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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腐败问题已成为当今阻碍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无论对国家的经济还是政治、思想、文化都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如今世界各个国家都在进行着反腐的斗争,对于中国和俄罗斯两个经济大国来说,打击腐败更是显得尤为重要。想要治理腐败首先要明确腐败的根源,从根源入手,才能最有效的预防和打击。本文主要对中国和俄罗斯两国的腐败根源进行分析,更加深入的对比研究中俄两国的腐败形成的特点。
关键词:俄罗斯;腐败;根源
贪污腐败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是一个永不过时的现实性的问题。纵横整个人类社会史,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国家机关一直致力于对其进行削弱。彻底铲除腐败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无法实现的。腐败已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产生了非常消极的影响,对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当今,腐败问题早已不是简单的地区性问题,一种跨国腐败的现象也凌然出现,并同时牵系着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政治和经济。预防和铲除腐败是每一个国家的首要问题。对于中国和俄罗斯两个经济大国来说,打击腐败更是尤为重要。
中国反腐的起始是从1933年毛泽东签署的第一份反腐法令开始,直至今年日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口号,中国反腐的的脚步从未停歇。而俄罗斯自社会转型以来,一直在通过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规,持续的进行着反腐斗争。特别是在梅德韦杰夫在任总统期间,他不止一次表示,腐败是俄罗斯的灾难,腐蚀着俄罗斯经济和社会。并且,反腐一直是梅德韦杰夫竞选总统和施政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可以看出,中俄两国反腐道路持久且深远。无论哪个国家,想要治理腐败首先都要明确腐败的根源,从根源入手,才能最有效的预防和打击。
1 中国的腐败根源
中国的腐败问题可谓历史悠久,其根源在中国学者届有着不同的观点:大多数人认为中国的腐败问题源自改革开放后,中国没能将政府职能和商界的活动进行合理的分离。这也促成了一些政治体制保护特权,久而久之形成了中国最早的腐败。另有一些学者认为,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和思想意识形态促使了中国的腐败问题,中国是个讲究人情味的国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远大于规矩和制度的桎梏。况且中国还是一个讲究礼尚往来的国家,送礼几乎成了一种习惯,这种“习惯”导致腐败问题愈演愈烈。因此很多商人和政治家都一致认为,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的影响下,腐败是不可能彻底铲除的。
导致中国腐败的根源还有另一种——法律。法律体制表现出不科学性、不稳定性和不健全性。不科学性体现在,我国古代的社会性质是封建专制制度。皇权高于一切,皇权至上的观念使得当时的法律是不以违背自身利益为前提才颁布实施的。也就存在着为了自身利益考虑而随意改动法律条文的情况,所以古代法律也是不稳定的,对腐败的整治时而松懈时而严苛。从秦朝时期的《秦律》开始对腐败的阐述只是一个非常笼统的概念。唐代的《职律》、清代的《大清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反贪污贿赂法》等,总体来看,中国从古至今,尽管有这些法律条文,但贪污腐败的案例是非常少的,可见中国法律制度对腐败的管理并不是非常严格,这给时下中国的腐败埋下了隐患。
2 俄罗斯的腐败根源
提到俄罗斯的腐败,人们似乎早已接受这种现象,比如在俄罗斯的各大中国市场和街道上,都会有个别的当地警察时常出现检查来往人的护照及签证内容,然后再以各种借口向被检查人索要贿赂。为避免麻烦,很多人的护照在交给警察之前甚至已经夹好了贿赂使用的卢布。这也为贿赂行为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俄罗斯的腐败有着非常深的根源,如要追溯腐败根源,就不得不涉及到俄罗斯的行政制度、意识形态和法律。
