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美人的梦(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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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小子一进镇,我就知道他是为睡美人来的,镇上每个人都知道。他是一,二,三,七,十三,二十五……第二十七位来试图唤醒“睡美人”的勇士。前二十六位怎么样了?那还用问?
  前二十六位里还真有货真价实的王子,和有爵位头衔和私人纹章的年轻爵爷,不过头衔算个鬼,保证不了他们的人品,也保证不了他们能成功。这第二十七位勇士拖着磨得高矮不一的皮靴跟,用一种脚底有血泡的姿势一瘸一拐走在车辙印深深的街道上,走过铁匠铺,杂货铺,成衣铺,小酒馆,皮匠铺,客栈,谁也没停下手里的活,客栈太太出来泼了盆水就拎着铜盆回去,秃头铁匠锻打马蹄铁的丁丁声一下一下,一个鼓点也不错,每天在酒吧里打撞球的红胡子老爹乓地一下把球打进袋底,眼皮都不抬。
  然而所有人都看到了此人的所有。人们在若无其事的脸皮下憋着一副等待好戏的笑。如果蓝胡子娶第七房小太太时他的乡亲们在场观礼,大概就是镇民现在的表情。等此人出发进城堡那晚,赌局就会开放下注了。
  我在后面尾随他。富贵?划掉。机智?暂时看不出来,划掉。强壮?个头不低,腿也不短,但隔着粗毛外套判断不出四肢粗细。英俊?……存疑。拿肥皂洗洗脸、刮刮胡子,也许有点看头。
  路过杂货店,斜眼小比利叼着一根薄荷糖条踅出来,跟在我后面,低声说,喂,汤姆,这次的货色不像太有油水啊。
  我挥挥手,滚,偷你的怀表去,别妨碍我办大事。
  那青年走到十字路口的喷泉池边停下来,在石头池沿坐下,松一口气,双手伸到鼓起腮帮的石头海神嘴边,在哗哗的水流里洗手,掬水洗脸。就在我猜他就要探头捧水喝的时候,他放下背后的包袱,掏出一只手掌大的锡杯,在细流下转来转去地冲洗,接了一杯水。
  然后,他提起一条左腿架在右腿上,像坐在巴黎咖啡馆里喝咖啡一样,一口一口喝水,又转过脸,朝着太阳眯起眼,眼珠宛如上好蓝宝石。我在清单上做涂改:富贵,打钩,好人家出身的男孩才会喝杯野水也喝成这样。英俊,打钩。
  我手插在裤兜里,慢悠悠晃过去。运煤车刚驶过,落在路上的煤渣扎得脚底板痛,不过我还是走出了悠闲样子,走到水池前,探身在水流里搓搓手,在裤子髋部正反两下抹掉水,一屁股坐在离他一条手臂的地方。
  他看看我,一笑。我一颠下巴,嘿,外乡人,你好。
  你好,小兄弟。
  你好,我叫汤姆。你是来找“睡美人”的吧?
  他犹豫一下,到你们镇的每个外乡人都是来干这个?
  我说,模样贵气好看的那些都是。
  他吃这一记恭维,那些警惕的脆皮纷纷剥落,笑得更友善些,问,有多少人来尝试过?
  我说,二十六个,你是第二十七个,七这个数很吉利,照我看你会是最后一个。
  谢谢你。
  我双手一撑身体,往他身边挪近半条手臂,外乡少爷,跟你说,我这里有关于睡美人的独家消息,因为我觉得你有希望成功,所以你给我一个狮头币,我就给你好好讲讲。
  他又笑了,睡美人的故事我早就知道,要不我为什么要来?不劳你讲了。
  别太骄傲,你顶多是道听途说过,怎么比得上我们土生土长的人清楚?
  你不妨先讲一小段,如果我觉得值,再付钱。
  原来他还真不是那种冤大头傻少爷。于是我开始讲:
  “睡美人”是外边人的叫法,我们这里一直叫她“玫瑰小姐”。她父亲出身于克罗地亚历史悠久的富人门第,她母亲是来自弗莱堡的一个灰眼睛美人,懂巫术,据说有人亲眼见过她复活了丈夫和他朋友打死的鹿(他们带着猎鹿犬在林中狩猎,镇上人都听得到那超度猎物亡灵的喇叭声)。
  他们的女儿降生后成为阖宅至宝,取名露斯,自幼精力充沛,让人头疼。八岁时玫瑰跟爸妈到都灵的远亲家做客,那家人的花园里建有一座迷宫,玫瑰就此疯狂地爱上了迷宫那玩意。她父亲四处搜寻,买下这个周围有大片空地的城堡,把围绕城堡的绿地都改建成树篱迷宫。
  从城堡的高窗望出去,每个方向有一块不同形状的迷宫,玫瑰花,蝴蝶,豹,三个迷宫彼此由小径连在一起。五十个园艺师种植了两百种花,一千株柏树,两千丛灌木,组成迷宫主题,其中安插着喷水池,大理石雕像,刺绣花坛,柑橘花坛、凉亭。建造耗时两年,赶在玫瑰十三岁生日前完工了。
  那之前的一年,玫瑰的母亲被诊断出前景不明的病,她父亲想借题搞个热闹派对,以振作爱妻的精神。两边的朋友亲戚来了很多,其中有位叫牧豆的年轻姑娘受到额外款待,被请进了女主人的卧室。注意!她就是日后一切厄运的起源。
  说年轻不如说年少,其实牧豆只比玫瑰大两岁。两个女孩的母亲曾同在保加利亚的巫术研习所里求学,交情很好,后来各自结婚,远隔万里,仅有信件来往。牧豆的母亲正替灯塔看守员丈夫怀着第五个孩子,派大女儿来送礼物兼问候朋友。他们住在爱尔兰一个小岛上。玫瑰的母亲半躺在床上读了旧日女友的问候信,她的精力已不够应付繁务,只嘱咐女儿把最好的衣服和玩具拿出来跟客人分享。
  据人们回忆,牧豆是这么一個女孩:海风吹出的黝黑脸庞,拘谨,阴郁不乐,瘦高如扫帚棍子,玫瑰跟她并肩站着,像一株粉红花苞傍着一捆柴火——真抱歉,不该这么说一个姑娘,可见过她们的人都这样说。
  依照母亲的指令,玫瑰乐于打开衣橱让客人挑选。但她的裙子牧豆全没法穿,尺码不合适,像扫帚棍挑着床单,而巴洛克式的奶蓝娇黄丝绸衣裙跟粗糙皮肤和焦枯头发放在一起,简直成了滑稽剧。每当牧豆换一身新衣裙从屏风后面出来,娱乐室里总会爆发出一阵哄笑。
  等等,哄笑的人们是谁?是跟着爸妈来参加生日聚会的青春期女孩们,年纪都跟玫瑰和牧豆差不多,她们放肆而夸张地笑呀笑,并不觉得这算是残忍或羞辱,直到把主人家的慷慨渲染成了恶意。最后牧豆拒绝再试衣服,她换回自己的旧裙子,连腰带都没系好,就急匆匆低头拽开门,跑出去。
  后来一位当时在场的保姆说:我发誓我看到那姑娘脸上腾起一片杀气。   不,我觉得保姆是错的,太早了,芭蕾女伶挂钟才刚舞出早晨八点的乐段,九点钟在餐厅里,新奇的吃蛋方法还会继续令牧豆难堪。然后他们收集起饭桌上剩下的华夫饼,包在手绢里,到池塘边去喂鸭子。牧豆不用手绢,也没人让她从自己手绢里分享喂鸭子的食物。十点钟他们跟着玫瑰去参观动物标本室、温室、书房,在书房的一人高的地球仪旁围坐着玩扑克牌,牧豆孤零零坐在圈外,只有她一个人不懂任何一种玩法。中午十二点午餐,一根带分叉的鲟鱼鱼刺卡住喉咙,牧豆狼狈痛苦地呛咳不停,大人们跑过来救助。作为对伤者的尊重,所有孩子都不得不停止吃饭,他们互相眨眼,交换相似的轻微嫌恶与不耐烦。下午两点在音乐室,有人弹琴,所有人齐声唱一首流行曲送给过生日的女孩,这“所有人”仍然不包括牧豆。玫瑰笑道,不是你不会唱,是你的嗓子被鱼刺扎伤了没法唱,对吧?“所有人”对这个好玩的解释报以大笑……就这样,他们度过了生日晚宴之前的白昼。
  晚宴之前,工人为树篱做完了最后的修整和装饰,隔几米挂起一盏彩色玻璃罩灯笼。太阳落下去,天空转为幽蓝,灯点燃了。男孩和女孩们碍于要做准绅士淑媛的体面,按捺着吃了点东西,就急匆匆扯掉餐巾,请求去那座著名的迷宫里玩。
  故事讲到这里的时候,我跟二十七(这是我在心里给他取的代号)坐在饭馆最靠里的餐桌旁边,他点了麦饼和兔肉炖菜,给我也叫了同样一份。
  他吃得像个当兵的一样快,吃完就双手交叉,拇指顶住下巴,看着我吃。我不吃饼,把土豆萝卜之间的肉块都挑出来吃掉,打个嗝,手掌前半截在桌上豪气地拍拍,再来一盘。
  二十七转身喊人添菜,说,汤姆,你是不是一个月没吃肉了?还要什么?要不要搭配酒?
