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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的不断融合,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包括个人基本素质属性、职业价值属性以及生产经营模式选择属性。农业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不但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而且丰富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培训途径和模式。在农业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能力提升需要依托农村信息化建设、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
关键词 农业信息化;新型职业农民;内涵;培训途径
中图分类号 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01-0043-06
一、引言
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制高点,不断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的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农业,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繁荣农村经济和推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2005年以来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农业信息化建设提出了工作要求,2016年中央1号文件也明确提出,大力推进“互联网 ”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目的就是为了通过“互联网 ”信息技术与农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农业信息化包括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信息化、市场流通管理信息化、资源环境管理信息化以及农业服务体系信息化,见图1。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信息化主要是农作物栽培或畜禽饲养过程的数字化管理、精准作业,以及与农业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资金等的信息化管理,目的是通过信息采集、自动化控制等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降低劳动成本,扩大农业生产效益。农业资源环境管理信息化为生产经营过程信息化提供各种资源服务,通过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实时监测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资源和环境信息,实现风险管理和灾害预警。农业市场流通管理信息化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购买以及农产品销售过程的网络化,通过二维码、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提高物流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农业服务体系信息化包括新型农民的培育培训、科学技术、政策机制、专项资金、信息发布以及行政办公等所有农业服务的信息化,能够利用信息技术随时随地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保障服务。农业服务体系信息化为农业信息化的其他组成部分服务。
农业信息化能够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益、降低劳动成本、提升流通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符合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但是农业和工业不同,农业虽然是立国之本,同时又是弱质产业,一方面,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需要在一个广阔的地域空间分散作业,很难通过精细化分工提高生产效率[1],因而农业信息化对农民的要求比工业信息化对工人的要求高很多;另一方面,农产品是自然再生产和资源再生产的结合体,受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双重影响,很容易出现丰产不丰收的现象[2],造成对农业信息化投入意愿低、短期回报难等问题,信息技术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并没有得到很好体现。政府、企业以及社会资本对农业信息化的长期投入严重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还需要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
人是农业现代化的第一要素,是信息技术系统建设和应用的主体,农业信息化的关键是要有信息化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而当前最大的问题是不断发展的农业信息化要求与传统职业农民信息技术素养缺乏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而且有扩大趋势。农业信息化发展不仅对农民个人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培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也提出了新的挑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培育培训途径与策略,积极培育培训大批新型职业农民是推动农业信息化、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二、农业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
2012年中央1號文件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农业部专门下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指导意见》,2014年和2015年中央1号文件都强调通过“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2016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基本形成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已经成为国家农业发展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和基础。
新型职业农民和传统农民的内涵有本质的区别,见图2,总的来说包括个人基本素质属性、职业价值属性以及生产经营模式选择属性等三方面差别[3]。
个人基本素质属性。传统的农民主要是简单重复体力劳动的从事者,而新型职业农民则具有相应的学历,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同时又有经营管理能力、金融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综合素质高,善于接受新事物和新技术,有一定的创新创业意识。
职业价值属性。传统的“农民”是一种身份的界定,而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中产生的新职业类型,有自己稳定的职业特征和职业技能,突出强调职业性属性,社会认同度高;自身认可职业农民身份,长期以农业生产、经营或者服务作为职业;希望通过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实现自我价值;具备职业道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生产经营模式选择属性。新型职业农民符合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和效益化发展趋势,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技能,有利用新技术替代传统的、落后的生产工艺的能力;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化意识和风险管理意识强,能够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农业生产经营利益最大化。