18世纪以前的俄罗斯官吏由于没有固定的工资,收受贿赂成为了他们必要的经济来源。直到后来俄罗斯的官僚阶层垄断国家大量资源,特权问题极其严重。官员在国家的各个层面掌握着很多特权,掌握着权力就等于掌握着金钱,因此当时许多官员的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都及其腐败。这种在历史根源上根深蒂固的腐败,在今后的苏联时期乃至解体之后直至如今都日渐盛行。寡头们手中的资源与政客们手中的权力之间相互协助、相互利用,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这种干部集团的腐败可算是俄罗斯腐败的最明显的体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内务部副部长、苏共总书记勃列日涅夫的女婿,丘尔班诺夫贪污了几十万卢布,这种高级领导层贪污的案件在俄罗斯并不少见,普通民众逐渐对政府官员的廉洁度失去信心,人们很难相信会有廉洁的官员和政府部门存在。因此2013年俄罗斯国内进行了一次网络调查——《谁能帮助俄罗斯打败腐败》结果显示,3%选择总统,3%选择司法机构,80%以上的民众认为在解决俄罗斯的腐败问题上,谁都无能为力。
俄罗斯多年来形成的贿赂“传统”已经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在正常的办事过程中,如果遇到刁难,人们马上想到的并不是举报和向其他机关寻求帮助,而是为了有效解决自己的问题实施贿赂,因为通过这种途径解决问题速度更快,成本更低。而这种恶性循环更加直接的促进了俄罗斯的腐败。
尽管俄罗斯的历任领导人都将治理腐败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梅德韦杰夫在他的就职演讲上还曾讲过:不管是我们的国家还是我们的公民社会都应建立在法律基础上。成熟和有效的法制是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商业活动和反腐的有力支撑。但事实上,俄罗斯反腐的立法大多是以政治斗争为目的而建立的。俄罗斯的各界甚至以此法律为依据进行政治力量搏斗,因此法律的建立并没有对反腐产生强有力的支撑,反而促成了很多起贿赂行为。
总的来看,中俄两国的腐败根源具有相似性。相似性在于,在意识形态方面都得到了广泛接受。普通民众虽然表面上反对腐败,但实际上已将腐败认为是可接受的行为,并且有时为达到自身目的主动提供贿赂,从而將腐败变为一种“习惯”。相似性还表现在,两国的腐败大多表现在官商勾结,政界和商界“互相互助”而带来的一些灰色收入。总之,想要治疗腐败这个疑难杂症,必须找到病根所在,才能药到病除。
参考文献
[1] 龚思宇、盛世良.俄式腐败:一场堕落的狂飙[]].环球,2013,(8).
[2] 张素月、张焰、李馨培[]].俄罗斯强者之声:普京、梅德韦杰夫、叶利钦演讲大全集.
[3] 赵秀玲.中国古代腐败与反腐败的特点及其启示[]].政治学研究,1997(4).
关键词:俄罗斯;腐败;根源
贪污腐败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是一个永不过时的现实性的问题。纵横整个人类社会史,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国家机关一直致力于对其进行削弱。彻底铲除腐败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无法实现的。腐败已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产生了非常消极的影响,对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当今,腐败问题早已不是简单的地区性问题,一种跨国腐败的现象也凌然出现,并同时牵系着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政治和经济。预防和铲除腐败是每一个国家的首要问题。对于中国和俄罗斯两个经济大国来说,打击腐败更是尤为重要。
中国反腐的起始是从1933年毛泽东签署的第一份反腐法令开始,直至今年日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口号,中国反腐的的脚步从未停歇。而俄罗斯自社会转型以来,一直在通过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规,持续的进行着反腐斗争。特别是在梅德韦杰夫在任总统期间,他不止一次表示,腐败是俄罗斯的灾难,腐蚀着俄罗斯经济和社会。并且,反腐一直是梅德韦杰夫竞选总统和施政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可以看出,中俄两国反腐道路持久且深远。无论哪个国家,想要治理腐败首先都要明确腐败的根源,从根源入手,才能最有效的预防和打击。
1 中国的腐败根源