  我不理他的揶揄,悠然道,现在还不到喝酒的时候,不过桃子我还能吃两个,再来一块蜂蛰蛋糕就更好了。
  二十七说,你这桩生意赚头不错吧?每回有人来想进入睡美人城堡,你就能把故事卖一笔钱。从这个角度来说,你应该盼望我不要成功。
  我拿颧骨挤一挤眼睛表示在笑,我不想告诉他,五号没等我说完三句就赏来一个耳光,“小脏鬼滚远点”,手指上的图章戒指在我颧骨上划出一道血口;九号一出手扔来一把狮头币,双手叉腰看我在石砖缝里捡,等我捡完他一伸手说哎呀我的钱怎么掉了,谢谢你帮我拾起来;第十九号是最有耐心的一个,一直听我讲完,讲到嗓子哑得像锈铁,他点点头转身就走,我跟上去说你还没付钱呢,他朝我膝盖上跺了一脚说你那骗人的故事就值这个,那意大利皮靴子的跟真硬,质量真好,他货真价实是个有钱人……这些我可不能跟二十七说,他有样学样可怎么办?
  午饭后他付了账单,跟我在街边溜达,我继续往下讲。
  大人在室内舞厅喝酒跳舞,孩子们欢呼着跑进迷宫。从二楼的阳台上居高临下,能看到他们在树篱甬道的岔口处分开,像一股一股细细的血液涌进每条空着的血管。
  三个迷宫相互连接,入口是玫瑰花萼,每片花瓣间有小道连通,一条由甜石南和波索特蔷薇组成的蝴蝶触须通往第二个迷宫,从触须进入左翅,从左翅进入右翅,翅膀有一个缺口通往腹部,再绕到头部。孩子们在甬道里欢叫飞跑,灯笼的光照亮出一个个快速移动的头颅。豹的一只前爪挨住蝴蝶翅膀,像要扑住蝴蝶似的,从前爪进去,绕完豹的四肢腹背,嘴巴就是出口。出口处有两座雕像,一座是神话中曾征服迷宫中牛头怪的英雄忒修斯,一座是协助他的公主阿里阿德涅。
  最后,所有孩子都走完迷宫,满头大汗地回到城堡阳台上,只剩下牧豆还在里面。
  他们喝柠檬饮料,吃温室里人工焙熟的葡萄,像观赏笼子里跑动的老鼠一样,居高临下地看着牧豆在迷宫里转来转去。这些人越来越放肆地大笑,故意喊出错误的指示:左拐!不对!左边是死胡同!往右,在前边有水池的地方右转!
  玫瑰的母亲来到阳台上,牧豆正跌跌撞撞奔跑在蝴蝶的翅膀纹路里,她大惊失色,命令玫瑰快去把客人救出来。经历几次在岔道里的错过,玫瑰终于追上牧豆,她挥挥手就满脸不耐烦地走在前面,把后者带出迷宫。城堡的女主人领着不情愿的孩子们站在出口等待,见到满面泪痕、双眼通红的牧豆,想要上前抚慰,牧豆一把把她推了个踉跄。
  她转身,捏紧拳头,对玫瑰吼道,我恨你,我诅咒你!我以我父母传授我的所有法力诅咒你,我诅咒你被玫瑰花刺扎破手指,流血而死。不,不是现在,你要先在这种恐惧里熬过一年又一年,再一年,三年后死亡才会前来解救你。当你死去之际,你们所有这些没心肝的冷酷的人,也要跟着陪葬。
  她像手持一柄剑一样扬起手臂,往下一劈,玫瑰便像被砍中似的失去知觉,倒在地上。
  所有人都呆若木鸡。巫师的女儿牧豆像狂风一样跑出花园,了无踪影。
  生日会凄惨地结束了。玫瑰昏睡一夜后醒来,除了沮丧恐慌,身上并无可见的伤痕。到底诅咒是否成功了呢?玫瑰的母亲给女友写了长长的信,对未能令牧豆“宾至如归”反复道歉,又委婉询问牧豆所用法术的种类及解法。苦等一月后,得到的回信短而冷淡,称全家即将搬家远行,行方不定,因此不要再写信来。末尾一句淡淡说道:依我看,诅咒可能并未结成。
  但这母亲在塔罗牌上反复卜出的都是死亡。
  那場生日宴是在夏天,一整个秋天她都在抱病不停写信,写给自己过去的巫术教师、隐居在岬角荒村的巫师朋友,又指点丈夫远行,去只有巫人才知道的店铺,高价购买奇异物品:白孔雀的头骨,黑猫的眼睛,难产死去的女人的头发与她的死婴的脐带,加德满都庙宇中的柘榴石。丈夫外出之际,她和女儿呆在密室中。到秋天结束时,她已憔悴如枝头枯叶,距离泥土只差头一道冬风撮口一吹。
  最后,最贵的一件东西找到了,是玫瑰父亲用一座葡萄园换来的:一位已逝世的强大男巫的食指。第一场冬雪来临的晚上,那母亲在迷宫中心举行了一场巫术仪式。她令女儿喝下催眠药睡去,躺在铺着黑山羊皮的石头上,九面镶嵌柘榴石的高大水银镜把她们围在中间。那根食指浸泡在福尔马林瓶里,母亲将瓶砸破,取出那一小截干枯秋葵似的肢体。她用匕首刺破胸口,以死巫师食指蘸血,默写复杂的咒文,写在镜面上,写在静卧的女孩身上。   接着她堆起备好的接骨木,点起火来,火焰里撒入药粉,先变成翡翠绿,又变成浅海中鲎的血液一样的蓝灰色。她逐个焚烧孔雀的头骨,猫的眼睛,死女人的头发与死婴的脐带。每焚烧一件,她就赤手把灰撮起,把它撒向镜中的女孩,让灰烬和白雪混合在一起。
  在做這些事的过程之中,她一直反复诵唱一支旋律凄切的歌。人们远远站在迷宫外的雪地里,双手攥在一起,沉默聆听,听得忘记了拂去胡须上结的霜。
  就在雪花不再飘落的一刻,火光熄灭,歌声停止。那父亲照妻子的指示跑进迷宫,从破裂一地的镜子碎片里把她抱起来。她也轻得像一片灰烬。
  这场法术耗尽了她最后的生命力,几个小时后她便离世了。死前她告诉丈夫,诅咒无法抹除,但她已把死亡更改为沉睡,玫瑰会被花刺扎破手指,安稳地沉睡下去,直到某一天有人来解救她,破除诅咒。
  谁会来解救?没人知道。
  悲痛的丈夫埋葬了妻子,终年穿黑衣以致悼念。明知无用,他还是锁起树篱迷宫,不让玫瑰或任何人进入。不管被设定及修改的结局是死亡还是沉睡,他们的生活确实已经被毁掉了。
  故事讲到这里,我跟二十七已经转移到了“蓝狮”。这是镇上唯一的酒馆,跟教堂和妓院一起提供别无分店的集体娱乐,人们在姜汁似的浊黄灯光里喝酒,往墙上的镖盘扔飞镖,一角有撞球台子,一群人围在台边打球,圆球在吊灯照射下滴溜溜滚过绒面磨损的球台,激起喝彩或笑声。胖侍女茉莉在吧台与桌椅间来往,耷拉着脸把酒杯重重蹾在桌上,重重把捏她屁股的手打掉。
  跟中午那会儿一样,谁也不往二十七这里看,就当他不存在,就像这个在酒馆里只喝水的青年是空气捏出来的。茉莉过来添水,他指一指,让她把水倒进自己的水杯里。她对二十七说,老板让我告诉你,一杯水也收一杯酒的价。
  我翻了个白眼。但二十七说,没关系。
  她又把另一杯麦芽酒砸在我面前,震得桌上的灯台一跳。我说,谢谢你,茉莉,也往她屁股尖上拧了一把。她一瞪眼,在我后脑勺上响亮地扇一巴掌,你也给我来这套?
  她晃着树桩似的臀部走了。我把鞋子脱掉,折叠双腿,脚后跟舒舒服服地蹬在椅子沿上,喝一大口酒。此时喝得半醉的琴师吉姆终于打开立式钢琴盖子,开始弹《大副迈克尔的美妻朱蒂》。他喜欢以这首歌开场,因为他老婆就是离开一个壮得像赫拉克勒斯的商船大副改嫁给他,这是他毕生自豪的战绩。
  男人们跟着唱起来:
  穿红裙的朱蒂,俏立码头边,
  她丈夫的船刚刚起航,消失在海平线。
  她转头就给我个热吻,说:
  晚上到我家见面,试试大副带回来的羊毛毯。
  嘿,嘿,嘿!
  愿情人和老婆永不相见!
  二十七望着他们,认真听了一阵,评论道:钢琴该调音了。
  我笑了。他又说,你们这里的人每天都这么快活?
  不,今晚是特例。
  为什么?
  因为你。
  二十七也笑了,笑的意思是“这笑话很笨拙并不可笑”。
  我说,你打算明天就进城堡去碰运气?
  也许明天,也许后天。有什么禁忌吗?
  没有。不过你离开那天,赌局就要开了。
  什么赌局?
  赌你的生死输赢,赌你还能不能囫囵回来。刺激吧?所以我刚才那句不是逗你笑的,我们这地方没什么娱乐,每次来一个外乡人就像过节了。
  这时胖威廉开始拉一支欢快的吉格舞曲,人们离座跳舞,醉醺醺的脚底板磕碰在木地板上,与其说他们跟着音乐起舞,不如说音乐把他们绊得踉跄。然而他们举起手臂,面对面旋转,笑得露出牙龈。
  二十七看看酒杯,问,你喝完了?可以走了吗?
