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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介绍了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的历史沿革、自然风貌及鹿科动物自然保护现状,提出了严防鹿只逃逸与法律保护并举、从治理“白色污染”与给鹿只增加营养入手防治“瘤胃食滞”,防范秃鹫危害以及加强森林防火等对策,以加强对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鹿科动物的保护。
关键词 鹿科动物;自然保护区;历史沿革;现状;对策;滦河上游
中图分类号 S864.5;S8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01-0299-0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直属的国家级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历史上是清朝皇家猎园“木兰围场”的一部分,建国后经过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多样,其中鹿科动物既有梅花鹿、马鹿、麋鹿等国家重点保护品种,也有可狩猎的狍等。但在自然保护上,却遇到了围栏自然驯养逃逸、误食塑料制品患“瘤胃食滞”死亡、天敌秃鹫危害严重、森林火灾隐患等问题。应加强对河北省国家级“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丰富野生动物资源,特别是鹿科动物的自然保护。
1 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的历史沿革
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由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直属,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域西北部。而围场自治县则是民国初年在清朝皇家禁苑猎场“木兰围场”内所建县治,新中国建立后于20世纪80年代改建为民族自治县。
据清史资料载,康熙皇帝玄烨(以下简称康熙)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在现在河北省最北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域及其周边建立了南北100 km、东西150 km、周环650 km供皇家专用的封闭式禁苑猎场,后被称为“木兰围场”。“木兰”为满语,汉译为“哨鹿”,即以“吹哨诱猎鹿”的意思,表明当时的围场虽然不仅仅猎鹿,但是围场内鹿科动物,如鹿、麝、獐、狍乃至麋鹿等可猎数量较多[1-3]。当时可能为便于围猎,又根据野生动物分布区域或植物生长情况或其他自然特点,把木兰围场区划为约70个猎区(二级围场),号称“七十二围”,并分别以蒙古语或满语或满汉混用语命名,如“珠尔噶岱围”、“巴尔图围”、“布扈图围”、“巴颜陀罗海围”、“哈里雅尔围”、“永安湃色钦围”。
据《清圣祖实录》记载统计,康熙在位62年,其中亲政55年,其中有39年到“木兰围场”行围狝猎,进出1 080 d,最长一次达59 d。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阴历8月行围,18日驻跸于现在的棋盘山镇五道川城子,19日在皇幄中口谕近御侍卫说:“朕自幼至今,凡用鸟枪弓矢获虎一百三十五、熊二十、豹二十五、猞猁狲十、麋鹿十四、狼九十六、野猪一百三十二、哨获之鹿凡数百,其余围场随便射获诸兽不胜记矣[1]。”
清道光四年(1824年)停止到木兰围场行围,后经清同治二年(1862年),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及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先后3次开放“木兰围场”募民伐树、垦荒,售卖国有山林土地,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麋鹿乃至各种野生动物锐减直至绝迹[2]。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不但在滦河上游,而且在围场全境先后设立16个国营林场,后又建立2个由省林业主管部门直辖的处(县)级国营林场管理机构,即“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与“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同时当地县、乡(镇)建立健全了林业行政执法与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全县范围大力进行“封山育林”、“护林防火”及“人工造林”。