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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高考,“看点”颇多。
一是地震灾区,高考延考,涉及四川、甘肃地震受灾地区的12万考生。
二是全国不少地区,在教育部的推动下,逐渐改革招生录取方式。要么把某一批次全部改为平行志愿录取,要么在某一批将传统志愿录取与平行志愿嫁接,为的是降低学生对志愿填报的焦虑。
三是江苏今年实行新高考方案。这个方案号称具有多元录取的诸多特点,却在高考成绩公布时,将不少家长和考生弄得泪流满面。根据新方案,一门考试不理想,要么造成“特征分”不达线,要么造成“等级”不过关,都可能失去报考某一批次高校的资格。极端的例子是,南京当地文科“特征分”状元(语数外三门考试总分),因为一门选测科目的测试等级为B ,从而不能报考北京大学。
这三个高考事件,放在一起,颇有意味。
第一件事,可谓“被逼无奈”,但这件“无可奈何”事,却颇有意义,不但体现了高考的人性化,更探索了另一种可能——每年是不是可以举行多次高考。
此前,有上海、北京等地,曾实行过春季高考,其意图是希望给考生多次选择的机会。但是,由于春考针对秋季高考的“落榜生”而设计,且主要为二本高校参加录取,由此使春季高考的场面越来越冷清,目前只剩上海还在艰难支撑。而灾区的高考,却不然,可以视为一次独立的、完整的高考过程——所有高校都在这次高考中,有具体的录取名额。将这种高考的经验推广一下,我们其实完全有能力,在一年中举办多次高考,从而降低一次高考对学生命运的决定作用。
这背后的深层问题是,掌握录取主动权的高校,以及拥有考试组织权的政府管理部门,愿不愿意承担组织多次考试的成本,以及进行多次录取的成本。受制于“成本”的思维逻辑,可以在第二件事和第三件事中得到进一步印证。
改传统志愿录取方式为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从本质上说,由于有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整个录取和投档过程,很轻松就得以实现,高校和政府管理部门并不会为此付出额外的招生成本。但这种近乎举手之劳的“改革”,却被管理部门认为是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举措。对于这一“改革”,我们需要看到,虽然它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焦虑,减少了高分落榜的可能,但是,却进一步增大了分数在录取中的作用,降低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
针对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问题,不少专家呼吁,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具体方法是,考生可以平行填报几所学校,档案可以同时投到几所学校(而不是现在只能投到一所学校,完成一所学校投档,整个投档过程即结束),可以被几所学校同时录取(而不是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然后再做出选择。实现这样的录取,很显然,由于需要考生确认、存在招生缺额,高校的招生周期会拉长,而“宝贵”的教育资源可能会浪费。
对于这样的建议,有关教育部门的回应是,“可能性不大”——不但花的“招生成本”大,而且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太低。
再来分析江苏推出的改革,名为“多元录取”的招生规则,其实是对原来的高考科目进行了拼盘游戏,所有学生参加考试的语数外三门,成绩统计为“高考特征分”,高考录取时,以“特征分”划录取控制线;考生根据自己情况选测的两门科目,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高考填报志愿时,填报一本高校必须满足2B,具体高校可提出自己的等级要求。在这样的录取规则下,以前五门课程总分高的学生,因为一门功课发挥不佳,就可能与理想的学校失之交臂。这种改革能否实现降低学生学业压力,真正改变应试教育,促进素质教育?许多人深表怀疑。
在江苏这次改革之初,已有学者建言,此“多元录取”,是“伪多元录取”,真正的多元录取,该是结合学业水平考试(类似于高考成绩)、学生中学平时成绩、社会服务表现以及大学对学生进行的面试成绩,综合评价并录取学生。而不是在集中录取的框架下,把科目拆散,取不同名字,设立不同的条件,就成了“多元录取”。这种方式,不仅考察内容依旧为“一元”,即学科知识,而且,更加重学生学科学习的压力。可惜这一建言被淹没了。
不难从以上三件事,归纳出当前高考改革的大致思路:常态下的高考改革,其立足点是不改变集中录取规则、不增大招生成本、不降低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效率,由此进行科目调整以及投档方式调整。而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尝试增加招生成本,推出多次考试。这种思路,还可以用以解释过去10多年中,我国高考改革的总体走向。
有待思考的是,我们当前的基础教育现状,以及大学人才培养现状,是不是已经到了彻底改革高考制度的“迫不得已”的时刻。在笔者看来,相对于震灾的有形压力来说,我国教育的质量与人才培养的质量,在有关管理者“朝素质教育又进了一步”的自我满足中,日益下降,令人担忧,同样已经给高考制度改革,提出了时我不待的压力,如果还以高考招生成本会增加、资源配置效率会下降、改革会出现公平问题等各种理由,不进行真正意义的高考改革,或者只追求“改革”的象征意义,那么,现实中的应试教育之风会越演越烈,人才的个性和人格,将在这样的教育中受到更严重的影响。(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一是地震灾区,高考延考,涉及四川、甘肃地震受灾地区的12万考生。