  失去女主人的第一年,整个城堡显得混乱阴惨。玫瑰的父亲开始频繁远行,理由是为做生意,但他每次都在凌晨悄悄启程,哪怕冒着风雪,只为回避话别场面。玫瑰心知他不想看到自己。承受同一种悲痛的人们并不会变得更亲近。事实往往相反,他们心中互相埋怨对方不能抚慰自己的痛苦,又在反复回忆中把悲剧归咎于对方犯下的错误,减轻自己的罪恶感,这是人性中趋利避害的本能驱使的,谁也不怪。
  他难得回家一趟,大半年里唯一一次回来,是为了看看雕刻家为亡妻制好的雕像。第二年,有传言说那鳏夫在巴黎养了情妇。圣诞前夕他终于回家,从花匠到磨刀男仆个个都收到丰厚礼物。但当他把管家召到楼上书房去的时候,女佣们七手八脚把他的贴身小厮拽进厨房审问。
  一开始那男孩不肯说,最后他吐口了:那科西嘉歌伶长得跟太太有六分像。你们别埋怨老爷了,他很可怜,真的。
  从遥远巴黎源源不断寄来的华丽时装、奇巧玩具只能增添女孩的寂寞。她长到了十五岁,锁住的迷宫里被砍断的花树萌生新芽,生日那天她收到镶嵌十五颗钻石的项链。然后是更孤零的十六岁。第三个春天到来时,镇上蓝狮酒馆(对,就是你刚才喝酒的地方)雇了个外地琴师。
  那人来自盛产吸血鬼的国家罗马尼亚,三十岁上下,头发胡须黑得像藏了乌鸫羽毛,发梢卷曲如茛苕叶,双手纤细,一笑牙齿如溪水中的小颗白石子。他名叫塞巴斯蒂安,天生一个旖旎的情人名,浪漫得轻浮。没出一星期,这名字就在镇上女人们的心口舌尖上打转了。
  他的技艺还不止弹琴,某天他敲响城堡的侧门,询问是否能到花园里写生:墙里的藤本月季一直开到了墙外,美得实在让人心痒……他本不该被允许进门的,但恰好开门的不是老守门人而是浆洗女佣,她像所有女人一样,被那罗马尼亚人用微笑和俏皮话轻松攻克。
  他被带到城堡的小女主人面前。玫瑰答应了他的请求,条件是让她在一边看。绘画是她教育里缺欠的一环,从小教她法语和诗歌的女教师画月亮画得像番薯。他连续来了三天,完成他的画作。每天他到来之前,玫瑰要在更衣室花掉一小时,那些巴黎寄来的藕色欧根纱罩衣、带金扣子的奶油色塔夫绸裙、缎子镶边短披风终于派上用场。   她写信给父亲,要他为自己雇佣这外乡人做美术教师,随信附了塞巴斯蒂安为她画的粉画小像。她父亲答应得十分痛快,由于心中愧疚,他对女儿有些怕,也常有谄媚之心。其实,塞巴斯蒂安早在回信送回城堡前就上任了。
  没人忍心责备这小孤女找一点乐趣,塞巴斯蒂安适可而止的殷勤、时有暗喻的诙谐,是所有女孩在这年纪都该享用的养分。她跟她脸上的红晕、眼中的光亮每天就活在美术课那两个小时里,就让她继续以为谁都看不出来吧!春尽夏至,树荫日渐浓稠,一千个昼夜的时限越来越近,人们越来越小心,不让任何一朵玫瑰花进入大门,他们甚至砍掉了带刺的枸骨树和虎刺丛。她父亲在信里说,他会及时赶回来。
  诅咒发出三年后那天,天空晴得苍白,从早晨开始,管家就严嘱玫瑰一定要在卧室乖乖躺着,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碰。这样难道还不能平安度过吗?说不定玫瑰的亡母低估了自己的法力,也许诅咒不仅被更改,也被抹除了。
  此时那父亲还在急煎煎赶回的路上,科西嘉情妇索要了一次过于缠绵的、床笫之间的告别,拖晚了出发时间,而一条被冲断的桥又耽误了行程。
  城堡的卧室里,玫瑰一直躺到太阳收敛光彩。起初她满怀悲壮恐惧,双手把镶嵌亡母肖像的金鸡心项链捂在心口。但一上午过去了,一下午过去了,什么事也没发生。诅咒真的失效了?
  她爬下大床,拉开窗帘,让淡紫色和金色暮光投入房间。再推开窗,甜净鲜澄的空气涌进来,像风送来无形花束。她分辨出其中苦楝和木香的花香,想起塞巴斯蒂安说明天开始教她用颜料,之前她一直在学素描。明天她打算穿那条带荷叶边的橘绿条纹棉布裙,配果绿色发带……她憧憬着明天。
  门板上传来钥匙齿咬住锁眼旋转的声音,她回头,先进来的是放着鸡肉沙拉、苹果和牛奶杯的晚餐托盘,后面跟着的脸却不是女佣,是美术教师。
  他把食物放在床头,甜蜜一笑,生日快乐,我的公主。
  人人都关心今天是诅咒降临的日子,只有他记得这天还是她的生日,所以也别怪此人在女人堆里所向披靡,他应得的。
  她呀了一声,双手按住胸口。塞巴斯蒂安说,什么见鬼的诅咒,我从来没信过,像你这样的天使不活到九十九岁简直没天理。她嘻嘻笑着,挽起裙摆,一跨步跳到床上,朝这男人靠近。
  他坐到床边,歪着身子凑过来说,喏,这是我的生日礼物。她明白那是个吻,他探头探得很慢,留出让女孩逃开的时间。但她毫不抗拒,反而雙手一拢,扣在他脖颈上。
  这时她低声告诉他:我母亲临终前说,如果有个人肯爱我、给我一个饱含爱意的吻,诅咒就会彻底解除。
  他并不认为自己对她有这么大的意义,不过为了凑趣,他说,那就快让我试试吧。
  他先吻在她双眉中心,又像吃一块珍贵奶酪一样咬了她的鼻尖;她感到口中溜进一条湿热的、没有鳞片的蛇,身子一阵发抖,仍然迎上去。她的手顺着他的脖子往下滑,手指勘探陌生皮肤的质感,好奇倒比欲望更多,先摸过脖颈尽头的小坑,又玩一玩喉结,再滑到胸口上,忽然哎呀一声,手指尖像被细小的牙咬了一口,是血脉通往心脏那根无名指。抬手一看,指肚正凝起米粒大的血珠。
  她第一反应是他衬衣胸袋里藏了条真的蛇。
  不是蛇,是手绢,杂货铺老板的女儿给他绣的手绢,首字母S绣在一朵鸽血红的药剂师玫瑰旁边。今天清晨她坐在店里完成最后半片叶子,俊美的罗马尼亚人进来买石榴。一番热吻,她幸福得昏了头,他离去时除了免费得到一袋水果,贴胸口袋还塞进一块差半片叶子的手绢。那丝线拼叠成的花秆上留着一枚针,它以花刺的身份压轴演出了诅咒里最重要的角色。
  手绢掏出来了,针也找到了,他飞快把针拔出来一抛。女孩看到了药剂师玫瑰,心中如同明镜。她惊惧极了,张大嘴叫不出声。那张嘴的动作随即转成一个哈欠,困倦像墨汁滴进牛奶,她的头颅在颈上软绵绵晃动,身子向后倒在床上,一对眼皮如幕布徐徐降下。
  血色从双颊上急速退潮,嘶嘶的呼吸停止,一瞬间仿佛死亡赢了,但那胸脯忽然弹起,鼻孔张开,长吸进一口气,接着便恢复了正常的一起一伏。
  她睡着了。
  这不是结局,幕布尽管落了,但只是漫长的幕间休息,死去的母亲用生命接续了悬而未决的下半场。
  塞巴斯蒂安木立在床边,明白自己嘲笑的乡野传说已在眼前应验,误打误撞,他还成了执行者。有那么一刹那,他动心去完成那个吻的测试,但本能拽着他的脚后退,远离床上那个被乌七八糟妖术把持的胴体。
  他转头冲出房间,发足狂奔,在走廊里踢上一样东西,差点绊倒,是浆洗女佣横卧在那儿,枕着一摞床单被罩睡得香甜。
  这是诅咒的另一部分。他一路向外跑,看到女教师仰面朝天躺在图书室门口,鼻鼾声像狗嗓子里的哼哼;厨娘跟管家倒在一楼走廊里,头挨头像一对老夫妻,管家的手还留在厨娘裙子下面;厨房里,火炉上将沸的水在铜锅里翻滚作响,围着桌子玩纸牌的男仆女仆趴在桌上睡着,一人手掌摊开,亮出牌面,一对国王王后,一对鲜红桃心。整座建筑像刚遭遇一场以毒气为武器的屠杀,到处是躺卧得横七竖八的人。美术教师边跑边用手掐脸颊,生怕困意也令自己倒下去。
  终于他冲出大门,一辆马车停在通往正门的路上,马站着睡觉,一个男人歪倒在车门外,倚靠车轮。那是玫瑰的父亲,他绕开断桥日夜兼程赶回来,总算赶得及跟整个城堡与女儿一起分享了沉睡的命运。
  塞巴斯蒂安就这样一口气跑回他住的客栈,像有吃人老虎在后面追赶。人们看到他的脸色,以为他撞了鬼,纷纷围拢到房门口询问。他一面草草收拾行李,一面把上述故事讲了一遍,然后提着皮箱撞开人群,大步离开。
  从那之后,再也没人见过他。
  他逃过了沉睡的命运,因为诅咒限定的范围仅是一千日之前在城堡里的人们,所有人。有一个温室花匠那几天请假在家照顾刚分娩的老婆,同一时刻他倒在家里饭桌上睡着了,家人们怎么叫也叫不醒。当时在城堡里做客的人们也无人能幸免,他们各在遥远的地方陷入了医学无法解释的长睡不醒。   镇民们谁也不敢走入那座着了魔的城堡。他们把这故事讲给来此访友、推销货物的外乡人,“睡美人躺在城堡中等待一个吻解救”的故事逐渐传出去,越传越远。
  我所知道的,到此结束。
  这时已近午夜,我和二十七慢慢走在路上。今天的月是下弦月,银亮的一线,像丝绒幕布上的一个缺口,透出舞台另一边的灯光。他用真诚的声音说,故事讲得真好,谢谢你。
  我说,也谢谢你肯耐心听,把剩下的钱付给我吧,谢谢。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币,捏着它亮晶晶地悬在空中,说,我还有问题没问完。
  你问。
  这位玫瑰小姐长什么样?漂亮吗?