经建国60年来全县各级干部、群众的努力,围场全县的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自然生态得到恢复,成为世人瞩目的森林草原生态和谐发展先进县,成为河北省最北部京、津、唐、秦的绿色屏障。继“塞罕坝国家级森林公园”、“红松洼国家级草原自然保护区”、“御道口国家级森林草原风景区”后,2008年,在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所属的燕格柏、桃山、孟滦3个国有林场基础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了“河北省国家级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
2 保护区的自然风貌与鹿科动物自然保护现状
2.1 自然风貌
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位于今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域西部滦河上游小滦河与伊玛图河流域,即“木兰围场”时期“巴颜陀罗海”、“哈里雅尔”、“永安湃色钦”等10余个二级围场所在地。该保护区的地理坐标为北纬41°51′~42°09′,东经116°40′~117°27′;最高海拔1 829 m(石桌子山),最低海拔990 m(于家湾村公路大桥下),相对高差850 m;其气候类型为大陆性季风型、深山冷温、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年均降水量440 mm;年均气温3.1 ℃,年有效积温1 900~2 380 ℃;年均无霜期106 d;年日照时数2 800 h以上。保护区管理处下辖3个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50 637.4 hm2,是河北省面积最大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保护区,在华北地区不失为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地方,按野生动物区系划分,围场境域属古北界华北区、蒙新区和东北区动物地区的交汇地带。
2.2 鹿科动物资源
据近年河北师范大学等单位科考成果,仅哺乳纲即有6目15科35属51种,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的珍稀动物有金钱犳、梅花鹿、马鹿、猞猁、兔狲、石貂、水獭、豹猫、黄羊、青羊等[4-6]。可供狩猎而贮量丰富的野兽如:狍、野猪、野兔等。在鹿科动物中:马鹿(Cervus elaphus),除野生贮量较多外,并有人工养鹿场2处,现饲养量300余头。梅花鹿(Cervus nippon),野生贮量较少,人工饲养量达500余头。狍(Capreolus capreolus),野生贮量丰富,有人工养狍场10余处,现饲养量1 200余头。麋鹿(Elaphurus davidianus),在清康熙、乾隆朝的“木兰围场”时期,曾多次狩猎大角鹿(麋鹿),但早在开放“木兰围场”伐树垦荒时已绝迹。2008年,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把所繁衍的成年麋鹿10头,放养到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沙沟天然养鹿场内(人工电围栏),现已繁衍到19头。
2.3 鹿科动物自然保护现状
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所属的沙沟天然养鹿场,面积为300 hm2,是一个以阔叶乔灌混交林为植被并有泉水自溢的盆地林班,周边以3 m高围栏网封闭。现驯养梅花鹿400头,马鹿180头,麋鹿19头。但近年来,这里的鹿科动物保护却受以下4个方面的困扰。一是越围栏逃逸。每年逃逸达10余头,被周边的不法民众猎杀。二是患“瘤胃食滞”死亡。即因误食塑料袋等塑料制品,使鹿科动物患病,逐渐羸弱而死亡。三是秃鹫危害严重。无论是人工天然放养还是保护区外的鹿科动物,共同的天敌为秃鹫。仅沙沟天然养鹿场,自2008年以来即有250余头鹿科动物被秃鹫吞噬,造成经济损失逾150万元。四是森林火灾隐患。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呈斑点状分布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西部,区域内有11个乡(镇),2个国营牧场,包括71个行政村,11个分场,800余个自然村,有近10万口人。其中沙沟天然养鹿场周边有3个乡,1个国营牧场,11个行政村,140个自然村,1.7万人。当地人不可避免每天要有生活、生产用火,加之改革开放以来,经商、打工、旅游等流动人口骤增,故使森林防火日益举步维艰。特别是当地森林植被密植,枯枝落叶层厚,而气象因子呈现出年均降水量较低,日照时长,大风日多等特点,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则“火烧连营”,扑灭难度较大,很容易造成巨大生态、经济损失。