二是全国不少地区,在教育部的推动下,逐渐改革招生录取方式。要么把某一批次全部改为平行志愿录取,要么在某一批将传统志愿录取与平行志愿嫁接,为的是降低学生对志愿填报的焦虑。
三是江苏今年实行新高考方案。这个方案号称具有多元录取的诸多特点,却在高考成绩公布时,将不少家长和考生弄得泪流满面。根据新方案,一门考试不理想,要么造成“特征分”不达线,要么造成“等级”不过关,都可能失去报考某一批次高校的资格。极端的例子是,南京当地文科“特征分”状元(语数外三门考试总分),因为一门选测科目的测试等级为B ,从而不能报考北京大学。
这三个高考事件,放在一起,颇有意味。
第一件事,可谓“被逼无奈”,但这件“无可奈何”事,却颇有意义,不但体现了高考的人性化,更探索了另一种可能——每年是不是可以举行多次高考。
此前,有上海、北京等地,曾实行过春季高考,其意图是希望给考生多次选择的机会。但是,由于春考针对秋季高考的“落榜生”而设计,且主要为二本高校参加录取,由此使春季高考的场面越来越冷清,目前只剩上海还在艰难支撑。而灾区的高考,却不然,可以视为一次独立的、完整的高考过程——所有高校都在这次高考中,有具体的录取名额。将这种高考的经验推广一下,我们其实完全有能力,在一年中举办多次高考,从而降低一次高考对学生命运的决定作用。
这背后的深层问题是,掌握录取主动权的高校,以及拥有考试组织权的政府管理部门,愿不愿意承担组织多次考试的成本,以及进行多次录取的成本。受制于“成本”的思维逻辑,可以在第二件事和第三件事中得到进一步印证。
改传统志愿录取方式为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从本质上说,由于有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整个录取和投档过程,很轻松就得以实现,高校和政府管理部门并不会为此付出额外的招生成本。但这种近乎举手之劳的“改革”,却被管理部门认为是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举措。对于这一“改革”,我们需要看到,虽然它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焦虑,减少了高分落榜的可能,但是,却进一步增大了分数在录取中的作用,降低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
针对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问题,不少专家呼吁,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具体方法是,考生可以平行填报几所学校,档案可以同时投到几所学校(而不是现在只能投到一所学校,完成一所学校投档,整个投档过程即结束),可以被几所学校同时录取(而不是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然后再做出选择。实现这样的录取,很显然,由于需要考生确认、存在招生缺额,高校的招生周期会拉长,而“宝贵”的教育资源可能会浪费。
对于这样的建议,有关教育部门的回应是,“可能性不大”——不但花的“招生成本”大,而且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太低。
再来分析江苏推出的改革,名为“多元录取”的招生规则,其实是对原来的高考科目进行了拼盘游戏,所有学生参加考试的语数外三门,成绩统计为“高考特征分”,高考录取时,以“特征分”划录取控制线;考生根据自己情况选测的两门科目,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高考填报志愿时,填报一本高校必须满足2B,具体高校可提出自己的等级要求。在这样的录取规则下,以前五门课程总分高的学生,因为一门功课发挥不佳,就可能与理想的学校失之交臂。这种改革能否实现降低学生学业压力,真正改变应试教育,促进素质教育?许多人深表怀疑。
在江苏这次改革之初,已有学者建言,此“多元录取”,是“伪多元录取”,真正的多元录取,该是结合学业水平考试(类似于高考成绩)、学生中学平时成绩、社会服务表现以及大学对学生进行的面试成绩,综合评价并录取学生。而不是在集中录取的框架下,把科目拆散,取不同名字,设立不同的条件,就成了“多元录取”。这种方式,不仅考察内容依旧为“一元”,即学科知识,而且,更加重学生学科学习的压力。可惜这一建言被淹没了。
不难从以上三件事,归纳出当前高考改革的大致思路:常态下的高考改革,其立足点是不改变集中录取规则、不增大招生成本、不降低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效率,由此进行科目调整以及投档方式调整。而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尝试增加招生成本,推出多次考试。这种思路,还可以用以解释过去10多年中,我国高考改革的总体走向。
有待思考的是,我们当前的基础教育现状,以及大学人才培养现状,是不是已经到了彻底改革高考制度的“迫不得已”的时刻。在笔者看来,相对于震灾的有形压力来说,我国教育的质量与人才培养的质量,在有关管理者“朝素质教育又进了一步”的自我满足中,日益下降,令人担忧,同样已经给高考制度改革,提出了时我不待的压力,如果还以高考招生成本会增加、资源配置效率会下降、改革会出现公平问题等各种理由,不进行真正意义的高考改革,或者只追求“改革”的象征意义,那么,现实中的应试教育之风会越演越烈,人才的个性和人格,将在这样的教育中受到更严重的影响。(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