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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2月19日,春寒料峭,冷风刺骨。15时许,几名行色匆匆的人走进了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他们是来自天津市粮食高产示范场的干部和职工,来举报该场场长董会祥。来人向接待人员反映:1997年9月14日,董会祥携带场里的财务专用章、单位公章、企业证照和数万元销售款,以催款的名义外出4个月,至今下落不明。他们还谈到一个情况,董会祥曾向银行贷款2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