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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现象是一个社会综合问题,社会不良影响、学校教育薄弱、家庭教育失调是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令人震惊的青少年犯罪
莆田市秀屿区年仅15岁的郑某某因偷东西被其伯母发现后责骂几句,他竟残忍地杀死伯母;
连江的林某某夫妇外出做生意,把15岁、13岁的两个女儿交代其表兄16岁的张某看管照顾。张看完黄色录像后,把两个表妹都强奸并砍成碎肉装进两个麻袋丢进水中;
泉州市丰泽区的李某某年仅16岁就生了孩子,由于怕被人知道自己未婚生子,遂将刚产下的婴儿从其打工的工厂宿舍四楼扔下,致使婴儿当即死亡;
闽侯县大湖乡的吴某某等4名未满14周岁的在校生伙同社会青年交叉结伙抢劫某中学学生,在2004年5月16日至6月6日间连续作案22起;
……
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件不能不引起全社会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高度关注。
据统计,2001年至2003年6月,全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犯5395人,未成年犯的人数占罪犯总数比率从2001年的8.06%上升到2003年的8.55%,有5个设区市2001年以来未成年犯占罪犯总数比率超过10%,最高达13.7%。同时,未成年犯罪呈现以下值得关注的特点:低龄化趋势明显;团伙犯罪突出;暴力犯罪多;农村和闲散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居多;在校生犯罪增多。
拷问青少年犯罪根源
“青少年犯罪现象是一个社会综合问题,社会不良影响、学校教育薄弱、家庭教育失调是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福建省法学会秘书长柯元伟如是说。
家庭环境是每一个青少年生活和成长的首要环境,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和发展。如果家庭环境不利于少年成长或父母教育不当,无原则地溺爱和袒护孩子,凡事都必顺其意,往往使孩子变得任性和傲慢,以自我为中心,利己主义思想严重,容易在外界不良影响下步入歧途。或者恨铁不成钢,教育方法不当,对子女要求非常严格,稍有越轨,轻则责骂,重则拳打脚踢,这种违背循序渐进规律的急于求成的不科学教育方法,结果常常使子女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产生恐惧、叛逆和偏执的心理,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使一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未成年人正处在生理和智能发育的重要阶段,自我控制能力较弱,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尚未定型,容易受外界的影响,因此,外界的客观因素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柯元伟表示,“学校教育薄弱,特别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薄弱,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因素。”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然而现在有些学校仍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注重文化课的学习成绩而忽视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及法制教育,导致部分学生道德品质低下和法制观念淡薄。还有的学校按成绩分为“快班”、“慢班”,对思想差、学习差的双差生轻视、歧视,动辄开除、劝退,将他们推向社会,致使学生失学、辍学。这些学生流向社会后,如果管理措施没有跟上,其中一部分人就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潮的影响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因素。未成年人的成长离不开社会,他们总是在社会环境中模仿、学习、接受并养成一定的行为方式。由于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成熟定型,有着喜欢模仿、赶时髦的年龄特征,前一时期社会上出现的超前消费热等冲击着他们,使他们沾染了不良习惯,没有经济收入,但又想吃喝玩乐,摆阔气,最终因盗窃、抢劫而走上犯罪道路。再者,社会不良文化的发展,或潜移默化,或直接刺激着青少年违法犯罪,特别是色情暴力音像图书的传播更是少年犯罪、暴力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在社会不良因素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一些社会渣滓对青少年的拉拢腐蚀。近年来,娱乐场所大量增加,给人们的生活和休闲带来了便利条件,但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副作用。有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利益,置有关规定而不顾,让未成年人进入游戏机室、录像厅、酒吧等娱乐场所,使其沉迷于其中,不思上进,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防控犯罪须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
“青少年是个特殊群体,这一群体成员流动性强,变化快,思维敏捷,勇于创新,追求个性发展,而且具有很明显的双重性,在社会化过程中,一方面,他们积极接受教育,努力认同主流文化,学习服务社会的本领,主动融入社会生活,渴望使自己成为优秀的公民。另一方面,他们对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压力很敏感,时时有一种郁闷、压抑的情绪要发泄。他们富有理想而缺乏实际实施的可能,也缺乏实际操作手段,但又不满于社会对他们的“忽视”,很容易对社会采取一种反叛的立场,甚至采取各种方式去象征性地破坏社会的规则,来标榜自己的离经叛道以引起社会的关注,以拒绝社会化。因此,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决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变化是教育和预防的最重要的规律,只有准确把握规律性,才会使我们的教育和预防工作富有创造性。”团省委副书记吴立官如是说。
青少年时期是身体、心理和社会活动快速发展的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这一时期青少年的确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遇到变化,作为青少年,得适应随着青春期而到来的各种变化,不要大惊小怪,而父母、教师也应正确对待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各种变化,尽量多给子女、学生以正确指导,提高他们应付变化的能力。
在日前结束的福建省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少年司法制度建设研讨会上,专家给出良招:
加强青少年解决问题能力的锻炼,顺利解决面临的各种成长难题。青少年阶段的确会遇到一系列问题,有一些可能是从未遇到过的,基于他们急于独立,他们在遇到困难时,一开始都会选择自己解决,但由于经验及能力的缺乏,他们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容易触礁。因此我们不但要鼓励青少年有勇气面对问题,更要想方设法加强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应多给青少年提供机会,训练他们解决问题的技巧,从而减少不适应性。针对一些青春期常遇到的问题,家长、教师、社会工作者应及时给予关注和指导,应给青少年提供多种途径。鼓励青少年与成人交往,让青少年明白成人世界,观察成人处理方式,参考他们的经验,从而形成青少年自身的一些处理方法及技巧。当然,社会管理层可以通过制定恰当的青少年政策和争取更多的资源,有系统地研究出时下一般青少年面临的成长难题,然后征集专家的意见及青少年自己亲身应变的经验,整合成效的教育和训练活动,通过不同的方法和途径,协助青少年应付难题,加强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不但可以使青少年顺利度过青春期而健康成长,还可以预防青少年犯罪。
