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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代杂交种销售是否导致F1亲本品种丧失新颖性这个问题,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制度领域存在巨大分歧,有支持、反对和折中三种立场,争论的焦点在于F1代杂交种是否是其亲本品种的收获材料上,其背后的原因则是对于收获材料的不同理解。但无论是出于公平的考虑还是解决司法实践难题的需要,未来我国修法时增加“F1代杂交种销售导致其亲本丧失新颖性”这一规定都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