(二)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新要求
随着农业信息化的不断推进,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有了新的要求,主要是在原有的个人基本素质属性、职业价值属性以及生产经营模式选择属性中融入相关的信息素养要求。在个人基本素质属性上,必须要有获取、评价和使用信息资源的能力,拥有信息化意识、信息化知识与能力和信息化手段等三方面的信息化素质[4]。基本素质要求善于接受各种信息产品和信息技术,并愿意主动了解和运用,包括能使用电脑或者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职业价值属性方面表现为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宣传自身的新型职业农民身份,并获取社会认同感,同时能够通过信息系统与平台的应用提升职业价值。生产经营模式选择属性方面能够利用信息技术以及自动控制技术等降低劳动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和农产品质量,能够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实现市场化运作,并追求利益最大化。 农业现代化对传统农民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农业信息化对新型职业农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发展必须符合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发展趋势的要求。当前我国农业经营主体还是以传统农民为主,老龄化、兼业化现象严重,整体素质偏低,能够主动获取和利用信息技术资源的比例很少,对信息技术的重要性缺乏认知,信息意识淡薄。“十三五”期间,通过持续的培育培训增加新型职业农民比例,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信息化素质已经迫在眉睫。
三、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培训途径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途径
培育和培训是两种不同的手段,培育是指把潜在的对象培养教育成信息职业农民,实现劳动力的转移,而培训则注重培养训练,通过培训促进传统农民实现素质和能力的提升,使其能够满足新环境的发展要求。培育讲究目的性和长期性,而培训则注重手段性和短期性,把培育和培训相结合才是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根本途径。
在培育途径分析之前,必须要明确新型职业农民潜在的培育对象,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潜在的培育对象主要是年龄45岁以下、初中学历以上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企业主以及农技推广人员等愿意将农业生产经营作为长期职业,并具有一定的农业产业基础和现代农业经营意识的人群[5]。针对该类人群的相应培育途径包括:
第一,帮助新型职业农民建立职业认可。加强制度和政策建设,打破城乡二元制结构和现有的户籍制度,在子女入学、购房优惠、人才认定、职称评定、养老等多方面提供保障措施[6],让新型职业农民获得社会的认可。加强典型宣传,改变以往落后观念,新型职业农民不是代表贫穷落后、社会地位低下的传统农民身份的延续,而是一种新型的能够充分实现自我价值的职业。
第二,帮助新型职业农民获得收益。通过土地流转、财政支农项目和惠农优惠政策为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给予扶持,同时在税收、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为新型职业农民降低生产经营风险提供保障。让新型职业农民的收益和其他高端职业收入有可比性,同时体现智力劳动的特点。
第三,根据新型职业农民特点创新培育培训模式。根据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农民生活学习特点和教育规律,长期提供相关素质和技术教育培训。一方面,通过教师下乡,就地就近开展教育培训,让农民能够方便快捷接受教育培训;另一方面,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素质教育和技能教育相结合,在田间地头、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联合实践基地开展多种形式培训。还可以“半农半读”进入农业中高等院校学习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认定。
第四,提供长期发展平台和载体。注重符合本地特色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让每个新型职业农民都有一个成长的平台。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与考核,实行职业准入,通过认定的职业农民在相关农业项目立项、成果审定、技术培训等方面可享受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科技人员同等待遇。
(二)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途径
信息化背景下,信息化素质的提升是新型职业农民新的发展要求,同时基于信息系统的在线课堂、远程教育、互动教育等新的培训模式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供了新的教学途径。培训是短期提升能力的最佳途径,持续多样化、贯穿工作过程的培训形式能够大幅提升培训对象的能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对象包括潜在的培育对象以及原有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等。
如图3所示,农业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能力建设包括个人信息化素质的提升、信息技术与平台的应用建设能力、信息化生产经营能力以及信息化职业技能与发展能力。新型職业农民的能力建设需要依托农村信息化建设、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
第一,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能力建设的基础。农村信息化建设主要是通过信息基础设施以及信息系统平台和资源的建设,实现农村管理的信息化、农村社会服务的信息化、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信息化以及农村文化的信息化[7]。农村信息化建设一方面能够通过改善农村的信息化环境和获取信息的途径,提高农民的信息化意识和能力,为信息技术与平台的应用建设、信息化生产经营提供硬件条件。
第二,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注重于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包括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学历水平、道德水平、信息化素质、创新意识、“工匠精神”以及自我管理与发展能力等。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要求建设培训的信息系统平台以及涵盖各方面的资源体系。资源内容建设必须以本地需求为导向,既能满足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提升的要求,又有本地特色,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符合本地农民教育学习方式。
第三,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注重于新型职业农民技能的提高。新型职业农民技能的要求包括生产经营技能、信息技术与平台应用技能以及职业技能与发展能力。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要求在传统课堂听课、实践基地技能练习、生产企业观摩参观的基础上,能够通过信息系统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随时随地的技能学习与实践环境,并且能够为实际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提供远程支持。
通过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构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技术的虚拟网络教学环境,通过基于智能终端的远程课堂、在线课堂、互动课堂以及跟踪服务,促进新型农民随时随地的综合素质提升以及技能培训,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移动化、智能化和终身化。