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使青少年感到家长、教师以及社会的理解和爱护。努力营造良好的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承接环境和社区环境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关键。家长、教师需要全心去热爱孩子、关心孩子。当今学生学习负担沉重,普遍感到压抑、苦闷,他们需要交流、发泄来解脱自己,而这些常常被忽视了。分数、成绩、特长,成了老师、家长的关注的焦点。很多家长忙忙碌碌,没有时间过多地关注孩子吃、穿以外的需要。老师也不太注意学生的年龄特征,如对青少年的自尊心、表现欲给予负面评价。这些都会致使一些青少年产生抵触情绪。青少年与父母和学校的关系越差,过失率就越高,缺乏家庭温情和学校温情的人,越容易产生不良行为。
净化社会环境使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的危险诱因。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已成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当务之急。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广电文化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文艺戏曲节目及各类演播场所的管理,清除精神垃圾,特别是以暴力录像为代表的“灰色文化”。文化出版单位应注重社会效益,多为青少年提供积极、健康的精神食粮。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用法律规范青少年行为。首先,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不可有丝毫松懈,且必须依靠政府各部门的力量齐抓共管。要将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和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基层依法治理三大过程中,在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九年义务教育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基础上制定有关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施办法,建立更有利于教育,挽救感化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矫治制度。其次,要强化学校、社会、家庭法制教育,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切实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首位,把学校法制教育作为德育的重要内容来抓。要遵循教育的规律,充分利用校园这一文化传统空间,发挥各有关课程在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避免学校法制教育畸变为应试教育。家庭法制教育应以情感教育为主线,通过家长言传身教,使孩子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当前,要通过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多种形式,帮助和指导家长树立家庭教育观念,特别要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
令人震惊的青少年犯罪
莆田市秀屿区年仅15岁的郑某某因偷东西被其伯母发现后责骂几句,他竟残忍地杀死伯母;
连江的林某某夫妇外出做生意,把15岁、13岁的两个女儿交代其表兄16岁的张某看管照顾。张看完黄色录像后,把两个表妹都强奸并砍成碎肉装进两个麻袋丢进水中;
泉州市丰泽区的李某某年仅16岁就生了孩子,由于怕被人知道自己未婚生子,遂将刚产下的婴儿从其打工的工厂宿舍四楼扔下,致使婴儿当即死亡;
闽侯县大湖乡的吴某某等4名未满14周岁的在校生伙同社会青年交叉结伙抢劫某中学学生,在2004年5月16日至6月6日间连续作案2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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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件不能不引起全社会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高度关注。
据统计,2001年至2003年6月,全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犯5395人,未成年犯的人数占罪犯总数比率从2001年的8.06%上升到2003年的8.55%,有5个设区市2001年以来未成年犯占罪犯总数比率超过10%,最高达13.7%。同时,未成年犯罪呈现以下值得关注的特点:低龄化趋势明显;团伙犯罪突出;暴力犯罪多;农村和闲散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居多;在校生犯罪增多。
拷问青少年犯罪根源
“青少年犯罪现象是一个社会综合问题,社会不良影响、学校教育薄弱、家庭教育失调是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福建省法学会秘书长柯元伟如是说。
家庭环境是每一个青少年生活和成长的首要环境,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和发展。如果家庭环境不利于少年成长或父母教育不当,无原则地溺爱和袒护孩子,凡事都必顺其意,往往使孩子变得任性和傲慢,以自我为中心,利己主义思想严重,容易在外界不良影响下步入歧途。或者恨铁不成钢,教育方法不当,对子女要求非常严格,稍有越轨,轻则责骂,重则拳打脚踢,这种违背循序渐进规律的急于求成的不科学教育方法,结果常常使子女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产生恐惧、叛逆和偏执的心理,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使一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未成年人正处在生理和智能发育的重要阶段,自我控制能力较弱,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尚未定型,容易受外界的影响,因此,外界的客观因素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柯元伟表示,“学校教育薄弱,特别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薄弱,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因素。”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然而现在有些学校仍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注重文化课的学习成绩而忽视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及法制教育,导致部分学生道德品质低下和法制观念淡薄。还有的学校按成绩分为“快班”、“慢班”,对思想差、学习差的双差生轻视、歧视,动辄开除、劝退,将他们推向社会,致使学生失学、辍学。