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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相对滞后,呈现出不平衡性的特点,影响了其功能的发挥。必须使社会组织的发展由不平衡走向相对平衡,其基本路径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逐步实现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力的平衡发展;逐步增强社会组织的社会功能,使其与政治功能平衡发展;积极发展农村的自治组织和社团组织,使城乡的社会组织平衡发展;进一步增强群团组织的代表性,使其功能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