农村信息化建设、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都离不开持续的资金和政策保障。各级政府都需要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与在职教育和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相结合,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根据需要持续增加投入,并划拨农业信息化建设所需专项资金,加强农村信息化的建设、用于培训的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以及特色培训信息资源的开发。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扶持政策,对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以及农民培育培训的应用给予政策支持。 四、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中各部分的定位
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为职业教育的一种,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整体规划,并重点加以支持,形成职业农民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依托已有的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以及农村基础教育资源,利用农业生产的间隙,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
农业信息化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是教育信息化的一种应用场景。各级政府是培训工作开展的主体,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区域资源,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集约效益,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与当地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建立联合培训基地,并建设基于信息系统的远程课堂和在线课堂,支持电脑、平板以及智能手机等多终端接入,让农民能够随时随地接受培训,也能够得到专家远程的视频诊断[8]。与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农业发展相关社会组织合作打造一支高质量的农业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同时将本地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骨干、土专家吸收进师资队伍,鼓励他们积极从自身技能出发,制作培育培训资源并在信息平台共享。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所需信息化环境的建设途径与原则
依托农村信息化建设、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都必须以信息系统为中心的信息化环境建设为载体。依靠地方教育局、农业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政府部门通力合作,将农民培训所用的信息系统建设与现有农村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信息化环境的建设途径包括准备阶段、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应用与持续改进阶段。
准备阶段。管理者、建设者应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中的重要性,并积极通过调研完成建设规划和顶层设计,通过上级政府部门、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相关人员的能力培训,为信息化环境的建设提供资源保证和思想保障。建设规划方案注重符合本地需求原则,追求资源效益最大化,不片面追求系统的“高大上、大而全”,对应用场景充分认证的基础上再开展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构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技术的虚拟网络教学环境。把握从本地新型职业农民实际需求出发的原则,注重本地特色应用和资源建设,并根据农民学习和使用信息终端的特点,开发适用于本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信息系统和虚拟化学习环境。
应用与持续创新阶段。要实现所建设系统在日常培育培训中的应用,形成常规性应用工程,并完成本地培育培训所需的优质特色资源的生成与共享、模式优化与创新之后形成基于信息系统的区域特色以及区域示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工程建设。通过常规性应用与持续发展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信息技术与农民培训不断融合,最终形成一个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全面自由发展的、服务终身教育、突破时空限制的智慧型教育教学环境[9]。
(三)适应农业信息化发展趋势改进培育培训模式
在注重培训的同时必须加强日常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通过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促进农民现代科技意识、信息化意识的形成,刺激新型职业农民对信息技术和资源的需求,然后再重点开展包括信息化素质的综合素质培训,最后再进行信息系统和技术建设应用能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有了基本的信息化素质之后,信息技术与平台的应用建设能力以及信息化生产经营能力的培训更容易取得实际效果。同时必须要形成规模化经营主体,能够让基于信息技术的生产经营有更大的应用载体,通过规模化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小型的经营主体模仿跟进,最终发挥信息化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效应。采用“线上线下”“参与—分享”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既能够通过培训信息平台在线学习,又有地方性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或者村一级设置基层学习中心站点作为农民线下集体学习的场所[10]。农民往往更加注重实践技能的学习,本地的特色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技能实践基地,形成一个基于虚拟网络和现实的开放性学习环境,保证农民终身学习,促进农民职业能力的持续发展。
(四)基于信息系统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的长效发展机制
利用信息系统实现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培训是信息化背景下农民职业培训的一种新模式,其关键在于培训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培训信息系统要长效发展,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应用驱动”的建设原则,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信息化教育教学模式,形成一批区域内领先的教学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引领、带动区域内各级培训主体转变教学理念、改革教学手段和方法。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策略,区域各地方“轮流做庄”举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特色应用推进会议,及时宣传推广基于信息系统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典型应用案例,总结应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方法、新思路、好經验、好模式,建好一批农民职业教育信息化示范地区。进一步构建基于信息系统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考核和奖励机制,定期开展面向区域农民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巡查评估和第三方评测,以提升地区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的效率、效果和效益。
