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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于2016年12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细则》完善了对保健食品生产的审查内容,其审查过程更加详细,弥补了之前的不足之处。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2016年12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