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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西藏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自然灾害种类繁多,发生频率较高,人民群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加之西藏农牧区地域广阔,人口分散,社会生活单元呈点状分布,农村经济生活也较为松散。在这种情况下,难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规模经营,同时也给西藏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快速、全面发展造成了巨大困难。因此,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的必要性就更加凸显。本文从多个方面论述了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重要意义
目前,学术界对西藏自治区(以下简称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阐释某一历史时期内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发展规律,并将其与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尚不多见。因此,笔者在此论述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的重要意义,期望在这些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
一、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概念
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公共产品的存在与受益范围有其地域性和空间性,如城市与农村。据此,我们首先把公共产品分为城市公共产品和农村公共产品。而农村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城市公共产品而言的,是指主要用于满足农村居民生活、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等共同需要,具有不同程度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社会产品。
进一步地,我们可以提出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概念,即指相对于西藏城市公共产品而言,主要用于满足西藏农牧区居民生活条件和社会福利改善、农牧区社会经济发展、农牧区生态环境改善等公共需要,具有不同程度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社会产品。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主要包括农牧区道路、电力、水利设施、基础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农业科技推广等方面。
二、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特征
在西藏特殊的社会和自然条件下,西藏农村公共产品除了具有农村公共产品非竞争性、非排他性、不可分割性这三个普遍特征以外,还有其个性特征:
第一,地域性与全国性的统一。这是有西藏特殊的自然条件决定的。西藏农村公共产品满足和促进了当地农牧区种植业、畜牧业等生产过程,生产的地域性很明显,由此决定了西藏农村公共产品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征。与此同时,西藏自治区还有全国乃至亚洲“生态源”的特殊地位,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不仅关系到西藏农牧区生态环境的改善,而且还是全国乃至亚洲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善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西藏农村公共产品具有地域性与全国性的统一的特征。
第二,历史地位的极端重要性。由于西藏地处我国西南边疆的特殊地理区位条件和受到国外反动分裂势力的长期干扰,西藏农牧区长期面临着分裂与反分裂斗争、保卫祖国边疆的严峻形势。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不仅关系到西藏农牧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还直接关系到我们整个国家的和谐稳定,肩负着保持祖国领土和主权完整等重要历史使命,其社会历史地位十分重要。
第三,供给主体的单一性。经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在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中央政府承担了主要责任,内地援藏省市政府、西藏地方各级政府与西藏农牧民承担了部分责任。但是,西藏农牧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低,市场机制还没有进入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领域,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还比较单一。而现实生活中,这种单一的供给主体对西藏各地区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造成了很多不良影响。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构建多元化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是实现西藏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必然选择。
扎洛认为,在西藏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西藏仍有8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农牧区,村级组织是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一个有效供给主体,西藏村级组织在完成上级政府委派的诸多任务得同时,还为村民提供了诸如基础设施、社会稳定、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基本社会保障等灵活、有效的公共产品和服务。[1]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村级组织在西藏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过程中的主要地位和特殊使命。
三、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的重要意义
第一,有利于更加全面、深入地把握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历史和现状。本研究在多方搜集、综合分析大量文献资料和多次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改革开放至今为一个研究阶段,梳理了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在这一历史时期的发展脉络,总结了其发展的历史规律。并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做了纵横的对比,从两个方向上对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历史和现状作出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第二,有利于推进西藏城乡公共产品二元供给结构的变革。从历史上看,我国长期实行城市与农村二元的社会经济结构,自然而然地,西藏自治区也就形成了城乡公共产品二元供给的体系,但是,现在看来这显然是一种不合理的供给体制。因此,本研究通过分析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历史和现状,找出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制度缺陷,从而为改革与完善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指明方向。这样就能从根本上推动西藏城乡公共产品二元供给体系的变革、促进西藏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的合理均衡发展。
第三,有利于加快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创新,完善其财政投入体制。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性质、内在要求和发展规律,决定了政府在其供给上的主导性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他的非政府组织机构也进入了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过程之中,有关这方面的制度安排是否合理,对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影响极大。笔者通过对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研究,提出了创新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基本制度和财政投入体制的要求,以利于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政策的科学化、合理化。[1]
第四,有利于推进西藏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的顺利完成。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是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基本保障,本研究的现实意义之一就是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分析讨论,基于西藏农牧区特殊的人口和自然地理条件,重新认识当地的“三农”问题,为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而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促进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早日实现。
第五,丰富和拓展现有的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成果。我们知道任何的研究成果都不是完美的,是有缺陷的,笔者在对以往和现今学术界研究成果搜集、分析、整理的过程中发现了其中的一些问题。我们试图在运用公共经济学的理论和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吸收国内外公共产品研究的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在如何有效地提供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理论方面尽我所能地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希望对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的丰富、西藏农牧区公共产品的发展作出微薄的贡献。(作者单位:西藏民族学院)
参考文献:
[1] 张珺.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一版.