这些学生流向社会后,如果管理措施没有跟上,其中一部分人就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潮的影响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因素。未成年人的成长离不开社会,他们总是在社会环境中模仿、学习、接受并养成一定的行为方式。由于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成熟定型,有着喜欢模仿、赶时髦的年龄特征,前一时期社会上出现的超前消费热等冲击着他们,使他们沾染了不良习惯,没有经济收入,但又想吃喝玩乐,摆阔气,最终因盗窃、抢劫而走上犯罪道路。再者,社会不良文化的发展,或潜移默化,或直接刺激着青少年违法犯罪,特别是色情暴力音像图书的传播更是少年犯罪、暴力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在社会不良因素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一些社会渣滓对青少年的拉拢腐蚀。近年来,娱乐场所大量增加,给人们的生活和休闲带来了便利条件,但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副作用。有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利益,置有关规定而不顾,让未成年人进入游戏机室、录像厅、酒吧等娱乐场所,使其沉迷于其中,不思上进,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防控犯罪须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
“青少年是个特殊群体,这一群体成员流动性强,变化快,思维敏捷,勇于创新,追求个性发展,而且具有很明显的双重性,在社会化过程中,一方面,他们积极接受教育,努力认同主流文化,学习服务社会的本领,主动融入社会生活,渴望使自己成为优秀的公民。另一方面,他们对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压力很敏感,时时有一种郁闷、压抑的情绪要发泄。他们富有理想而缺乏实际实施的可能,也缺乏实际操作手段,但又不满于社会对他们的“忽视”,很容易对社会采取一种反叛的立场,甚至采取各种方式去象征性地破坏社会的规则,来标榜自己的离经叛道以引起社会的关注,以拒绝社会化。因此,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决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变化是教育和预防的最重要的规律,只有准确把握规律性,才会使我们的教育和预防工作富有创造性。”团省委副书记吴立官如是说。
青少年时期是身体、心理和社会活动快速发展的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这一时期青少年的确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遇到变化,作为青少年,得适应随着青春期而到来的各种变化,不要大惊小怪,而父母、教师也应正确对待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各种变化,尽量多给子女、学生以正确指导,提高他们应付变化的能力。
在日前结束的福建省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少年司法制度建设研讨会上,专家给出良招:
加强青少年解决问题能力的锻炼,顺利解决面临的各种成长难题。青少年阶段的确会遇到一系列问题,有一些可能是从未遇到过的,基于他们急于独立,他们在遇到困难时,一开始都会选择自己解决,但由于经验及能力的缺乏,他们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容易触礁。因此我们不但要鼓励青少年有勇气面对问题,更要想方设法加强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应多给青少年提供机会,训练他们解决问题的技巧,从而减少不适应性。针对一些青春期常遇到的问题,家长、教师、社会工作者应及时给予关注和指导,应给青少年提供多种途径。鼓励青少年与成人交往,让青少年明白成人世界,观察成人处理方式,参考他们的经验,从而形成青少年自身的一些处理方法及技巧。当然,社会管理层可以通过制定恰当的青少年政策和争取更多的资源,有系统地研究出时下一般青少年面临的成长难题,然后征集专家的意见及青少年自己亲身应变的经验,整合成效的教育和训练活动,通过不同的方法和途径,协助青少年应付难题,加强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不但可以使青少年顺利度过青春期而健康成长,还可以预防青少年犯罪。
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使青少年感到家长、教师以及社会的理解和爱护。努力营造良好的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承接环境和社区环境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关键。家长、教师需要全心去热爱孩子、关心孩子。当今学生学习负担沉重,普遍感到压抑、苦闷,他们需要交流、发泄来解脱自己,而这些常常被忽视了。分数、成绩、特长,成了老师、家长的关注的焦点。很多家长忙忙碌碌,没有时间过多地关注孩子吃、穿以外的需要。老师也不太注意学生的年龄特征,如对青少年的自尊心、表现欲给予负面评价。这些都会致使一些青少年产生抵触情绪。青少年与父母和学校的关系越差,过失率就越高,缺乏家庭温情和学校温情的人,越容易产生不良行为。
净化社会环境使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的危险诱因。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已成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当务之急。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广电文化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文艺戏曲节目及各类演播场所的管理,清除精神垃圾,特别是以暴力录像为代表的“灰色文化”。文化出版单位应注重社会效益,多为青少年提供积极、健康的精神食粮。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用法律规范青少年行为。首先,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不可有丝毫松懈,且必须依靠政府各部门的力量齐抓共管。要将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和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基层依法治理三大过程中,在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九年义务教育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基础上制定有关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施办法,建立更有利于教育,挽救感化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矫治制度。其次,要强化学校、社会、家庭法制教育,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切实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首位,把学校法制教育作为德育的重要内容来抓。要遵循教育的规律,充分利用校园这一文化传统空间,发挥各有关课程在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避免学校法制教育畸变为应试教育。家庭法制教育应以情感教育为主线,通过家长言传身教,使孩子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当前,要通过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多种形式,帮助和指导家长树立家庭教育观念,特别要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