  我哈哈大笑,笑得停住脚,双手按在膝盖上,撑住上半身。他悻悻瞪视我,只能不断摇晃手里的钱币作警示。我说,是的。她父亲年轻时用一支舞就让俄国公主倾心,她母亲呢,人们说她的美貌本身就像种巫术,玫瑰小姐则集合了父母的优点。还有问题吗?
  二十七问,城堡里的事你怎么会知道这么详细?
  哈,他一定以为这个问题够机智!然而太阳底下没有新智慧,三号九号十四号二十三号早就问过同样的话。我从容不迫地说,那家厨娘是我妈的干姐、我的教母。盛夏时他们全家出远门去海边,秋天他们要到弗莱堡探望玫瑰外祖父一家,那时我就溜到城堡后门去,大家总会给我开门,让我进花园玩,四个迷宫我都走过不止一遍。
  他浅色的睫毛眨动一下。我说,你不相信?
  我相信你,那么复杂的故事和细节,你编不出来。
  我说,承蒙你相信我的资格,我愿意给你提供另一项更周到的服务。
  第二天早晨我被敲门声吵醒。打开一条门缝,二十七的一只眼半个鼻子露出来,半张嘴一咧,嘿,我请你吃早饭?
  他住在查理旅馆最好的房间,我住一楼杂物间,老板娘让我免费占用那个小房间,第一因为我每次都能把外乡人拉到她的旅馆来住,第二因为她是我远房表姑。我跟二十七往外走,他说,汤姆,我猜你是个模样挺好的小伙子,如果你肯好好梳洗一下。
  我转头看着他,把嘴边的哈欠打完。他洗了脸刮了胡子,脸色新鲜得像鲜牛奶。我说,不用关心我的模样,我又不用讨美人欢喜。
  吃早饭时,我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纸抖一抖,哗哗作响。他说,那是什么?
  是保你能顺利进入城堡和小姐卧室的诀窍,一共四张,三十鹰元一張,我收你整一百,最后一张打三折,算馈赠回头客。
  二十七沉吟之际,我再补上一句:昨天你说过相信我的资格,对不对?要说进城堡的向导,这镇上没人比我更熟门熟路了。
  汤姆,我觉得你以后肯定会发大财。
  我说,我一直这么认为,今天这种感觉格外强烈。怎么样?还是先付一半?
  纸是账簿上撕下来的空白页。第一张纸上列了四十九种植物和它们的拉丁文原名(他说,就这从植物图谱上抄来的东西就值那么多钱?)。
  第二张纸上画了三个迷宫的地图(他说,这太复杂了,我不背了,你带路就行了)。
  第三张纸上写了一段乐谱(他小声哼了一遍,说,旋律真奇怪)。
  第四张纸上画了城堡的示意图(他问:这画的是面包片和来偷吃面包的蛇吗?)。
  进入城堡的最佳时间是夜晚。白天我们呆在酒馆里,我喝了多得难以想象的啤酒。他问,之前那些没成功的二十六个人都怎样了?
  我说,不知道,如果我硬说知道,你会连我之前的话都不信。
  他笑了,你们镇上一点传闻都没有?
  有,传闻是他们也被巫术包裹进去,跟城堡里的人一样,长久睡在花丛里。我喝一大口酒,酒浆那种凉滑的慰藉穿过胃袋,把一股热气播送到血管四肢里。问:你为什么要进城堡、试图吻醒睡美人?为了钱?看你的样子家世应该不差。为了美女?可你都没见过她,你会看一眼就爱上她吗?她睡了七年,嘴里的口气都能熏晕你,你真愿意吻她?你长这么好,就始终没个心爱的姑娘?
  他淡淡说道,你醉啦,你醉成这样,还能不能认清路?要不我们明天再去吧,但是得从你的佣金里扣一成。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一手拿着空啤酒杯,一手抓起桌上的苹果往天上一抛,迅速塌腰,后踢腿,腿和脊背拉成一条水平线,单脚转一个稳稳的圈,再一伸杯子,苹果噗的一声掉进杯里。酒馆那边传来啪啪的拍掌声,是红胡子老爹,我朝他鞠了个谢幕式的躬,悠然坐下。
  二十七看得发呆,我取出苹果递给他,一笑。他说,真想不到……
  我说,没有外乡人来给我生意做的时候,我总得有点别的本事赚面包钱——你瞧,我没醉吧,你是不是该回答我的问题了?
  他把苹果在手里转来转去,像在研究上面红斑和红丝线的分布。半晌说道,你猜错了,我出身很糟,既没钱又没头衔,我能不能再花几个钱买你不再问这种问题?
  月亮升起之后我们就启程了,腰间皮囊里放着我帮他搜集的工具:一副鞣得极柔软的手套,一把磨得极锋利的短刀,一支獾毛画笔,一瓶用软木塞封好的酒。
  从磨坊出发,沿着一条几乎被荒草和荆棘埋没的小路走向树林,路边根根挺立的毛地黄像毛茸茸的长纺锤。林中暗极了,头顶的枝叶交叠,针脚极密地织成一个海绵穹隆,把光吸得涓滴不剩。我被榆树隆起的树根绊倒过一次之后,他抓着我的手腕走,我们的手和腿仿佛在鼹鼠的黑天鹅绒皮毛里划动。
  大概走了两个小时,逐渐接近林地边缘,前面出现极稀淡的、牛奶一样的光。终于走出林子、跟光重逢的一刻,眼睛感到被拥抱了一下,他的手指也同时在我手腕上感叹地一握。
  林外是一块平原,城堡远远矗立在西方,整块平原浸没在水银似的月光里,本该让人觉得安宁祥和的月夜,却有种妖异的气氛。
  因为没有声音。
  一丝鸟声虫声都没有,没有猫头鹰那种哲学家似的怪声咕哝,没有乌鸦的烟嗓子蠢头蠢脑地哇一声,没有狐狸或野獾的足尖踏过苔藓那种灯芯绒似的声音。巫术责令静默统治一切,捍卫密不透风的酣眠。   我们继续朝城堡方向走去,步幅未减小,只是走得更谨慎。月光惨白如骨,四周仍然空无一物,双腿却越来越吃力,像蹚在齐膝深的透明胶质物里。
  西北方向忽然飘来一丝笑声——也许是笑声。我和他互相看了一下,在彼此的疑惑里知道不是幻听。他低声说,好像是个婴儿?
  由于静默的威压,他已经把嗓音缩得很细,但那发出声音的方向立即传来回应,真是个婴儿的声音,像肋部或脖子被母亲逗弄一下似的,“嘎”地爆发出一个笑声,随后是一串咯咯咯的快活余韵,声音竟然越来越近了。
  那是一株蓝铃花,或者说,是蓝铃花的魂魄,在距人头顶半米的空中飘荡,像一块薄薄的紫水晶,又像刚浸泡在显影液里的照片图像,不离近了就看不清。鼻端嗅得到蓝铃花的甜香味。它像刚睡醒的小孩似的,不断晃动枝干上的铃铛,每摇晃一下就胀大一点,又像十分高兴生人到来、索要拥抱似的,张开两条胳膊一样的叶子,凌空迎过来。
  我们的肩膀好像有重物压着,身子没法动弹。我问,第一张纸上的东西你都背熟了没有?
  他点点头。
  蓝铃花的拉丁名是什么?
  Hyacinthoides。
  那名字的最后一个音刚结束,咯咯的笑声戛然而止,半空中胀到一根手杖那么大的花秆骤然炸成千万点晶光,肩头的重压也消失了。
  也就在同时,四面八方冒出了更多声音,各种各样的声音,女童跟小狗之类宠物说话的奶声低喃,男人醉醺醺的哼唱,变声期少年鸭子似的嘟囔,老妪干涩的咳嗽,夹杂着调门不稳的笛子声,口哨声……仿佛这平原本来睡满了肉眼看不见的人,如今都醒过来了。
  二十七抓住我的手臂,拖着我向前迈步,迈了两步就不得不停止。手肘、膝盖和脚踝像被绳子拴住,绳子另一端还有铁锚扎在泥土里,我们像沉在海底的人。花朵们的精魂犹如一眼望不到边的水母群,从容不迫地从香茅草丛里升起,向我和二十七悠然游动。
  红色蜘蛛百合挥舞尖梢上的爪子,皇冠贝母短裙一样的花瓣在空气中向上飘浮,像被水流托着,伯利恒之星歪着六芒星形状的花冠,把中心那颗黑种子当作眼睛盯住我们,绣球荚蒾则像一颗真正的绣球似的,被高大的凤尾兰踢着,闪着雪白光芒一路滚过来。
  我跟二十七用最后一点劲挪动成背对背的姿势,然后两股力量把我们压在中间,像两只巨型手掌把昆虫夹住。我逐个辨认花精的模样,叫出名字:卷丹……鼠尾草……火燕兰……石蒜……蛇头鸢尾……
  二十七负责呼出它们的拉丁原名:Lilium lancifolium……Salvia japonica……Sprekelia formosissima……Lycoris radiata ……Hermodactylus tuberosus……
  空中不斷闪烁晶光,他真的在短时间内如此清楚地记住了每一种花的名字,无一舛误。到最后时刻,我认错了一株花,他呼出葡萄风信子的原名,那只花精却没有消亡,它持续发出小男孩怕冷似的嘶嘶吸气和呼气声,越飞越近。他动弹不得,叫道,汤姆!名字是不是错了?