3 加强鹿科动物自然保护的对策
3.1 严防逃逸与法律保护并举
对如同沙沟自然养鹿场鹿科动物逃逸的情况,只有加强电围栏的巡查,有损坏处及时维修,不够高度或选地不当处及时完善调整,别无他法。其实,即使有鹿只从围栏逃逸,但仍未逃出自然保护区外,其主要问题在于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法》与《野生动物保护法》。因此,在保护区范围的乡(镇)村、自然村广大民众中,要加大普法力度,并对个别猎杀野生动物的不法分子,切实做到严惩不贷。
3.2 从治理白色污染与给鹿只增加营养入手防治“瘤胃食滞”
3.2.1 “瘤胃食滞”是兽医学中关于反刍动物的病理专用名词,这里是指反刍动物因误食塑料制品而引起的病变,故又称“胃阻塞”或“塑胃”。时下食品及其他包装物塑料袋以及农用塑料薄膜,充斥田野,随风飘荡或集聚,俯拾即是,既不溶化也不降解,称为“白色污染”,而鹿科动物因误食不能正常反刍,日渐羸弱的现象屡见不鲜,若能早期发现,尚可以手术取出,一旦至晚期只能剥皮食肉。故在人工养鹿、狍的养殖场附近,应常派人拾取塑料制品销毁,特别应防范游客投弃塑料袋装食物给鹿科动物。
3.2.2 鹿科动物喜食塑料制品,可能与其营养不良、缺少微量元素有关。其预防措施,可在其人工饮水或天然水源处,投放牛、羊、驼、鹿、狍等反刍动物特制的“舔砖”,特别是在秋、冬、春季节,应以专业工厂制做的“舔砖”代替传统中应用的“啖盐”。此外,若外引鹿科动物到保护区内放养,必须进行严格的检疫,严防炭疽病传入境内。
3.3 秃鹫危害防范措施
3.3.1 以声光电驱避秃鹫。秃鹫(Aegypius monachus)俗名“座山雕”,羽毛黑褐色,头顶毛秃稀,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食动物死腐尸为主,并往往在乌鸦的先导下觅食。因在青藏高原起“天葬”的作用被誉为“神鸟”,在无死腐尸可供食用时便捕食较弱小的活动物。在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每年2—11月,秃鹫经常集聚,对老、弱、病、残的鹿只,特别是正在产仔的雌鹿造成严重危害。秃鹫首先把被危害对象双眼鹐瞎,其劲健的钩形喙一下便把厚韧的鹿皮撕裂,10 min便把1头小鹿吃光,危害严重的季节,每天竟有2~3头鹿被害。为驱避秃鹫危害,应不惜投资,采取声、光、电等物理措施。
3.3.2 试养猎鹰驱逐秃鹫。秃鹫在生物圈食物链中位于猛禽级顶端,其天敌是猎鹰,虽然它的形体长度是猎鹰的2倍多,但却惧怕猎鹰,见到猎鹰会主动躲避。猎鹰品种可选用苍鹰(Accipiter gentilis)或猎隼(Falco cherrug)或游隼(Falco peregrinus)即东北称“海东青”者,其可轻易地将1只体型大它3倍多的大天鹅抓杀。驯养猎鹰驱逐秃鹫是否可行,只要向北京军用的飞机场或吉林省林区训鹰“把式”租用1只猎鹰,试用一段时间即见分晓。
3.4 森林防火要常备不懈
在任何林区或陆地生态型自然保护区,都应把“森林防火”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问题在于因多年来并未发生森林火灾,致使有些人把“森林防火”当作是一种例行公事、老生常谈;甚至对于上级相关指令麻木不仁、充耳不闻,反正世界各地、中国西南、东北常年林火不断。在严酷无情的森林大火面前,有些人的麻痹大意思想,已陷入不可救药地步,这对森林防火造成隐患。
应从人类的生态安全以及本保护区的防火实际出发,“森林防火”就要“老生常谈”,但必须“常谈常新”,并针对本区域及各季节气象因子,编制出切实可行的防火扑火《预案》,真正做到“饭可几日不吃,火灾不可一时不防”,有备无患,严阵以待,对预定的扑火队员坚持不断更新,严格培训,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胜之受奖,奖之应当,当之无愧”。要坚决杜绝发现火警火情后,某级指挥机构唯恐防碍政绩而“欺下瞒上”封锁信息,不及时向上、下级相关单位通报,凡此愚蠢的行为,无不在造成巨大损失后,获千古之罪,悔之莫及。
4 参考文献
[1] 《清圣祖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9.
[2] 《清高宗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9.
[3] 和珅,梁国治.钦定热河志[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
[4]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处.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图谱[M].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1990.