关键词 农业信息化;新型职业农民;内涵;培训途径
中图分类号 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01-0043-06
一、引言
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制高点,不断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的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农业,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繁荣农村经济和推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2005年以来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农业信息化建设提出了工作要求,2016年中央1号文件也明确提出,大力推进“互联网 ”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目的就是为了通过“互联网 ”信息技术与农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农业信息化包括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信息化、市场流通管理信息化、资源环境管理信息化以及农业服务体系信息化,见图1。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信息化主要是农作物栽培或畜禽饲养过程的数字化管理、精准作业,以及与农业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资金等的信息化管理,目的是通过信息采集、自动化控制等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降低劳动成本,扩大农业生产效益。农业资源环境管理信息化为生产经营过程信息化提供各种资源服务,通过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实时监测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资源和环境信息,实现风险管理和灾害预警。农业市场流通管理信息化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购买以及农产品销售过程的网络化,通过二维码、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提高物流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农业服务体系信息化包括新型农民的培育培训、科学技术、政策机制、专项资金、信息发布以及行政办公等所有农业服务的信息化,能够利用信息技术随时随地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保障服务。农业服务体系信息化为农业信息化的其他组成部分服务。
农业信息化能够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益、降低劳动成本、提升流通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符合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但是农业和工业不同,农业虽然是立国之本,同时又是弱质产业,一方面,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需要在一个广阔的地域空间分散作业,很难通过精细化分工提高生产效率[1],因而农业信息化对农民的要求比工业信息化对工人的要求高很多;另一方面,农产品是自然再生产和资源再生产的结合体,受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双重影响,很容易出现丰产不丰收的现象[2],造成对农业信息化投入意愿低、短期回报难等问题,信息技术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并没有得到很好体现。政府、企业以及社会资本对农业信息化的长期投入严重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还需要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
人是农业现代化的第一要素,是信息技术系统建设和应用的主体,农业信息化的关键是要有信息化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而当前最大的问题是不断发展的农业信息化要求与传统职业农民信息技术素养缺乏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而且有扩大趋势。农业信息化发展不仅对农民个人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培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也提出了新的挑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培育培训途径与策略,积极培育培训大批新型职业农民是推动农业信息化、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二、农业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
2012年中央1號文件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农业部专门下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指导意见》,2014年和2015年中央1号文件都强调通过“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2016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基本形成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已经成为国家农业发展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和基础。
新型职业农民和传统农民的内涵有本质的区别,见图2,总的来说包括个人基本素质属性、职业价值属性以及生产经营模式选择属性等三方面差别[3]。
个人基本素质属性。传统的农民主要是简单重复体力劳动的从事者,而新型职业农民则具有相应的学历,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同时又有经营管理能力、金融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综合素质高,善于接受新事物和新技术,有一定的创新创业意识。
职业价值属性。传统的“农民”是一种身份的界定,而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中产生的新职业类型,有自己稳定的职业特征和职业技能,突出强调职业性属性,社会认同度高;自身认可职业农民身份,长期以农业生产、经营或者服务作为职业;希望通过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实现自我价值;具备职业道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生产经营模式选择属性。新型职业农民符合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和效益化发展趋势,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技能,有利用新技术替代传统的、落后的生产工艺的能力;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化意识和风险管理意识强,能够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农业生产经营利益最大化。
(二)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新要求