  他的声音变得闷闷的,花精已经飞扑到他脸上,欢快地叫一声,叶片合拢,把头颅包裹在中心。我努力侧过头,看见他的眼睛鼻子被盖在半透明的花瓣和叶子下面,只剩下半张嘴。
  那种力量几乎要把肉身碾入泥土里。我猛然嗅到一阵独特的麝香气息,心头打了个闪。啊,天哪,这是麝香葡萄百合!
  他用半窒息的声气微弱地念出来:Muscari muscarimi!
  那小男孩似的花精发出一丝哀叹,顷刻消散了,像一片果冻融化在高温里。
  我们颓然倒下去,仰面躺倒。四周再次宁静下来,宁静的海水在头顶汇拢。过了半天,我的太阳穴才感觉到那儿一直挨着一个汗湿的头,转头去看,他额头上闪着汗水的磷光。他莞尔一笑,月光在钢蓝色瞳仁表面镀了层银。
  他说,这真是我生命中花得最值的三十块钱!
  我笑出来,笑得很浅。他说,啊,是不是你在这里有什么回忆?
  我点点头。
  以前这儿是什么样的?
  我斜眼看他,嘲笑道:你已经开始幻想替玫瑰小姐重振家业了?
  不。他以平和的声音说,我只感觉这里曾是个很美的地方。
  是的,是很美,春天的时候,玫瑰的爸妈会在这里举行草地网球赛、门球球赛,镇民都可以参加,可以来看。我用手指着,那里,那儿,会摆起长长的蓝白条纹帐亭,铺亚麻桌布的长桌子上,放着糕饼师傅做出来的粉蓝粉红的点心,奶油蛋糕,红茶。草地上尽是花,蓝铃花,鼠尾草,鸢尾,风信子,白得像盐,黄得像玉,红得像红嘴鸥的嘴巴……
  耳郭上持续吹着一道温暖的鼻息,后面的话被他的目光拦截了,他眼角上笑的纹路拉平,目光变深,那是个无声的问题。我知道他想问“你到底是谁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反正已经到了这一步,我也不怕他因疑虑而退回去了,他现在除了跟我合作,没有别的办法。我迎着他的眼睛坚持了足足半分钟,才说,等你验证完了剩下的钱花得值不值,再问问题,也不迟。
  我们彼此凝视,点点头,他爬起身,弯腰伸一只手给我,把我拉起来。他的手仍然暖和干燥,像是这巫术之夜里的一个小奇迹。他的手掌又无意识地拖带着我走出几步才松开。
  又走了一阵,他忽然停住脚,瞪大眼睛一动不动。我顺着他的目光看,看到不远处黑刺李丛中,躺着一个人。
  那人没死,胸脯均匀起伏,是睡着了,睡得很沉,他的一只胳膊举到耳朵旁边,右腿放平,左腿支起来,姿势很随意很舒适。胳膊和脑袋之间、左腿的小腿和大腿之间的三角区域,结满了蜘蛛网,像索子极纤细的吊桥。微小的露珠结在蛛网上,长腿的小蜘蛛爬在上面。蛛网时而被风吹得微微颤动。
  二十七脸色灰白地盯着那沉睡者,盯了很久。他低声问,你认得他吗?
  我认得。这是第十九个冒险者,我认得那棕色天鹅绒衣领和深蓝羊毛料子外套上的金纽扣,纽扣上铸有狮纹,是他的家族纹章。当时我向他推销我的故事,他哈哈大笑,用拇指按住一边鼻孔,响亮而气派地把鼻涕从另一个鼻孔喷射出去,然后双手抓住我肩膀,把我身子拧了个个儿,又在我屁股上踹了一脚,踹得我踉跄出几米远。我记得他在“蓝狮”喝酒不给钱还打人,叫嚣着等他吻醒睡美人,成了玫瑰小姐的丈夫,整个城堡里的财富都是他的,他会把这间酒馆买下来,让老板等人都滚蛋……那是一年半之前的事,他就在这里睡了一年半。   单从他脸上已经很难认出原来的模样。他至少失掉了三分之一体重,皮肤犹如泄气的气球皮囊一样,疲软、打皱地挂在骨头上,像是一件过大的衣服,处处往下耷拉,眼眶塌下两片洼地,连鼻尖都小了一圈,嘴唇一条像边缘皱缩的陈旧伤口。
  我和二十七悚然站立,眼睛不受控制地停留在那个沉睡者身上。就在这时,沉睡者像是做了什么好梦,嘴角突然一动,那是个甜蜜且带憧憬的笑,但从那枯败的皮肉里钻出来,只让人不寒而栗。睡眠一向是让人避难的安全岛屿,从未以如此阴森的面目呈现。
  我扯一下他袖子角,说,走吧。
  他点一下头。不过他的下一句话我真是怎么也猜不到——他说,嗳,汤姆,玫瑰小姐不会也睡成这样了吧?
  我哈地笑出来,再次笑得需要双手按在膝盖上,撑住上半身。他仍然悻悻瞪我,没瞪多久,跟着我没奈何地笑起来。笑完我说,这些吸人血的花精只能游荡在外,它们进不去城堡,所以玫瑰小姐不会变成这种活骷髅,你放心。
  说话的声音在湿润空气里听来失真,一字一字像水银弹丸落地。边说边走,等走上坡地,距离城堡更近了,看得更真切。那花岗岩构建的塔楼尖顶指向天空,错落分层的建筑四周萦绕着一种奇异的光,像极淡的希腊乌佐酒——那种酒加了冷水就变成乳白色。光像在护卫它,又像是禁锢了它。
  城堡的下半部被厚厚的围墙围住,围墙本来是铁杆铸成,如今上面爬着太多太茂盛的植物,像身披蒼翠的盔甲,又像身着毛皮厚衣。它背后远处是一片郁郁苍苍的树林,更远处,是起伏的冈峦。
  藤蔓里乱开着小朵小朵的花,花的季节也是乱的。被月光调过色,铁线莲的花变成血凝固在肢体里的绀紫,葵叶茑萝羽毛状的叶子成了鸦青色。我领头走去,转到城堡东面。一截墙壁下,枝叶里露出一只穿皮靴的脚,但我们都假装没看到。
  转过墙角后,我开始默数步子,在第七十三步上停下,伸手向他要来短刀,握着刀柄把手探进厚厚的藤蔓里,一直陷到肘部,那柔软的枝叶拂着皮肤,犹如塞壬湿润的长发。刀鞘磕碰在铁栏杆上,发出咚的一声,就像用一支船桨探入水中,击打礁石。我朝前慢慢走,咚,咚,咚的声音从枝叶内部持续传来,声音的节奏就是栏杆相隔的距离。他紧跟在我后面。这样走了十几米,节奏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空格。我停下来,抽出手臂,把短刀交还给他,说,割吧,把这些藤都割掉。得戴上手套,不然它们会咬你的手。
  他照做了,像个理发师学徒一样,手揽住藤蔓的长须,刀刃唰唰扫去。细细听,每着一刀,能听到初生猫仔被宰杀似的尖细哼吟。逐渐露出来的是铁栏杆上的一个缺口,可容一人通过。
  他把短刀收进腰囊,为什么不从正门进?
  我说,门口有两株一百多年树龄的紫杉,太机灵,骗不过它们,这些藤本植物还是幼儿,没什么抵抗力。怎么样?觉得这个向导钱花得也很值得吧?
  这就是迷宫的入口。横亘在面前的是一个生满小朵睡莲的大池塘,绿蜡似的小叶片上托着已经闭合的花苞。水面犹如云纹绸,月光的碎片在上面随风跳着小步舞。水中间有一个吹海螺的赤裸男童雕塑,白色大理石上附着一层青苔。睡莲之间有两只白天鹅、三只绿头鸭,都把颈子弯到背上,头和喙藏在羽毛下面。池塘的弧形边沿旁,躺着一个胖女人,四仰八叉地扯着小鼾,一个小篮子翻倒在旁边,准备喂鸭子的蛋糕屑撒在毛茸茸的青苔上,还有一只出来偷吃蛋糕的老鼠睡在旁边。
  他低声问,奇怪,为什么蛋糕没被蚂蚁搬走?
  我说,因为蚂蚁也都睡着了。嗳,你把那只老鼠捡起来,收好。
  他弯腰捏起那只手指长的老鼠,眼中露出厌恶,他没把它收进腰囊,只像对待一个容易爆炸的东西一样,轻轻拉开外衣口袋丢进去。
  我又问,你会游泳吧?
  会。要游过去?为什么?
  第一要把身上的气息洗一洗,这样待会儿被嗅到的可能性小一些。第二,你没见两边沙地都已经被天胡荽爬满了吗?
  这次他没问“被嗅到”是什么意思。我捡起地上一块碎蛋糕,蛋糕落了一层土,但还能看出原本是乳酪黄色的,我把它往几米外地上的天胡荽叶子里一扔,犹如把一枚银币扔到一群小乞儿之中,落地处周围的绿色小圆叶像孩子的小手似的纷纷伸过来,蛋糕块立即被盖没了。但孩子们立即发现那不是银币只是块不值钱的白铁皮,怏怏散开,蛋糕块又露了出来。
  我拍掉手上的渣,如果落在里面的是你的脚,它们可不会那么轻易松手的。走吧,下水。
  肢体接触水的第一下需要的勇气最多,后面就容易了。他跟着我慢慢滑进池塘里,只露出鼻孔以上部分。水凉得像鱼皮,像是浑身被化成液体的鱼皮包裹起来。我轻轻拨开睡莲叶子,划水向前。路过漂浮的鸭子,手指在水下碰到它的脚蹼,它仍然一动不动。天鹅和鸭子会做梦吗?梦里会不会梦到一条鱼游过来,尾巴扫到它的脚蹼?