[2] 扎洛.西藏农区村级组织及其公共服务供给[J].《中国藏学》.2005/2、3.
关键词: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重要意义
目前,学术界对西藏自治区(以下简称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阐释某一历史时期内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发展规律,并将其与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尚不多见。因此,笔者在此论述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的重要意义,期望在这些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
一、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概念
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公共产品的存在与受益范围有其地域性和空间性,如城市与农村。据此,我们首先把公共产品分为城市公共产品和农村公共产品。而农村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城市公共产品而言的,是指主要用于满足农村居民生活、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等共同需要,具有不同程度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社会产品。
进一步地,我们可以提出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概念,即指相对于西藏城市公共产品而言,主要用于满足西藏农牧区居民生活条件和社会福利改善、农牧区社会经济发展、农牧区生态环境改善等公共需要,具有不同程度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社会产品。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主要包括农牧区道路、电力、水利设施、基础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农业科技推广等方面。
二、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特征
在西藏特殊的社会和自然条件下,西藏农村公共产品除了具有农村公共产品非竞争性、非排他性、不可分割性这三个普遍特征以外,还有其个性特征:
第一,地域性与全国性的统一。这是有西藏特殊的自然条件决定的。西藏农村公共产品满足和促进了当地农牧区种植业、畜牧业等生产过程,生产的地域性很明显,由此决定了西藏农村公共产品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征。与此同时,西藏自治区还有全国乃至亚洲“生态源”的特殊地位,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不仅关系到西藏农牧区生态环境的改善,而且还是全国乃至亚洲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善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西藏农村公共产品具有地域性与全国性的统一的特征。
第二,历史地位的极端重要性。由于西藏地处我国西南边疆的特殊地理区位条件和受到国外反动分裂势力的长期干扰,西藏农牧区长期面临着分裂与反分裂斗争、保卫祖国边疆的严峻形势。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不仅关系到西藏农牧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还直接关系到我们整个国家的和谐稳定,肩负着保持祖国领土和主权完整等重要历史使命,其社会历史地位十分重要。
第三,供给主体的单一性。经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在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中央政府承担了主要责任,内地援藏省市政府、西藏地方各级政府与西藏农牧民承担了部分责任。但是,西藏农牧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低,市场机制还没有进入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领域,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还比较单一。而现实生活中,这种单一的供给主体对西藏各地区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造成了很多不良影响。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构建多元化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是实现西藏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必然选择。
扎洛认为,在西藏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西藏仍有8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农牧区,村级组织是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一个有效供给主体,西藏村级组织在完成上级政府委派的诸多任务得同时,还为村民提供了诸如基础设施、社会稳定、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基本社会保障等灵活、有效的公共产品和服务。[1]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村级组织在西藏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过程中的主要地位和特殊使命。
三、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的重要意义
第一,有利于更加全面、深入地把握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历史和现状。本研究在多方搜集、综合分析大量文献资料和多次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改革开放至今为一个研究阶段,梳理了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在这一历史时期的发展脉络,总结了其发展的历史规律。并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做了纵横的对比,从两个方向上对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历史和现状作出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第二,有利于推进西藏城乡公共产品二元供给结构的变革。从历史上看,我国长期实行城市与农村二元的社会经济结构,自然而然地,西藏自治区也就形成了城乡公共产品二元供给的体系,但是,现在看来这显然是一种不合理的供给体制。因此,本研究通过分析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历史和现状,找出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制度缺陷,从而为改革与完善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指明方向。这样就能从根本上推动西藏城乡公共产品二元供给体系的变革、促进西藏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的合理均衡发展。
第三,有利于加快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创新,完善其财政投入体制。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性质、内在要求和发展规律,决定了政府在其供给上的主导性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他的非政府组织机构也进入了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过程之中,有关这方面的制度安排是否合理,对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影响极大。笔者通过对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研究,提出了创新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基本制度和财政投入体制的要求,以利于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政策的科学化、合理化。[1]
第四,有利于推进西藏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的顺利完成。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是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基本保障,本研究的现实意义之一就是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分析讨论,基于西藏农牧区特殊的人口和自然地理条件,重新认识当地的“三农”问题,为西藏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而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促进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早日实现。
第五,丰富和拓展现有的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成果。我们知道任何的研究成果都不是完美的,是有缺陷的,笔者在对以往和现今学术界研究成果搜集、分析、整理的过程中发现了其中的一些问题。我们试图在运用公共经济学的理论和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吸收国内外公共产品研究的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在如何有效地提供西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理论方面尽我所能地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希望对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的丰富、西藏农牧区公共产品的发展作出微薄的贡献。(作者单位:西藏民族学院)
参考文献:
[1] 张珺.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一版.
[2] 扎洛.西藏农区村级组织及其公共服务供给[J].《中国藏学》.20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