随着农业信息化的不断推进,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有了新的要求,主要是在原有的个人基本素质属性、职业价值属性以及生产经营模式选择属性中融入相关的信息素养要求。在个人基本素质属性上,必须要有获取、评价和使用信息资源的能力,拥有信息化意识、信息化知识与能力和信息化手段等三方面的信息化素质[4]。基本素质要求善于接受各种信息产品和信息技术,并愿意主动了解和运用,包括能使用电脑或者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职业价值属性方面表现为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宣传自身的新型职业农民身份,并获取社会认同感,同时能够通过信息系统与平台的应用提升职业价值。生产经营模式选择属性方面能够利用信息技术以及自动控制技术等降低劳动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和农产品质量,能够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实现市场化运作,并追求利益最大化。 农业现代化对传统农民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农业信息化对新型职业农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发展必须符合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发展趋势的要求。当前我国农业经营主体还是以传统农民为主,老龄化、兼业化现象严重,整体素质偏低,能够主动获取和利用信息技术资源的比例很少,对信息技术的重要性缺乏认知,信息意识淡薄。“十三五”期间,通过持续的培育培训增加新型职业农民比例,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信息化素质已经迫在眉睫。
三、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培训途径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途径
培育和培训是两种不同的手段,培育是指把潜在的对象培养教育成信息职业农民,实现劳动力的转移,而培训则注重培养训练,通过培训促进传统农民实现素质和能力的提升,使其能够满足新环境的发展要求。培育讲究目的性和长期性,而培训则注重手段性和短期性,把培育和培训相结合才是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根本途径。
在培育途径分析之前,必须要明确新型职业农民潜在的培育对象,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潜在的培育对象主要是年龄45岁以下、初中学历以上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企业主以及农技推广人员等愿意将农业生产经营作为长期职业,并具有一定的农业产业基础和现代农业经营意识的人群[5]。针对该类人群的相应培育途径包括:
第一,帮助新型职业农民建立职业认可。加强制度和政策建设,打破城乡二元制结构和现有的户籍制度,在子女入学、购房优惠、人才认定、职称评定、养老等多方面提供保障措施[6],让新型职业农民获得社会的认可。加强典型宣传,改变以往落后观念,新型职业农民不是代表贫穷落后、社会地位低下的传统农民身份的延续,而是一种新型的能够充分实现自我价值的职业。
第二,帮助新型职业农民获得收益。通过土地流转、财政支农项目和惠农优惠政策为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给予扶持,同时在税收、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为新型职业农民降低生产经营风险提供保障。让新型职业农民的收益和其他高端职业收入有可比性,同时体现智力劳动的特点。
第三,根据新型职业农民特点创新培育培训模式。根据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农民生活学习特点和教育规律,长期提供相关素质和技术教育培训。一方面,通过教师下乡,就地就近开展教育培训,让农民能够方便快捷接受教育培训;另一方面,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素质教育和技能教育相结合,在田间地头、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联合实践基地开展多种形式培训。还可以“半农半读”进入农业中高等院校学习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认定。
第四,提供长期发展平台和载体。注重符合本地特色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让每个新型职业农民都有一个成长的平台。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与考核,实行职业准入,通过认定的职业农民在相关农业项目立项、成果审定、技术培训等方面可享受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科技人员同等待遇。
(二)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途径
信息化背景下,信息化素质的提升是新型职业农民新的发展要求,同时基于信息系统的在线课堂、远程教育、互动教育等新的培训模式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供了新的教学途径。培训是短期提升能力的最佳途径,持续多样化、贯穿工作过程的培训形式能够大幅提升培训对象的能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对象包括潜在的培育对象以及原有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等。
如图3所示,农业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能力建设包括个人信息化素质的提升、信息技术与平台的应用建设能力、信息化生产经营能力以及信息化职业技能与发展能力。新型職业农民的能力建设需要依托农村信息化建设、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
第一,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能力建设的基础。农村信息化建设主要是通过信息基础设施以及信息系统平台和资源的建设,实现农村管理的信息化、农村社会服务的信息化、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信息化以及农村文化的信息化[7]。农村信息化建设一方面能够通过改善农村的信息化环境和获取信息的途径,提高农民的信息化意识和能力,为信息技术与平台的应用建设、信息化生产经营提供硬件条件。
第二,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注重于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包括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学历水平、道德水平、信息化素质、创新意识、“工匠精神”以及自我管理与发展能力等。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要求建设培训的信息系统平台以及涵盖各方面的资源体系。资源内容建设必须以本地需求为导向,既能满足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提升的要求,又有本地特色,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符合本地农民教育学习方式。
第三,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注重于新型职业农民技能的提高。新型职业农民技能的要求包括生产经营技能、信息技术与平台应用技能以及职业技能与发展能力。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要求在传统课堂听课、实践基地技能练习、生产企业观摩参观的基础上,能够通过信息系统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随时随地的技能学习与实践环境,并且能够为实际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提供远程支持。
通过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构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技术的虚拟网络教学环境,通过基于智能终端的远程课堂、在线课堂、互动课堂以及跟踪服务,促进新型农民随时随地的综合素质提升以及技能培训,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移动化、智能化和终身化。
