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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民同祖国各族人民首先是汉族人民的友好往来+很早以前就已开始。这种往来自唐以来有了很大的发展,除了经济文化交流外.政治上也建立了亲密关系。元朝把西藏作为中央朝廷的一个行政氏域,并设立了专管西藏事务井可在必要时设立“分院”的宣政院,既管宗教也管军政事务,有权任命高级僧俗官员。元朝先后设立管辖西北、西南即今甘青川滇藏族地区的“吐着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和管理前后藏、阿里的。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卫藏十三万户亦在节制之下);在西藏各地区设置驿站,派驻军队;为了整顿西藏的赋税差役,几次派员调查户口。同时推行“乌拉”制度;赏罚官吏,安定地方.把元代的刑律、历法,颁行于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