  泅到对面的池边,他先爬上去,我双手攀住石岸,把身子晃到一边,膝盖够着一使劲,缩脚上去。就在第二只脚离水之际,脚踝上一紧,一条水草缠上小腿,我被它拽得仰面掉回水里。
  睡莲生来睡性大,一旦太阳回到云朵墓穴里它就把花朵闭合起来,谁也吵不醒它,但我忘了池底还有水草,是枝条叶子都像珊瑚一样红的血心兰。被缠住的脚像没穿鞋踩在雪地上,一阵寒意一阵麻痹。他一伸手没捞着我,立即再次跳进池子。这时我已经被拖下水面,没顶了。
  冰冷的水从鼻孔灌进去,我在水里咳嗽着弯腰,伸长右手,想够着脚腕上的水草,把它解掉,但腿一直被往深处扯,手老是晚一步,左手胡乱扑腾,指头触到更多柔滑的草叶,又有一根枝条把左手也缠住了。水底漆黑,头顶点点月光像星空那么遥远,一片死寂中,我听到自己惊慌的咕噜声。
  忽然胸口一热,一个肉体贴上来,我的腰被一条手臂搂住,遏住了下沉的趋势。在极软的水里,那手臂的粗硬令人说不出地愉悦,连肋骨被勒得生疼都是种欣慰的疼。他另一只手顺着我的臀部往下摸索,膝盖,小腿,脚踝,我模糊看到短刀的银光忽隐忽现,缚住脚腕的血心兰枝条被斩断了。   我像所有溺水者一样双手紧紧抱住救援者的脖子,他携着我,从纷乱和昏暗中升起来,升上水面。
  他先爬上去,再把我拉上岸。两人四肢着地,跪着,哆嗦着咳了一会儿。他的短发底下露出脖子和一小块湿漉漉的后背,皮肤像上了一层釉。冷水和枝条留下的寒意仍附在四肢上,我一边嘶嘶吸气,一边噗噗地吐出嘴里那气味古怪的池塘水,伸手把抹布一样搭在脑门上的头发抹到后面去。
  他挪了两下,坐到长着青苔的石头池沿,在腰囊里掏摸,掏出一块手绢,拧干,递给我。虽然手绢也是湿的,不过我还是领情地接过来,搌一搌脸颊、额头,再还给他。
  我说,酒。
  他从腰囊里掏出酒瓶递给我,我拔开木塞喝一口,再喝一口,递给他。他犹豫一下,也喝了,问,你没事?
  我单手指指脑袋,苦笑说,歇一下,我得把脑袋里的水分控一控。
  他把湿手绢叠好,酒瓶塞紧,收回腰囊,下一步不用这么吃力了吧?进了迷宫,是不是只要照你写下来的线路绕出去就行了?
  不,哪有那么简单。组成迷宫的树篱数年无人修剪,紫杉、红豆杉等形成一堵高墙,原先一人多高的平顶长得枝枝杈杈,参差不齐。入口处铁栅栏门口的两座石雕,一个是妲芙妮,一个是阿波罗。正在变成月桂树的妲芙妮,双臂像鸟的翅膀似的舒展开,闭着眼睛,脸上有种获得解脱的、梦中似的神情。阿波罗则在两米外忧伤困窘地望着她,一手扪胸,一手无计可施地伸向她。
  這时看去,这雕像仿佛寓意着城堡里的人们坠入梦里,变成了植物。不过现在不止妲芙妮,连阿波罗身上也缠绕了藤萝,也像要化身植物的模样。阿波罗石像脚下有两个花匠,一个上岁数的老花匠仰卧着,鼻鼾吹动花白胡须一抖一抖,另一个年轻的学徒,横躺在门口,帆布背包还挎在肩头,开口处露出长柄园林剪。
  我和他跨过花匠的身子,手握栅栏往里张望了一阵。云层里洒下一片雾状的光,犹如极薄的白纱帐幔,树篱围墙的上端露出远处石头凉亭的顶、雕像的头,像是海浪中漂浮的幽灵船。
  空气中有种接骨木的香气。我说,进去吧,怎么还愣着?
  他瞧着我,月光好像能渗进他皮肤里,再从里面透射出来,那张脸上有种奇怪的笑意和探寻,犹如祭司凝视卜者。
  他伸出一只手,说,女士优先。
  我惊诧了两秒钟,那句话像一柄短小的匕首,把外壳划开一条裂缝,我和我的名字倏地蜷缩起来,像软体被碰了一下的贝类动物。他什么时候看穿的?是池塘的水洗掉了我脸上作为面纱的尘土泥灰,又像发油一样把障目的乱发抚平,于是我身体里这个女人无所遁形……更有可能,我在水下紧贴着他、他的手摸索着割水草的时候,他发现了某些部位的缺席和盈余。
  我和他彼此凝视,一言不发,眼神里是揣度、疑虑、打探,以前漫不经心的,现在都不同了,变成微妙的较量。我在他的目光再次柔和下来之后侧一侧头,然后当先弯腰钻进去。
  如果鸟懂得“观看”,它在空中俯瞰时会欣赏到迷宫的形状,但身在其中的人只能看到四面八方无止境的绿。鲸腹中的约拿见不到鲸。人说绿色是希望的颜色,当你不断碰壁、转弯、再碰壁的时候,你会怀疑一切道路,痛恨一切绿,有压迫力的绿,作为监狱墙壁的绿。我和他走进第一个迷宫,走进玫瑰花萼中。
  三个迷宫相互连接,入口是玫瑰花萼,每片花瓣间有小道连通,由蝴蝶触须通往第二个迷宫,进左翅,从左翅进右翅,翅膀有一个缺口通往腹部,再绕到头部。豹的一只前爪挨住蝴蝶翅膀,从前爪进去,绕完豹的四肢腹背,嘴巴就是出口。
  在灰绿甬道里往前走,听着两道深深浅浅的呼吸和脚步声,四只鞋里都灌了水,每一步都发出像踩死一只老鼠幼崽的声音。他袖口露出的手腕有淤红,水草勒过的痕迹——要不就是我手指的痕迹?我刚才到底抓住他哪里?我不记得了——不过这个澡泡得值,地上有从树上垂下来的爬藤的卷须,碰到鞋尖都不感兴趣地退开去。
  月光把两个黑影抛到眼前,影子先行一步,仍然是无性别的模糊样子。月光也像被困住,白成了囚犯那种浮肿面色。
  我们走错了两三次,走入死胡同,再往回折返。夜黑,云来了,月被挡了一半;我的记忆不全那么准确,毕竟距离上次到这儿来已经将近十年;而我和他的注意力也有点涣散。那种较量一旦产生就没法抹除了,它明明白白地存在两个肩膀之间那块空当里,像个洞,洞里又伸出无形的口器,从我和他身上吸取,滋养洞里的怪物。
  不过隔着那个洞,我们仍然交谈,交谈得像是隔空喊话。他问,为什么不从正常道路进城堡?
  我说,必须要走完迷宫,你会明白的。
  他说,如果还会遇到什么地精、花妖什么的,提前给我个预告吧,行不行?反正这地方我跑不掉,瞎跑瞎撞,肯定掉进妖怪藤里,给吸成活干尸。
  之前几天都是我在絮叨,他从来不这么话稠,由此我知道他也慌了。为什么慌、我是男是女对他对这件事有什么影响,这我可就不敢想下去。
  我脑子一乱,舌头在嘴里撞牙齿,磕绊着说,还会遇到什么,我也,也不是很有把握,自打诅咒实现,我就没……进来过。
  我感觉到他笑了。月光不亮,没有灯,但有一道猛然颤动的气流传到我这儿来。
  无人修剪的枝叶把直角的轮廓长钝了,不过总能辨认,我们转了个弯,同时停下脚步。几步外有一个供人休憩的圆顶凉亭,亭子中间一张石头长凳,一对穿仆役服饰的男女躺在凳子上,女孩仰面躺在凳子上,黑色头发垂到长凳下。上衣衣襟敞开,双乳滑到胸口两侧,裙子也撩到腰间,裙腰和自制的棉布镶花边筒状内裤之间,露出一截雪似的腰肉。少年的下半身拖在凳子下跪着,上半身趴着,头颅搁在她肚脐处,褐色打卷的头发像落叶洒落在雪上。
  两人的呼吸在同一频率上,身子同时起伏。迷宫上锁成为禁区之后,方便了城堡里的人来幽会,厚厚的树篱犹如天然隔音墙,因此我该庆幸这个凝固下来的画面很美。有几条爬藤爬到了他们身上,像散碎流苏似的垂下来。精魅不能伤害被巫术管制的人,它们大概也只是觉得爬在软软的血肉上比爬在地上舒坦。   他一看清这景象就转过脸去,嘴里发出“唔”的一声。
  我笑了。他脱掉外衣,眼睛看着其他方向,过去把外衣盖在女孩身上,说,快,快走吧。
  我当然不会放过他这么好玩的羞怯,一时把我自己的羞怯都忘了,一边紧跟着他的大步一边逗他:你没见过女人的裸体?
  见过。
  你给人家盖衣服是干什么?