[5] 赵建成,吴跃峰,李盼威.温带暖湿带交接带生物多样性研究——木兰围场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6] 朱建华.长江南岸的明珠——江西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组级自然保护区[J].大自然,2003(5):47-48.
关键词 鹿科动物;自然保护区;历史沿革;现状;对策;滦河上游
中图分类号 S864.5;S8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01-0299-0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直属的国家级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历史上是清朝皇家猎园“木兰围场”的一部分,建国后经过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多样,其中鹿科动物既有梅花鹿、马鹿、麋鹿等国家重点保护品种,也有可狩猎的狍等。但在自然保护上,却遇到了围栏自然驯养逃逸、误食塑料制品患“瘤胃食滞”死亡、天敌秃鹫危害严重、森林火灾隐患等问题。应加强对河北省国家级“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丰富野生动物资源,特别是鹿科动物的自然保护。
1 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的历史沿革
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由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直属,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域西北部。而围场自治县则是民国初年在清朝皇家禁苑猎场“木兰围场”内所建县治,新中国建立后于20世纪80年代改建为民族自治县。
据清史资料载,康熙皇帝玄烨(以下简称康熙)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在现在河北省最北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域及其周边建立了南北100 km、东西150 km、周环650 km供皇家专用的封闭式禁苑猎场,后被称为“木兰围场”。“木兰”为满语,汉译为“哨鹿”,即以“吹哨诱猎鹿”的意思,表明当时的围场虽然不仅仅猎鹿,但是围场内鹿科动物,如鹿、麝、獐、狍乃至麋鹿等可猎数量较多[1-3]。当时可能为便于围猎,又根据野生动物分布区域或植物生长情况或其他自然特点,把木兰围场区划为约70个猎区(二级围场),号称“七十二围”,并分别以蒙古语或满语或满汉混用语命名,如“珠尔噶岱围”、“巴尔图围”、“布扈图围”、“巴颜陀罗海围”、“哈里雅尔围”、“永安湃色钦围”。
据《清圣祖实录》记载统计,康熙在位62年,其中亲政55年,其中有39年到“木兰围场”行围狝猎,进出1 080 d,最长一次达59 d。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阴历8月行围,18日驻跸于现在的棋盘山镇五道川城子,19日在皇幄中口谕近御侍卫说:“朕自幼至今,凡用鸟枪弓矢获虎一百三十五、熊二十、豹二十五、猞猁狲十、麋鹿十四、狼九十六、野猪一百三十二、哨获之鹿凡数百,其余围场随便射获诸兽不胜记矣[1]。”
清道光四年(1824年)停止到木兰围场行围,后经清同治二年(1862年),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及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先后3次开放“木兰围场”募民伐树、垦荒,售卖国有山林土地,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麋鹿乃至各种野生动物锐减直至绝迹[2]。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不但在滦河上游,而且在围场全境先后设立16个国营林场,后又建立2个由省林业主管部门直辖的处(县)级国营林场管理机构,即“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与“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同时当地县、乡(镇)建立健全了林业行政执法与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全县范围大力进行“封山育林”、“护林防火”及“人工造林”。经建国60年来全县各级干部、群众的努力,围场全县的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自然生态得到恢复,成为世人瞩目的森林草原生态和谐发展先进县,成为河北省最北部京、津、唐、秦的绿色屏障。继“塞罕坝国家级森林公园”、“红松洼国家级草原自然保护区”、“御道口国家级森林草原风景区”后,2008年,在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所属的燕格柏、桃山、孟滦3个国有林场基础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了“河北省国家级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
