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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通过“三大改造”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要形式和特点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根据社会生产力的状况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逐步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并不断创新公有制和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党的领导是新中国经济制度建立、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的政治保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党执政坚实的经济基础。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