  等那姑娘醒了,发现自己袒露着睡了那么久,会很窘迫。再说,也许日后还有人进来……
  他说的“还有人”是他后面的挑战者。
  我装作只听见了前半截:你以为给她盖件衣服她就不窘吗了?这下她更确凿地知道有个陌生男人来过,还走到了她身边……
  走出这段巷道,在一个丁字路口转向右边,再走十几步,十字路口中间有一片圆形花池,花池里摆放着一只用粉色大理石雕出的夜莺,有一人多高,四周开着高大的紫绒球,一株藤本月季在夜莺脖子上像项链一样缠绕,在它嘴边开了一朵白花。
  我看那花沐浴着月光,像玉雕成的,心里忽然喜欢极了,跟他说,能不能帮我把那朵花摘下来?
  他看我一眼,说,好,眼睛和嘴角有点隐而不发的善意嘲笑。我知道他的意思:不装男孩了?现在敢对花花朵朵表示兴趣了?……但我只说,留神别扎破手,否则可能会跟玫瑰小姐一样睡过去。
  他跳到花池的边上,踮起脚,把那朵花摘下来,跳下来,朝我摇一摇,怎么样?汤姆,想让我给你别在礼服的扣眼里,再请你跳一支舞?
  他的话停了下来,左右张望,我也觉得空气有什么变得不一样了……原本鼻端只有淡淡的树木气息,但这时鼻端袭来一股浓重花香,越来越浓。我从他手里把白月季拿过来,明知无答案地嗅一嗅,像护短似的塞进衣服口袋里。他说,汤姆,快看月亮!
  抬头一看,月亮像蒙了一层磨砂玻璃,我忍不住揉揉眼睛。他说,不,你眼睛没问题,你看。他伸手向一臂之外挥过去,手像拍打在一堵无形的墙上,发出一声闷响。他试图迈步,走了半步,额头和脚尖也碰到阻挡的物体。
  我说,啊,是玫瑰!
  是什么?
  是玫瑰迷宫的魂魄醒过来了。咱们被困在玫瑰花心里了。
  花精,树精,迷宫也能成精?
  是的,你记得吧,玫瑰的女巫母亲曾经在迷宫中心举行巫术仪式,这里聚集的巫力足够让任何东西成精了。
  这时眼前像竖起了更多层的磨砂玻璃,随着花精醒来,很快能看清花瓣层层叠叠的形状了。这是一朵直径有一个卧室那么大的玫瑰花,石雕夜莺位于最中心位置,像它的心脏。我们就站在花蕊生长的地方,脚下现出像膝盖那么高的蕊丛,站不稳,不得不跳到花池的大理石边缘上站着。远处的树篱变得越来越模糊,裸露出的表皮令人感到一种生涩柔软压迫感,就像被一块巨大的湿透的绸缎捂住,布料一点点绞紧。
  同时耳边听到一道悠长的叹息声,声音像是个年纪还轻的男人。叹息的同时花瓣掠过一阵颤抖,仿佛人被心里隐秘的苦涩惊到,眨着眼睛打了个寒噤。
  他说,叫它的拉丁原名就行对不对?迷宫的拉丁名是什么?纸上为什么没写?
  迷宫没有拉丁名。你记得第三张纸上写了什么吗?
  记得,乐谱。
  背下来了吗?
  是的。
  那就唱出来!
  但你只写了旋律,没写歌词。
  歌词得你自己填进去。
  填什么样的歌词?
  能讨它喜欢的歌词。
  ……什么歌词才能让它喜歡?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它听得满意就会放开你。
  花香浓得让人头晕,浓到成了一种微臭,半透明的玫瑰花瓣进一步缩紧,这个被巫术统治的空间一切微微变形。他开口唱道:
  美貌无非鲜花一朵,
  皱纹终将把它吞没。
  韶华不免归于幽冥,
  尘土合上海伦的眼睛。
  声带需要预热,谁也不能一开口就唱得好,他的歌声由于焦虑而颠簸不稳,歌词像海面上的浮冰,跟随下方的海水晃动,但仍能听出技巧声息都十分出色。
  我们听到一声冷笑,花瓣又收拢了一点,就像攥住甲虫的手掌使劲捏了一下。我和他的身子立不住,往后退了一步,踏进花池里,靠在石头夜莺的身上。我说,这是什么见鬼的歌词?
  是托马斯·纳什的诗。
  它不喜欢这个,快换!而且你有两个音没唱准。
  我们伸手在身前推拒着透明墙壁的倾压,拖延时间。他嘴唇抿得铁紧,鼻孔一张一翕。透明花瓣筛过的月光落在他脸上,他的表情是那种要掏出祖传怀表去卖了换救命钱似的咬牙切齿。
  忽然,他嗓子里发出一个轻微的古怪声音,就像是机器内部一根链条和齿轮转动一扣。
  他唱道:
  如果你路过维斯特城,
  记得光临郁金香剧院。
  在那儿你会看到蒂蒂小姐,
  人人都夸她美如天仙。
  她唱起《迷娘曲》,歌声甜如蜜,
  嫣然一笑,铁汉也要头晕目眩。
  剧院门外排着如痴如醉的人,
  从老人到孩童,哪个不为她疯癫!……
  唱过一段,他的喉咙明显放松下来,回到正常水准,那音色跟说话的音色不太一样。他又把旋律减慢一拍,变得更舒缓。那歌声柔和得像一条糖浆色的温热水流。我听得呆住,几乎忘了自己还在一只要人命的精灵的手心里。
  奇妙的是,似乎它跟我一样听得出神,花瓣无形的紧缚松弛下来。
  歌声却停了,他看向我,像演员初登台赢得碰头彩之后的犹豫。我低声说,这个很好!接着唱!
  他便继续唱道:
  每天有十三个求婚者来送玫瑰,
  高傲的蒂蒂看也不看。
  却有一晚她邀人进了化妆室,
  是个双眼碧蓝的青年。   整个夏天和秋天,他们形影不离,
  她歌唱时总是望着台下那双碧眼。
  到冬季他哭诉了一百个离开的理由,
  暮春时她送他登上回家的轮船。
  每位美人都有命里的冤家,
  蒂蒂也不过多赢得几声长叹。
  第二个冬天化妆室里多了个男婴,
  双眼像那离去的人一样蓝。
  歌声止歇,这时我发现月光又恢复明亮,挡在它和我之间的东西消失了。
  再往前走时,他步幅明显加大。转过弯,就是一条由甜石南和波索特蔷薇组成的“蝴蝶触须”,是连接第一个和第二个迷宫的通道,上面支起铸铁拱顶,一大片金银花密不透风地簇拥在上面。
  那段有魔力的旋律当年玫瑰母亲曾在此吟唱,迷宫中的精灵们都听到过,但每个动用这首歌的人都必须自己填入歌词,那母亲或许唱的是对女儿生命的担忧和挽救爱女的决心?……我在他身后亦步亦趋,我很想问蒂蒂小姐后来怎么样了?她还上台表演吗?那男人再也没回来过?没有父亲的男婴又怎么办?
  更想问,那个婴儿的眼睛是跟你一样蓝吗?
  但他始终没必要地把脸调向另一边,想藏起眼睛,不让我有探究或提问的机会。其实我当然不会问,家里有窗的人不会去砸别家玻璃(他会不会意识到,这就是我的性别暴露后的感觉?)。
  不过托迷宫精灵的福,我很快听到了故事的续篇。他大概已经明白只有真实凄美的故事才能打动精灵,一路酝酿腹稿,因此当那只房子大小的蝴蝶出现在面前,他没耽误一秒钟就开口唱道:
  如果你路过维斯特城,
  记得不要去郁金香剧院。
  人比花朵还不禁摧残,
  那儿的蒂蒂小姐已不再美艳。
  她失掉了健康和快乐的神韵,
  剧院的票开始卖得艰难。
  带着儿子,她做了阔佬的情妇,
  阔佬的兴趣是鸦片和皮鞭。
  头两个男人给她毒瘾和性病,
  第三个拿走钱,把她留在客栈。
  隆冬的寒风钻进窗户,
  她以为是爱人在把她呼唤。
  “你总算回来了,蓝眼睛宝贝!”
  垂死的嘴唇仍然笑得甜。
  “容我梳梳发辫,我们共进晚餐。”
  那就是蒂蒂最后一句遗言。
  她曾穿戴无尽的珠宝华服,
  临终身上盖着破旧窗帘。
  千万人曾倾慕她美眸的顾盼,
  此刻唯有爱子热泪潸潸。
  其实他尚未唱完最末一段,蝴蝶精已消失不见,但他还是完成了最后一句。我跟他在忽然沉寂下来的树篱通道里站着,耳边似乎响着回音。歌声是从胸口处捅个洞,一寸一寸抽出来的,现在歌收回去了,洞还在,还在汩汩流失不成形的秘密,他埋着头,胸膛起伏,忍受那种失血似的痛苦虚弱。
  这次是我先拔起腿,领头走在前面,别让他在并排走的时候费神躲我了,涨着泪的眼、不匀称的呼吸,这么多东西得藏,多吃力。
  直到走出五六米,后面的脚步声才嚓嚓地跟了上来,但不再复位到我身畔,就一直那么不远不近地跟着。我在心里攒下一句可以当安慰讲的俏皮话:现在我知道为什么你唱歌那么好听了……不好,这话也不好,这事没法安慰,只能装作刚才失聪了吧。
  我们在蝴蝶翅膀上弯曲的花纹里走,第二个迷宫是最简单的一个,路径我记得最清楚,一个转弯也没错,就这样走到最后一个迷宫。豹子与蝴蝶连接的地方是前爪,仍是一条细长、倾斜的甬道。這个迷宫的树篱以灌木荚和紫叶小檗为主体,路边浓紫色大丽花像大团大团淤血凝成的,空气犹如兑了酒的冷水,搅着被幽禁的枝叶花朵的气味。
  一切悄无声息,有一种水底似的、奇怪的宁静,仿佛月光化成棉花塞进耳朵里。转过弯就到达豹的腹部,是一片开阔的小空地,中间立着一块石头日晷。后背忽然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像一只巨掌从后面打在我背上,我大叫一声,身子已经飞起来,撞到几米之外的树篱上,滑落在草丛里。
  我和不远处的他都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空气里迅速现形出一只豹子,身形有一只非洲象那么大,不太像豹,像是什么神话中的怪兽。这家伙比它的两个同伴聪明,懂得先捉到猎物再现身。它踏足的地方,地上的爬藤植物都簌簌地自动躲开,让出一片碎石地。
  我爬起来一点,后背紧紧贴住一棵米心树的树干。豹子逼过来,在两步外停下,双眼荧荧。他舔舔嘴唇,嘴唇张一下没发出声音,第二下才唱出声:
  如果你路过维斯特城……
  歌声被打断了,豹吼叫一声,往他那边扑出一小步,前爪挥过去。幸好他躲得快,没被打中。我抬头叫道,歌对它不起作用!它需要肉,一点血肉就能引开它。豹子又转回来,我低头抱紧膝盖,感觉肩头被猛推了一下,像被猫玩弄的毛线团一样滚出了半米。我从膝盖上抬一点头,见它正抬起爪子舔血,抓紧时间说,老鼠呢?