农村信息化建设、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都离不开持续的资金和政策保障。各级政府都需要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与在职教育和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相结合,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根据需要持续增加投入,并划拨农业信息化建设所需专项资金,加强农村信息化的建设、用于培训的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以及特色培训信息资源的开发。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扶持政策,对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以及农民培育培训的应用给予政策支持。 四、信息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中各部分的定位
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为职业教育的一种,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整体规划,并重点加以支持,形成职业农民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依托已有的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以及农村基础教育资源,利用农业生产的间隙,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
农业信息化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是教育信息化的一种应用场景。各级政府是培训工作开展的主体,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区域资源,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集约效益,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与当地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建立联合培训基地,并建设基于信息系统的远程课堂和在线课堂,支持电脑、平板以及智能手机等多终端接入,让农民能够随时随地接受培训,也能够得到专家远程的视频诊断[8]。与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农业发展相关社会组织合作打造一支高质量的农业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同时将本地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骨干、土专家吸收进师资队伍,鼓励他们积极从自身技能出发,制作培育培训资源并在信息平台共享。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所需信息化环境的建设途径与原则
依托农村信息化建设、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基于信息系统的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都必须以信息系统为中心的信息化环境建设为载体。依靠地方教育局、农业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政府部门通力合作,将农民培训所用的信息系统建设与现有农村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信息化环境的建设途径包括准备阶段、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应用与持续改进阶段。
准备阶段。管理者、建设者应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中的重要性,并积极通过调研完成建设规划和顶层设计,通过上级政府部门、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相关人员的能力培训,为信息化环境的建设提供资源保证和思想保障。建设规划方案注重符合本地需求原则,追求资源效益最大化,不片面追求系统的“高大上、大而全”,对应用场景充分认证的基础上再开展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素质培训体系建设以及技能体系与实践培训基地建设,构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技术的虚拟网络教学环境。把握从本地新型职业农民实际需求出发的原则,注重本地特色应用和资源建设,并根据农民学习和使用信息终端的特点,开发适用于本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信息系统和虚拟化学习环境。
应用与持续创新阶段。要实现所建设系统在日常培育培训中的应用,形成常规性应用工程,并完成本地培育培训所需的优质特色资源的生成与共享、模式优化与创新之后形成基于信息系统的区域特色以及区域示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工程建设。通过常规性应用与持续发展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信息技术与农民培训不断融合,最终形成一个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全面自由发展的、服务终身教育、突破时空限制的智慧型教育教学环境[9]。
(三)适应农业信息化发展趋势改进培育培训模式
在注重培训的同时必须加强日常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通过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促进农民现代科技意识、信息化意识的形成,刺激新型职业农民对信息技术和资源的需求,然后再重点开展包括信息化素质的综合素质培训,最后再进行信息系统和技术建设应用能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有了基本的信息化素质之后,信息技术与平台的应用建设能力以及信息化生产经营能力的培训更容易取得实际效果。同时必须要形成规模化经营主体,能够让基于信息技术的生产经营有更大的应用载体,通过规模化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小型的经营主体模仿跟进,最终发挥信息化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效应。采用“线上线下”“参与—分享”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既能够通过培训信息平台在线学习,又有地方性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或者村一级设置基层学习中心站点作为农民线下集体学习的场所[10]。农民往往更加注重实践技能的学习,本地的特色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技能实践基地,形成一个基于虚拟网络和现实的开放性学习环境,保证农民终身学习,促进农民职业能力的持续发展。
(四)基于信息系统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的长效发展机制
利用信息系统实现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培训是信息化背景下农民职业培训的一种新模式,其关键在于培训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培训信息系统要长效发展,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应用驱动”的建设原则,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信息化教育教学模式,形成一批区域内领先的教学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引领、带动区域内各级培训主体转变教学理念、改革教学手段和方法。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策略,区域各地方“轮流做庄”举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特色应用推进会议,及时宣传推广基于信息系统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典型应用案例,总结应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方法、新思路、好經验、好模式,建好一批农民职业教育信息化示范地区。进一步构建基于信息系统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考核和奖励机制,定期开展面向区域农民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巡查评估和第三方评测,以提升地区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的效率、效果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