2 保护区的自然风貌与鹿科动物自然保护现状
2.1 自然风貌
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位于今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域西部滦河上游小滦河与伊玛图河流域,即“木兰围场”时期“巴颜陀罗海”、“哈里雅尔”、“永安湃色钦”等10余个二级围场所在地。该保护区的地理坐标为北纬41°51′~42°09′,东经116°40′~117°27′;最高海拔1 829 m(石桌子山),最低海拔990 m(于家湾村公路大桥下),相对高差850 m;其气候类型为大陆性季风型、深山冷温、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年均降水量440 mm;年均气温3.1 ℃,年有效积温1 900~2 380 ℃;年均无霜期106 d;年日照时数2 800 h以上。保护区管理处下辖3个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50 637.4 hm2,是河北省面积最大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保护区,在华北地区不失为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地方,按野生动物区系划分,围场境域属古北界华北区、蒙新区和东北区动物地区的交汇地带。
2.2 鹿科动物资源
据近年河北师范大学等单位科考成果,仅哺乳纲即有6目15科35属51种,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的珍稀动物有金钱犳、梅花鹿、马鹿、猞猁、兔狲、石貂、水獭、豹猫、黄羊、青羊等[4-6]。可供狩猎而贮量丰富的野兽如:狍、野猪、野兔等。在鹿科动物中:马鹿(Cervus elaphus),除野生贮量较多外,并有人工养鹿场2处,现饲养量300余头。梅花鹿(Cervus nippon),野生贮量较少,人工饲养量达500余头。狍(Capreolus capreolus),野生贮量丰富,有人工养狍场10余处,现饲养量1 200余头。麋鹿(Elaphurus davidianus),在清康熙、乾隆朝的“木兰围场”时期,曾多次狩猎大角鹿(麋鹿),但早在开放“木兰围场”伐树垦荒时已绝迹。2008年,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把所繁衍的成年麋鹿10头,放养到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沙沟天然养鹿场内(人工电围栏),现已繁衍到19头。
2.3 鹿科动物自然保护现状
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所属的沙沟天然养鹿场,面积为300 hm2,是一个以阔叶乔灌混交林为植被并有泉水自溢的盆地林班,周边以3 m高围栏网封闭。现驯养梅花鹿400头,马鹿180头,麋鹿19头。但近年来,这里的鹿科动物保护却受以下4个方面的困扰。一是越围栏逃逸。每年逃逸达10余头,被周边的不法民众猎杀。二是患“瘤胃食滞”死亡。即因误食塑料袋等塑料制品,使鹿科动物患病,逐渐羸弱而死亡。三是秃鹫危害严重。无论是人工天然放养还是保护区外的鹿科动物,共同的天敌为秃鹫。仅沙沟天然养鹿场,自2008年以来即有250余头鹿科动物被秃鹫吞噬,造成经济损失逾150万元。四是森林火灾隐患。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呈斑点状分布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西部,区域内有11个乡(镇),2个国营牧场,包括71个行政村,11个分场,800余个自然村,有近10万口人。其中沙沟天然养鹿场周边有3个乡,1个国营牧场,11个行政村,140个自然村,1.7万人。当地人不可避免每天要有生活、生产用火,加之改革开放以来,经商、打工、旅游等流动人口骤增,故使森林防火日益举步维艰。特别是当地森林植被密植,枯枝落叶层厚,而气象因子呈现出年均降水量较低,日照时长,大风日多等特点,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则“火烧连营”,扑灭难度较大,很容易造成巨大生态、经济损失。
3 加强鹿科动物自然保护的对策
3.1 严防逃逸与法律保护并举
