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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08]49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就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