  他双手往腰部该有口袋那地方一拍,脸上被同时出现的惊诧悔恨弄得彻底失色。我也想起来了,路过那对情侣时,他把外衣脱下来盖在那女孩身上,外衣口袋里的老鼠也跟着留在那里。
  豹子晃动脑袋,朝我探过头来,在我额头前面停下,嗅了嗅。它鼻孔喷出的不是热气,是冷森森的寒气。它应该还没真正吃过人,之前那一二三四十九二十五号没人能走到这么深的地方。它咬住我肩头,把我叼起来,像摇晃一件玩具一样一甩,甩在一边。
  我侧过一点头,从斜下方的角度望着他。只见他把刀咬在口中,从腰囊里掏出酒瓶,拔开塞子,左手伸在面前,把酒泼上去,再塞好放回腰囊,拿下短刀,背转身,迅捷地一挥。我在几米之外蜷缩着,看不清,只见他再转回身时像手里捏破了一个墨水瓶似的,衬衣袖口染黑了。
  豹子忽然像闻到什么感兴趣的气味,转向他的方向,喉咙里低哮一声。他右手举起一样东西,喊道,来,来吃吧!一等那兽走过去,他立即转身朝身后掷出。豹子奔过去。他则朝我跑过来,叫道,快走!   我当然不消提醒,早就从地上爬起来,扯动摔得生疼的双腿往前跑。跟旅程开始时在密林中一样,他再次拽住我的胳膊,带着我跑,我被拽得几乎半腾空。跑出十几米,我回头看了一眼,忍不住放缓脚步,他也不得不慢下来,我说,快看!
  只见远处月光下,那只豹子伏在地上,像只猫咪似的把脑袋搁在前爪上,居然像是睡着了。睡着的精灵,身体开始变回半透明状,我和他呆立着,惊疑又诧异地望着。他忽然说道:酒。
  我说,什么意思?
  他说,那根手指上有酒,它没沾过酒,恐怕是醉了。
  我打了个寒噤。我真是跌昏头,吓昏头了。我竟然忘了探究他刚才到底用酒和刀做了什么。我抢起他的左手,眼前一黑,脊背上的汗毛都炸起来了。
  他割掉了一根手指,最末尾那根。
  我倏地张大嘴。在我叫出声音之前,他的右手已经飞快地捂上来,把我脸上那个黑洞封住了。
  他脸色发灰,肌肉在本能地表达痛楚和理智地伪装平静之间撕扯,扯出一个半哭半笑的怪模样,那唱歌唱得像戏院台柱子似的嗓子也有克制不住的颤抖。别出声……那怪物醉得很浅,你把它叫醒了,我还得再割一根指头。
  我的嘴在他手心里合上了,光剩下人哆嗦,他松手,才顧得上低头把血手贴在胸前用右手捧住,佝下腰,像要窝藏那块空缺。不过他又从那个姿势里转头看看我,说,你的肩膀……
  我两手搀住他胳膊肘,这回换我带着他走了,他上半身交给我扛,下半身踉跄拖着。转弯有一座天使石雕,我让他坐下,靠着雕塑底座,从他腰囊里翻出短刀,把我的肥大衬衣下摆割掉一块。他居然微弱地做了个抢的动作。我说,你干什么?
  他说,你的肩膀,也得包一下。我发着突如其来的脾气,皱眉说,你别管了!等会儿我自己会处理。同时又反省,这气是哪来的?
  他给自己截指之前已经浇了酒精消毒,这阵就不用了。几条藤鬼鬼祟祟地爬过来,我刚好需要发泄,一把抓起来,也不管藤条像长满冰刺似的扎得手疼,一刀砍下去,对折,刀尖插进去再挑断,把这一束碎尸撒到四周找机会偷袭的藤条身上,它们像被开水浇了似的缩回去。
  他说,你……该戴上手套。
  我把刀子放在旁边,继续把包扎这事干完,手上不停,看一眼手,抬一下眼,目光使劲戳他一记,用眼睛问他:为什么你没把我扔下、自己进城堡去?反正迷宫眼看就走完了。
  他当然懂。他困惑、微愠地抽动嘴角笑了一下,眉心一耸,眉梢一塌,意思是这种疑问不是在侮辱我吗?
  我嘴上说,疼得厉害?瞧我这向导当的,把主顾拖累残了。酬金你随便扣吧。
  他眼神变得温和,眉心抽紧,笑的性质也变了,说是宽容纵容都行,还有一点对自己行为的嘉许。他嘴上说:不太疼了。没你的责任,是我自己忘带那只老鼠。没事,这算什么残废,以后不能弹钢琴而已,反正我弹琴难听得很,以后改练提琴好了。
  我心里拼命回忆他手完好时是什么样。什么样呢?瘦,白,手指长,指甲不像别的男人一样长成大方块,而是一条边呈圆弧的长方形,那种清秀来自他的明星母亲的遗传。我记得他的手随便地放在酒馆的木桌上,齐刷刷并着,像一排擦得白生生的琴键,像是整间屋子整个镇就那么一件洁净东西……
  不过我嘴上说:那倒是。咒语里说玫瑰小姐需要吻醒,又不是要人弹琴把她弹醒。
  他半垂着眼皮打量我,像看我又像看别的什么,像六神无主,又像只是失血和疼痛造成的倦意,喃喃说道,我希望你知道,即使这豹子在城堡外出现,我照样会这么干的。
  “在城堡外”意指他还没发觉我是女人的时候。他并不因为性别对我有特殊优待,或是他想表示这举动近似见义勇为、不掺“私情”?……我说,伊阿宋和美狄亚渡海逃亡,也是用血肉块引开追兵,你这一招挺古朴的。说这种废话,是因为我已经六神无主了。
  他的眼睛被月光染了色,还是蓝得惊人,无法被涂改的美。然后他低头去腰囊里摸,动作有点钝。我替他摸出酒瓶,说,有件事本来该你做,不过这次我代劳了,把这口酒喝掉,瓶子给我。
  瓶子干什么用我没说,握着瓶颈笔直往前走,要去打架似的。忽然感到后背上有一对目光,两腿立刻不得劲起来,又走出在镇上骗吃混喝的痞子汤姆的步伐,又觉得,嗨,现在他都知道我不真是个男孩,还佯装有什么用呢?……我就这么像个频道乱跳的收音机一样,忽而邋遢忽而拘谨地走去又走回。回来时酒瓶里多了一截乳白色,犹如液体的月光。我答道:这是从那只豹子乳房里挤出来的奶。对,它是只母豹子。
  豹子的嘴巴就是出口。我带他多拐一个弯,走到豹眼位置,树篱映衬之下,有一个大理石雕像,是个在扶手椅上支颐读书的妇人,穿着短袖高腰家居长裙,脸庞和肩膊丰润,手掌张开、指尖支撑太阳穴和下颌的姿势别致动人。雕塑没有底座,就放在小花坛里,四周围绕着红的白的黄的石竹花。石头妇人对面还有一张空椅子,摆放得就像壁炉前一对老夫妇的座位。
  他跟我站立了一阵。我说,这就是……
  他打断我的话,我猜得到她是谁。
  我想他也猜得到那空椅子是给玫瑰父亲留的,他思念亡妻时会过来坐。瞧他望得目不转睛,我肚子里又冒出一句俏皮话:“你是不是在揣摩玫瑰小姐的长相?”他却叹一口气,我真希望我母亲也能有一座这么美的雕像。
  我心头一紧。幸好还有“公事”可谈,我说,你把那些红色石竹摘下来,收好。
  到达迷宫出口时,月牙已经往下沉了一大截,距离黑夜卸任还有两个多小时。我仰望月亮、心里算计时间的时候,他默不作声地看着,接着用右手推开栅栏门,门轴发出吱呀一声,沿着惯性路线向外滑开。
  走过出口处的忒修斯和阿里阿德涅雕像,再穿过一块空白沙地,就走上通往城堡的路。路两边是欧洲山杨和大片的刺绣花坛,轴线上串着大大小小的圆形花圃。草叶和花像倒得太满的酒,从边沿溢出来,失控地到处流淌。我们蹚着绿浪往前走,这里的植物没经过迷宫里的巫术开蒙,憨呆得多,不往人身上扑,只像被吵醒的人迟钝地翻身,抖一抖叶片,等它们反应过来,人已经走过去了。最末一个花圃的弧形石凳上睡着一个胖姑娘,鼾声健壮,手边掉了本黄色封皮的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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