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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日,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鹰纸业”)发布公告称,公司重组交易对方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已收到商务部下发的《审查决定通知》(商反垄审查函[2013]第56号),商务部反垄断局审查通过了山鹰纸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经审查,对山鹰纸业与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和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等各方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不过,山鹰纸业重大资产重组尚须中国证监会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