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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目前市场上的委托理财产品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一种把资金的使用权交给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运作以取得收益的委托理财产品,只不过这次推出的机构是证券公司。
“限定”与“非限定”,风险收益各不同
在证监会实施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从事3种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包括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两个业务相比,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在客户的确定和投资项目的确定上都更为宽泛和灵活,更具有“大众化”的特点。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给事先不确定的多个客户提供的资产管理业务。在投资的产品项目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仅可以投资于国内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还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以在各产品的投资比例限制来说,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分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募集的资金要求主要投资于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和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也可以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但是这类高风险的投资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则没有这么严格的比例限制,具体投资比例可以由证券公司在公布的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进行约定并执行。
从这里可以看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强调资产本金的安全性,“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则可以追求更高的风险以追求更高的收益。
与基金“比比看”
在运作模式上,“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借鉴了运作已经较为成熟的证券投资基金,兼具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特点。(相关比较如下表)
通过和基金的对比,可以看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时具有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特点,但是笔者认为这样的“两不像”减少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吸引力,虽然借鉴了基金产品设计特色,但在投资者最为关注的三个衡量标准,即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方面的优势有限。
在安全性上,一般券商会以自有资金认购产品的一定份额,当产品到期后若没有取得事先所设定的最低收益底线,就会以自身的资金向投资者进行补偿,这与基金产品相比较多了一层保护。
在流动性上,一般都设置了“封闭期”,投资者的参与和退出都受到了限制,有的产品仅仅接受在初次发售期的认购,在产品的运作期间是不接受认购的,这样的设计显然没有基金产品的流动性高。
在收益性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除了包括和基金相同的货币市场产品、股票、债券之外,最大的亮点在于可以参与新股认购中和投资市场上已有的证券投资基金。虽然投资的范围比基金大,但也会增加投资的成本,其产品的收益性如何,与资产管理者的投资研究能力直接相关。而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投资能力孰高孰低,不可一概而论,也需要市场的实际检验。
另外在认购起点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比基金要高出许多,一般是5万元或者是10万元,在递加的金额上少则是1000元的整数倍,多则是10000元的整数倍,因此不是普通的基金投资者可以介入的。
产品设计:“八仙过海,各显其能”
目前市场上的6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产品设计上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很好地体现出了“产品创新”的思路与勇气。(具体的项目比较如下表)
从产品类型来看:有2只限定性产品,4只非限定性产品,从而在投资风格上,中信和广发的产品更显稳健,其余的4只则要承担更高的风险以追求更高的收益。
从托管人和推广机构来看,有3个产品是和农业银行开展合作,另外还包括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显然招商和光大的策略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虽然两家银行的规模有限,但也可以看出其对于产品的销路并不担心。农业银行在与券商的合作中表现得很积极,而拥有广大客户资源的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并没有“尝鲜”,这与各家银行的策略有关,对产品本身的运作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此外,只有广发的产品没有选择和银行合作,只是采取券商直销的模式,其余的产品都选择了和托管的银行进行合作,共同推广可以扩大销售面,推广的机构越多,客户的基础就越大。
从存续期来看,最长的是光大的产品,为10年,有两个3年的,三个2年的,笔者认为期限短些对投资者更有利,因为券商的利益补偿条款通常只是到产品到期时才会进行。
从管理人自行认购的份额来看,券商认购的比例越高,越是显示出了与投资者“甘苦与共”的精神,由于投入了自身的资金,出于获益的角度,券商也会更加努力提高产品收益。
从投资范围来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亮点”有两个,其一是可以进行新股认购,从而有取得超额回报的机会,其二是可以投资于基金产品,起到“基金中的基金”的优选效果。
从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收取来看,东方证券是惟一一家不收取管理费的产品,最高的是长江证券,总共为1.75%,收取的费率越高,实际上就是从投资者身上先收取的收益就越多。
从参与的费率结构来看,不同的参与金额可以得到不同的费率,广发的产品是惟一不收取手续费的,参与成本最低,相比之下笔者认为在收取手续费的产品中中信的产品设计得更细致并更为实惠。
从参与的时间和退出的时间来看,光大的产品最为灵活,在推广期和开放期之内都可以进行认购和退出。而东方的产品则只能在认购期间购买,其余的产品都是在有限的时间内进行购买。从退出的设计看,一般都是每三个月有机会进行退出。
从推出费率来看,只有广发的产品是免手续费的,长江和招商都最高达到了1%,一般是持有时间越长费率越低,长江的产品则是在0.5%和免收两者之间进行徘徊。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建议
从实际的销售情况来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遭遇了“冰火两重天”的处境,有的产品由于设计的更有吸引力从而得到了投资者的追捧,用不到两周的时间就达到了募集的规模,而有的产品则销售业绩不佳。
其实,投资产品并没有优劣之别,除了产品自身的结构设计,产品是否与推出当时及存续期间的市场环境相符合,对于产品的实际运行效果有很大关系。从这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集中推出时间来看,正值股票市场的持续下跌期,虽然可以降低募集资金投入股票市场的成本,但是股票市场的发展趋势如何,目前还并不明朗。
因此,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及投资的要求收益对产品做出选择,如果追求稳健,不愿承担后市不确定的波动风险,可以选择限定性的资产管理计划;如果愿意承担更高的投资风险,并看好后市发展的话,可以选择非限定性的管理计划。由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刚刚推出的新产品,在很多方面还没有可以考察的地方,因此,建议投资者不必为其预期的更高收益所迷惑,最好持一个谨慎的态度进行选择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