对如同沙沟自然养鹿场鹿科动物逃逸的情况,只有加强电围栏的巡查,有损坏处及时维修,不够高度或选地不当处及时完善调整,别无他法。其实,即使有鹿只从围栏逃逸,但仍未逃出自然保护区外,其主要问题在于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法》与《野生动物保护法》。因此,在保护区范围的乡(镇)村、自然村广大民众中,要加大普法力度,并对个别猎杀野生动物的不法分子,切实做到严惩不贷。
3.2 从治理白色污染与给鹿只增加营养入手防治“瘤胃食滞”
3.2.1 “瘤胃食滞”是兽医学中关于反刍动物的病理专用名词,这里是指反刍动物因误食塑料制品而引起的病变,故又称“胃阻塞”或“塑胃”。时下食品及其他包装物塑料袋以及农用塑料薄膜,充斥田野,随风飘荡或集聚,俯拾即是,既不溶化也不降解,称为“白色污染”,而鹿科动物因误食不能正常反刍,日渐羸弱的现象屡见不鲜,若能早期发现,尚可以手术取出,一旦至晚期只能剥皮食肉。故在人工养鹿、狍的养殖场附近,应常派人拾取塑料制品销毁,特别应防范游客投弃塑料袋装食物给鹿科动物。
3.2.2 鹿科动物喜食塑料制品,可能与其营养不良、缺少微量元素有关。其预防措施,可在其人工饮水或天然水源处,投放牛、羊、驼、鹿、狍等反刍动物特制的“舔砖”,特别是在秋、冬、春季节,应以专业工厂制做的“舔砖”代替传统中应用的“啖盐”。此外,若外引鹿科动物到保护区内放养,必须进行严格的检疫,严防炭疽病传入境内。
3.3 秃鹫危害防范措施
3.3.1 以声光电驱避秃鹫。秃鹫(Aegypius monachus)俗名“座山雕”,羽毛黑褐色,头顶毛秃稀,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食动物死腐尸为主,并往往在乌鸦的先导下觅食。因在青藏高原起“天葬”的作用被誉为“神鸟”,在无死腐尸可供食用时便捕食较弱小的活动物。在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每年2—11月,秃鹫经常集聚,对老、弱、病、残的鹿只,特别是正在产仔的雌鹿造成严重危害。秃鹫首先把被危害对象双眼鹐瞎,其劲健的钩形喙一下便把厚韧的鹿皮撕裂,10 min便把1头小鹿吃光,危害严重的季节,每天竟有2~3头鹿被害。为驱避秃鹫危害,应不惜投资,采取声、光、电等物理措施。
3.3.2 试养猎鹰驱逐秃鹫。秃鹫在生物圈食物链中位于猛禽级顶端,其天敌是猎鹰,虽然它的形体长度是猎鹰的2倍多,但却惧怕猎鹰,见到猎鹰会主动躲避。猎鹰品种可选用苍鹰(Accipiter gentilis)或猎隼(Falco cherrug)或游隼(Falco peregrinus)即东北称“海东青”者,其可轻易地将1只体型大它3倍多的大天鹅抓杀。驯养猎鹰驱逐秃鹫是否可行,只要向北京军用的飞机场或吉林省林区训鹰“把式”租用1只猎鹰,试用一段时间即见分晓。
3.4 森林防火要常备不懈
在任何林区或陆地生态型自然保护区,都应把“森林防火”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问题在于因多年来并未发生森林火灾,致使有些人把“森林防火”当作是一种例行公事、老生常谈;甚至对于上级相关指令麻木不仁、充耳不闻,反正世界各地、中国西南、东北常年林火不断。在严酷无情的森林大火面前,有些人的麻痹大意思想,已陷入不可救药地步,这对森林防火造成隐患。
应从人类的生态安全以及本保护区的防火实际出发,“森林防火”就要“老生常谈”,但必须“常谈常新”,并针对本区域及各季节气象因子,编制出切实可行的防火扑火《预案》,真正做到“饭可几日不吃,火灾不可一时不防”,有备无患,严阵以待,对预定的扑火队员坚持不断更新,严格培训,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胜之受奖,奖之应当,当之无愧”。要坚决杜绝发现火警火情后,某级指挥机构唯恐防碍政绩而“欺下瞒上”封锁信息,不及时向上、下级相关单位通报,凡此愚蠢的行为,无不在造成巨大损失后,获千古之罪,悔之莫及。
4 参考文献
[1] 《清圣祖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9.
[2] 《清高宗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9.
[3] 和珅,梁国治.钦定热河志[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
[4]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处.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图谱[M].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1990.
[5] 赵建成,吴跃峰,李盼威.温带暖湿带交接带生物多样性研究——木兰围场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6] 朱建华.长江南岸的明珠——江西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组级自然保护区[J].大自然,2003(5):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