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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的基本情况与面临的任务
(一)基本情况
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发展可划分为三个时期,即从“两弹一星”开始的萌芽期(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工程为标志的成长期(七、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以后的发展期。初步统计,到“十五”末,已累计投资数十亿元,建设重大设施34个,涉及粒子物理与核物理、天文、地质、海洋、生物、能源等众多领域,使我国相关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得到极大增强。如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兰州重离子加速器、中国大陆科学钻探工程等取得了一系列具有国际影响的科学成果,使我国进入相关领域的国际前沿。国家授时台为载人航天、嫦娥工程等国家重大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授时保证。地壳运动观测网和遥感卫星地面站为国家安全、灾害监测、资源勘察、生态调查等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同时,这些重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还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的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培养了一支颇具实力的科研、工程技术和管理队伍,造就了一批高水平人才。
随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发展,我国也初步建立起了在国家科教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部门、建设单位各负其职的管理体制。目前,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管理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规划阶段,主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研究起草建设规划,报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审定;二是建设阶段,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理程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报请国务院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批复要求组织实施建设任务;三是设施运行阶段,主要由财政部核定并安排相应的设施运行经费,各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负责具体的设施运行和维护。以上各阶段的管理机制和规范也已初步形成,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作进一步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二)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当前,世界科技竞争空前激烈,各国都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发展作为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和国际科技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发展都有相当大且稳定的投入。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德国、英国等国的相关投入约占R&D支出的2—5%左右。与此同时,美国、欧盟、英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在已拥有相当规模重大设施的情况下,进一步推出了雄心勃勃的长远发展规划,如美国能源部2007年更新了《未来的科学装置——二十年前瞻》(2003年首次发布)、英国2007年第三次更新了《大型设施战略路线图》(2001年首次发布)、欧盟2006年发布了《欧洲研究基础设施路线图》。这些规划的共同特点是强调国际科技竞争力,突出科学前沿,并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瞄准与生态环境、资源、能源和人类健康相关的重大科技问题。规划项目科学目标宏大,创新性突出,技术水平高。这些规划的实施必将对国际科技竞争态势产生重大影响。
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下,我国急需提升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水平,实现重大突破;同时,我国面临环境、资源、能源、人类健康等诸多方面的巨大发展需求,许多相关重大科技问题亟待解决。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部署的许多科技前沿重点领域和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都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密切相关。因此,在未来20年左右的时间里,应力争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总体发展,包括数量、覆盖领域、技术水平和创新性,以及科技产出,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若干领域取得国际领先地位。为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进入世界科技强国行列,促进科技进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起到突出作用。
二、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原有布局不能适应新形势的挑战
由于科技发展水平和财力等因素的制约,我国早期重大设施多是根据部分领域的发展需求单项立项建设,设施总体规模偏小,技术水平相对不高,一些重要领域还处于空白。从上世纪90年代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始以5年为期制订总体建设计划。对于改善布局和提高设施水平,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如果继续沿用这种做法,将出现学科、基地布局不合理和技术储备不足等弊端,有些问题已开始显露出来。例如,大天区面积多目标光纤光谱天文望远镜项目(LAMOST)由于缺乏足够的技术储备、人才培养和预先研究,在部分工程实施中遇到了较大困难,虽然通过科技人员的艰苦努力和严格工程管理克服了技术风险,但也出现了工程拖期和超预算的问题。而与此相对应,部分开展了预研的项目,如上海光源,项目总投资达12亿元,工程量和难度都很大,由于经过了充分的技术和人才储备,目前工程进展十分顺利。该项目2004年开工建设,仅用3年时间就实现了同步辐射出光,其建设速度在国际上都十分罕见。
(二)设施效益发挥受到制约
一些已建设施与发达国家的类似设施相比,科学产出的水平和数量还有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一是配套设施相对不足。项目建设时比较注重设施的主体建设和主要性能的实现,而对配套设施重视不够,造成与主体设施相关的诊断设备、控制设备,以及附属的配套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如不及时解决,将影响高水平科学研究的深入进行,影响其在国际上的科学地位。
二是开放共享的软硬件相对不足。有些建设单位在申请立项时,在建设内容上对本单位的需求考虑较充分,而对用于开放共享的支撑和服务条件考虑不足;在立项和建设过程中,用户参与不够;在运行时,有些运行单位开放共享的积极性不高,也缺乏有效的用户培养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对设施开放共享的监督和考核不够。