中国的腐败问题可谓历史悠久,其根源在中国学者届有着不同的观点:大多数人认为中国的腐败问题源自改革开放后,中国没能将政府职能和商界的活动进行合理的分离。这也促成了一些政治体制保护特权,久而久之形成了中国最早的腐败。另有一些学者认为,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和思想意识形态促使了中国的腐败问题,中国是个讲究人情味的国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远大于规矩和制度的桎梏。况且中国还是一个讲究礼尚往来的国家,送礼几乎成了一种习惯,这种“习惯”导致腐败问题愈演愈烈。因此很多商人和政治家都一致认为,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的影响下,腐败是不可能彻底铲除的。
导致中国腐败的根源还有另一种——法律。法律体制表现出不科学性、不稳定性和不健全性。不科学性体现在,我国古代的社会性质是封建专制制度。皇权高于一切,皇权至上的观念使得当时的法律是不以违背自身利益为前提才颁布实施的。也就存在着为了自身利益考虑而随意改动法律条文的情况,所以古代法律也是不稳定的,对腐败的整治时而松懈时而严苛。从秦朝时期的《秦律》开始对腐败的阐述只是一个非常笼统的概念。唐代的《职律》、清代的《大清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反贪污贿赂法》等,总体来看,中国从古至今,尽管有这些法律条文,但贪污腐败的案例是非常少的,可见中国法律制度对腐败的管理并不是非常严格,这给时下中国的腐败埋下了隐患。
2 俄罗斯的腐败根源
提到俄罗斯的腐败,人们似乎早已接受这种现象,比如在俄罗斯的各大中国市场和街道上,都会有个别的当地警察时常出现检查来往人的护照及签证内容,然后再以各种借口向被检查人索要贿赂。为避免麻烦,很多人的护照在交给警察之前甚至已经夹好了贿赂使用的卢布。这也为贿赂行为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俄罗斯的腐败有着非常深的根源,如要追溯腐败根源,就不得不涉及到俄罗斯的行政制度、意识形态和法律。
18世纪以前的俄罗斯官吏由于没有固定的工资,收受贿赂成为了他们必要的经济来源。直到后来俄罗斯的官僚阶层垄断国家大量资源,特权问题极其严重。官员在国家的各个层面掌握着很多特权,掌握着权力就等于掌握着金钱,因此当时许多官员的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都及其腐败。这种在历史根源上根深蒂固的腐败,在今后的苏联时期乃至解体之后直至如今都日渐盛行。寡头们手中的资源与政客们手中的权力之间相互协助、相互利用,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这种干部集团的腐败可算是俄罗斯腐败的最明显的体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内务部副部长、苏共总书记勃列日涅夫的女婿,丘尔班诺夫贪污了几十万卢布,这种高级领导层贪污的案件在俄罗斯并不少见,普通民众逐渐对政府官员的廉洁度失去信心,人们很难相信会有廉洁的官员和政府部门存在。因此2013年俄罗斯国内进行了一次网络调查——《谁能帮助俄罗斯打败腐败》结果显示,3%选择总统,3%选择司法机构,80%以上的民众认为在解决俄罗斯的腐败问题上,谁都无能为力。
俄罗斯多年来形成的贿赂“传统”已经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在正常的办事过程中,如果遇到刁难,人们马上想到的并不是举报和向其他机关寻求帮助,而是为了有效解决自己的问题实施贿赂,因为通过这种途径解决问题速度更快,成本更低。而这种恶性循环更加直接的促进了俄罗斯的腐败。
尽管俄罗斯的历任领导人都将治理腐败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梅德韦杰夫在他的就职演讲上还曾讲过:不管是我们的国家还是我们的公民社会都应建立在法律基础上。成熟和有效的法制是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商业活动和反腐的有力支撑。但事实上,俄罗斯反腐的立法大多是以政治斗争为目的而建立的。俄罗斯的各界甚至以此法律为依据进行政治力量搏斗,因此法律的建立并没有对反腐产生强有力的支撑,反而促成了很多起贿赂行为。
总的来看,中俄两国的腐败根源具有相似性。相似性在于,在意识形态方面都得到了广泛接受。普通民众虽然表面上反对腐败,但实际上已将腐败认为是可接受的行为,并且有时为达到自身目的主动提供贿赂,从而將腐败变为一种“习惯”。相似性还表现在,两国的腐败大多表现在官商勾结,政界和商界“互相互助”而带来的一些灰色收入。总之,想要治疗腐败这个疑难杂症,必须找到病根所在,才能药到病除。
参考文献
[1] 龚思宇、盛世良.俄式腐败:一场堕落的狂飙[]].环球,2013,(8).
[2] 张素月、张焰、李馨培[]].俄罗斯强者之声:普京、梅德韦杰夫、叶利钦演讲大全集.
[3] 赵秀玲.中国古代腐败与反腐败的特点及其启示[]].政治学研究,19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