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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笑话。法官:你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闯入民宅,你真好大胆,这次一定重重判你。小偷:法官大人,上次你判我“夜闯民宅,你真好大胆”。白天不行,晚上不行,那你说我到底应该在什么时间“工作”?
笑话的背后总有深意。小偷把第一次判刑,当成了自己行窃的时间或是方式选择错误,全然没有把刑罚当成对自己犯罪的一种惩戒,内心并没有引起丝毫的改过和悔恨,刑罚也然失去了应有的功效。
笑话也有现实版的。《检察日报》报道了一则真实的案例。重庆市城口县以涉嫌盗窃罪批捕了一个经常光顾县直机关的“飞贼”。 33岁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曾经因盗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就是在服刑期间,吴溜出看守所,窜到他认为“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的县委宿舍楼,进入7楼杨某家,盗走价值2000余元的物品。事后又溜回看守所,将所盗的物品藏匿,然后无事一般继续服刑。接下来故技重演,先后在县委、县政协、县水利局等机关作案5起,案值1.5万元。出狱之后,吴再次行窃时才被抓获,至此,吴在看守所里服刑期间的犯罪事实才得以暴露。
吴犯胆大妄为,本性不改。可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吴犯即使在服刑期间也未“罢手”。如此服刑,对于刑罚倒有几分嘲讽在里头。
撇开看守所监管不力的问题,我们应该把目光投得更远——刑罚的威严和作用。我们现有的刑罚过多地是关注形式上的意义,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量刑标准,我们的司法官员就按照这样的标准下一纸判决,然后完事大吉,很少想到或是照顾到刑罚在罪犯身上所起的作用,这还要除却司法官员从中的枉法行为,不管是为情,还是为私。
涉及刑罚的效能,各国都在认真探索。美国的地方法官十分注重刑罚的针对性。例如南卡罗来纳州的法官就曾做出这样一个判决:下令一位打伤女人的男子手握标语沿街示众,上面醒目地写着:“我打了女人”。俄亥俄州的法官则判处两名男子穿上女性的服装,惩罚他们向一名女子驾驶的汽车扔酒瓶子。这些“羞辱法则”曾一度引起人们的争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刑罚一定要以最后的效能作为衡量刑罚质量的标准,上面的两个判例注重刑罚的个别化和针对性值得我们借鉴。英国的一个法官威廉·诺思布鲁克判决经常偷看女子洗澡的犯罪嫌疑人伯顿,连续12小时不间断地欣赏一大群年老体衰,体型早已走样的男性裸体。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年轻人,如果你非常渴望看到裸露的身体,法庭会非常高兴地满足你。”特殊的刑罚让伯顿痛苦不堪:“我感到十分恶心,还是饶了我吧,今后我再也不想看任何人的裸体了。”
南宋初年杨万里有一段话说得十分深刻。“民之所以畏法者,何也?非畏法也,畏刑也。法不用则为法,法用之则为刑。法至于空言文具,是无法贤于有法也。古之法始乎必用,而终乎不用。今之法始乎不用,而终乎不胜用。”话虽然尖刻,但却一语中的,也为我们今天的刑罚现状敲了一记警钟,不然怎么会出现服刑的小偷一边服刑,一边行窃的怪事。这远比“既不感恩,又不畏法,旦脱缧囚,暮即行劫”的古代罪犯更叫人不可思议。
至此,贾平凹的一段话耐人寻味,而且可兹借鉴:如果用刑罚的手段去处罚一个女人,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所有的男人都不去看她,不去理她,那么这个女人就完了。 ■
编辑:卢劲杉[email protected]
笑话的背后总有深意。小偷把第一次判刑,当成了自己行窃的时间或是方式选择错误,全然没有把刑罚当成对自己犯罪的一种惩戒,内心并没有引起丝毫的改过和悔恨,刑罚也然失去了应有的功效。
笑话也有现实版的。《检察日报》报道了一则真实的案例。重庆市城口县以涉嫌盗窃罪批捕了一个经常光顾县直机关的“飞贼”。 33岁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曾经因盗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就是在服刑期间,吴溜出看守所,窜到他认为“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的县委宿舍楼,进入7楼杨某家,盗走价值2000余元的物品。事后又溜回看守所,将所盗的物品藏匿,然后无事一般继续服刑。接下来故技重演,先后在县委、县政协、县水利局等机关作案5起,案值1.5万元。出狱之后,吴再次行窃时才被抓获,至此,吴在看守所里服刑期间的犯罪事实才得以暴露。
吴犯胆大妄为,本性不改。可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吴犯即使在服刑期间也未“罢手”。如此服刑,对于刑罚倒有几分嘲讽在里头。
撇开看守所监管不力的问题,我们应该把目光投得更远——刑罚的威严和作用。我们现有的刑罚过多地是关注形式上的意义,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量刑标准,我们的司法官员就按照这样的标准下一纸判决,然后完事大吉,很少想到或是照顾到刑罚在罪犯身上所起的作用,这还要除却司法官员从中的枉法行为,不管是为情,还是为私。
涉及刑罚的效能,各国都在认真探索。美国的地方法官十分注重刑罚的针对性。例如南卡罗来纳州的法官就曾做出这样一个判决:下令一位打伤女人的男子手握标语沿街示众,上面醒目地写着:“我打了女人”。俄亥俄州的法官则判处两名男子穿上女性的服装,惩罚他们向一名女子驾驶的汽车扔酒瓶子。这些“羞辱法则”曾一度引起人们的争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刑罚一定要以最后的效能作为衡量刑罚质量的标准,上面的两个判例注重刑罚的个别化和针对性值得我们借鉴。英国的一个法官威廉·诺思布鲁克判决经常偷看女子洗澡的犯罪嫌疑人伯顿,连续12小时不间断地欣赏一大群年老体衰,体型早已走样的男性裸体。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年轻人,如果你非常渴望看到裸露的身体,法庭会非常高兴地满足你。”特殊的刑罚让伯顿痛苦不堪:“我感到十分恶心,还是饶了我吧,今后我再也不想看任何人的裸体了。”
南宋初年杨万里有一段话说得十分深刻。“民之所以畏法者,何也?非畏法也,畏刑也。法不用则为法,法用之则为刑。法至于空言文具,是无法贤于有法也。古之法始乎必用,而终乎不用。今之法始乎不用,而终乎不胜用。”话虽然尖刻,但却一语中的,也为我们今天的刑罚现状敲了一记警钟,不然怎么会出现服刑的小偷一边服刑,一边行窃的怪事。这远比“既不感恩,又不畏法,旦脱缧囚,暮即行劫”的古代罪犯更叫人不可思议。
至此,贾平凹的一段话耐人寻味,而且可兹借鉴:如果用刑罚的手段去处罚一个女人,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所有的男人都不去看她,不去理她,那么这个女人就完了。 ■
编辑:卢劲杉[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