(三)管理环节尚有缺失
目前建设阶段管理比较清晰,但在从建设向运行的过渡和运行阶段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管理缺失。从建设向运行过渡时,国家层面尚未明确规定设施建成后的管理模式,相应的管理体制不够明确,使主管部门的后续管理缺乏依据。设施投入正常运行以后,在国家层面缺乏对设施运行的定期评估和监督,个别偏离国家目标的情况纠正不够及时;设施后续发展的系统考虑不够,一些早期建设的设施改进提高不够及时,影响了设施保持其先进性。
(四)现行管理规范不能完全适应设施的特点
目前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基本上沿用建设项目管理的一般规范。一是不能反映科学设施建设具有工程和科研双重性、风险较大的特点,包括工程前期的管理、不可预见费的合理确定、工程基准的管理等,给工程的顺利实施带来一定困难。二是缺乏对全生命期的评估,难于准确把握设施的后续发展。重大设施科学寿命长,需要从预先研究开始,到建设、运行、后续发展直至升级或退役,进行全生命期的管理,而现行管理对全生命期中的一些事项没有统一的国家规范,致使有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三是无法适应重大设施对高水平人才和队伍建设的较高要求,难以吸引和稳定人才,制约了设施的持续发展。
三、加强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尽快制定长远发展规划,保证持续、科学发展
我国已制定了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但尚无相应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长远规划。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长远规划的制定需要有高度的组织并投入相当的人力和时间。建议尽快着手长远规划的制定,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对未来十几年甚至二十年的重大设施建设进行统筹部署,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要求,并与我国的综合国力以及国际地位相适应。
(二)完善管理体制,实现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全生命期的协调管理
针对运行环节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建立起从规划、建设到运行的统一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加强协调、会商,统筹考虑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在充分发挥设施主管部门日常运行管理作用的基础上,从国家层面加强引导和监督,并对设施的后续建设和提升予以统筹考虑。建立与设施特点相适应的运行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条件成熟时,可依托设施组建国家科学中心,逐步形成大型综合研究基地。
(三)制定符合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特点的管理规范
针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包括预先研究管理、项目审批、工程基准变更、验收和后评价、运行考核评估、后续发展投入、升级或退役管理,以及人才引进、培养和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建立国家层面保障开放共享的相关工作规范。包括将用户分析、用户意见、开放共享措施以及支撑开放共享的软硬件配套设施是否完备等列为项目审批的主要评审内容;责成运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建立用户参与管理的机制,制订保障开放共享的制度,如用户委员会制度、课题申请审批制度、用户管理制度等;将开放共享业绩和用户评价作为设施考评的重要内容。以确保设施发挥最大效益,产出更多的科学成果。
(一)基本情况
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发展可划分为三个时期,即从“两弹一星”开始的萌芽期(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工程为标志的成长期(七、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以后的发展期。初步统计,到“十五”末,已累计投资数十亿元,建设重大设施34个,涉及粒子物理与核物理、天文、地质、海洋、生物、能源等众多领域,使我国相关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得到极大增强。如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兰州重离子加速器、中国大陆科学钻探工程等取得了一系列具有国际影响的科学成果,使我国进入相关领域的国际前沿。国家授时台为载人航天、嫦娥工程等国家重大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授时保证。地壳运动观测网和遥感卫星地面站为国家安全、灾害监测、资源勘察、生态调查等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同时,这些重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还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的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培养了一支颇具实力的科研、工程技术和管理队伍,造就了一批高水平人才。
随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发展,我国也初步建立起了在国家科教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部门、建设单位各负其职的管理体制。目前,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管理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规划阶段,主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研究起草建设规划,报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审定;二是建设阶段,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理程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报请国务院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批复要求组织实施建设任务;三是设施运行阶段,主要由财政部核定并安排相应的设施运行经费,各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负责具体的设施运行和维护。以上各阶段的管理机制和规范也已初步形成,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作进一步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二)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当前,世界科技竞争空前激烈,各国都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发展作为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和国际科技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发展都有相当大且稳定的投入。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德国、英国等国的相关投入约占R&D支出的2—5%左右。与此同时,美国、欧盟、英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在已拥有相当规模重大设施的情况下,进一步推出了雄心勃勃的长远发展规划,如美国能源部2007年更新了《未来的科学装置——二十年前瞻》(2003年首次发布)、英国2007年第三次更新了《大型设施战略路线图》(2001年首次发布)、欧盟2006年发布了《欧洲研究基础设施路线图》。这些规划的共同特点是强调国际科技竞争力,突出科学前沿,并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瞄准与生态环境、资源、能源和人类健康相关的重大科技问题。规划项目科学目标宏大,创新性突出,技术水平高。这些规划的实施必将对国际科技竞争态势产生重大影响。
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下,我国急需提升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水平,实现重大突破;同时,我国面临环境、资源、能源、人类健康等诸多方面的巨大发展需求,许多相关重大科技问题亟待解决。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部署的许多科技前沿重点领域和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都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密切相关。因此,在未来20年左右的时间里,应力争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总体发展,包括数量、覆盖领域、技术水平和创新性,以及科技产出,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若干领域取得国际领先地位。为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进入世界科技强国行列,促进科技进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起到突出作用。
二、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原有布局不能适应新形势的挑战
由于科技发展水平和财力等因素的制约,我国早期重大设施多是根据部分领域的发展需求单项立项建设,设施总体规模偏小,技术水平相对不高,一些重要领域还处于空白。从上世纪90年代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始以5年为期制订总体建设计划。对于改善布局和提高设施水平,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如果继续沿用这种做法,将出现学科、基地布局不合理和技术储备不足等弊端,有些问题已开始显露出来。例如,大天区面积多目标光纤光谱天文望远镜项目(LAMOST)由于缺乏足够的技术储备、人才培养和预先研究,在部分工程实施中遇到了较大困难,虽然通过科技人员的艰苦努力和严格工程管理克服了技术风险,但也出现了工程拖期和超预算的问题。而与此相对应,部分开展了预研的项目,如上海光源,项目总投资达12亿元,工程量和难度都很大,由于经过了充分的技术和人才储备,目前工程进展十分顺利。该项目2004年开工建设,仅用3年时间就实现了同步辐射出光,其建设速度在国际上都十分罕见。
(二)设施效益发挥受到制约
一些已建设施与发达国家的类似设施相比,科学产出的水平和数量还有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一是配套设施相对不足。项目建设时比较注重设施的主体建设和主要性能的实现,而对配套设施重视不够,造成与主体设施相关的诊断设备、控制设备,以及附属的配套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如不及时解决,将影响高水平科学研究的深入进行,影响其在国际上的科学地位。
二是开放共享的软硬件相对不足。有些建设单位在申请立项时,在建设内容上对本单位的需求考虑较充分,而对用于开放共享的支撑和服务条件考虑不足;在立项和建设过程中,用户参与不够;在运行时,有些运行单位开放共享的积极性不高,也缺乏有效的用户培养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对设施开放共享的监督和考核不够。
(三)管理环节尚有缺失
目前建设阶段管理比较清晰,但在从建设向运行的过渡和运行阶段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管理缺失。从建设向运行过渡时,国家层面尚未明确规定设施建成后的管理模式,相应的管理体制不够明确,使主管部门的后续管理缺乏依据。设施投入正常运行以后,在国家层面缺乏对设施运行的定期评估和监督,个别偏离国家目标的情况纠正不够及时;设施后续发展的系统考虑不够,一些早期建设的设施改进提高不够及时,影响了设施保持其先进性。
(四)现行管理规范不能完全适应设施的特点
目前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基本上沿用建设项目管理的一般规范。一是不能反映科学设施建设具有工程和科研双重性、风险较大的特点,包括工程前期的管理、不可预见费的合理确定、工程基准的管理等,给工程的顺利实施带来一定困难。二是缺乏对全生命期的评估,难于准确把握设施的后续发展。重大设施科学寿命长,需要从预先研究开始,到建设、运行、后续发展直至升级或退役,进行全生命期的管理,而现行管理对全生命期中的一些事项没有统一的国家规范,致使有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三是无法适应重大设施对高水平人才和队伍建设的较高要求,难以吸引和稳定人才,制约了设施的持续发展。
三、加强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尽快制定长远发展规划,保证持续、科学发展
我国已制定了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但尚无相应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长远规划。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长远规划的制定需要有高度的组织并投入相当的人力和时间。建议尽快着手长远规划的制定,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对未来十几年甚至二十年的重大设施建设进行统筹部署,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要求,并与我国的综合国力以及国际地位相适应。
(二)完善管理体制,实现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全生命期的协调管理
针对运行环节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建立起从规划、建设到运行的统一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加强协调、会商,统筹考虑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在充分发挥设施主管部门日常运行管理作用的基础上,从国家层面加强引导和监督,并对设施的后续建设和提升予以统筹考虑。建立与设施特点相适应的运行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条件成熟时,可依托设施组建国家科学中心,逐步形成大型综合研究基地。
(三)制定符合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特点的管理规范
针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包括预先研究管理、项目审批、工程基准变更、验收和后评价、运行考核评估、后续发展投入、升级或退役管理,以及人才引进、培养和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建立国家层面保障开放共享的相关工作规范。包括将用户分析、用户意见、开放共享措施以及支撑开放共享的软硬件配套设施是否完备等列为项目审批的主要评审内容;责成运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建立用户参与管理的机制,制订保障开放共享的制度,如用户委员会制度、课题申请审批制度、用户管理制度等;将开放共享业绩和用户评价作为设施考评的重要内容。以确保设施发挥最大效益,产出更多的科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