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毛泽东主席的诗篇《忆秦娥·娄山关》中有这样的佳句:“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寓指跨越雄关,漫漫征程从头开始,尽显磅礴的气势。如若将诗中的娄山关置换为同为中国古代历史名关的友谊关,并将句尾的“越”字取双关之意,则此句诗便有了全新的含意:中越友谊跨越著名的友谊关,迎来全新的起点,拓步向前!
所谓“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来自山水相依邻邦的一位友人的到访,为亟需回暖的中越关系带来了久违的春意。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2015年4月7日至10日对中国进行了友好访问,这也成为了在亚太区域共同体和东盟共同体加快建设进程,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日益紧密的大环境下,中越巩固传统友谊、深化互利合作,特别是打开历史心结,协力维护南海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契机。
以海陆划界求解历史心结
2015年是中越两国建交65周年,这在中越交往历史中并不算长,但是其复杂程度却不逊以往。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以毛泽东主席为首的第一代领导人,基于对共同地缘利益的认知与把握以及国际道义责任的感召,以非凡的战略视野和政治决心,做出了援助越南抗法、抗美两场独立解放战争的决策。越南领导人胡志明成为了中国人民的好朋友和家喻户晓的人物。“同志加兄弟”也成为那段弥足珍贵的历史岁月中对中越关系最好的诠释。
但是,众所周知,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越关系经历了一段严重的挫折期。双方不仅在边境地区发生大规模武装冲突,还围绕海洋岛礁的主权争议频频发生严重摩擦,两国关系一度降至历史最低点。
在任何国际关系的矛盾之中,领土问题往往是最复杂的难题,同时又是最容易牵动民族情感的。中越关系的历史渊源颇深,双方的心理情结和负担都比较重,然而要解开历史心结,稳定两国关系,推动双方合作向前发展就必须以领土问题为突破口,无论多么棘手,无论挑战多大,都必须坚持寻找到恰当合理的解决方案。只有维持边界的安宁,才能使中越关系不原地踏步甚至再次跌入低谷。
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苏联解体,国际格局发生重大变革,东亚地区的地缘政治局势也随之悄然改变。在这种
情况下,中越领导人于19 9 0年9月实现会晤,达成了“结束过去,开创未来”的共识,成为中越关系的历史转折点。随后,1991年8月,时任越共总书记杜梅和政府总理武文杰访华,中越两国实现关系正常化。在这个阶段,两国领导人已经敏锐意识到,中越要发展睦邻友好关系,就必须正视、解决边界领土问题。
中越边界领土问题,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陆地边界、北部湾海洋划界和南沙群岛问题。中越在这三个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源于不同的原因。其中陆地边界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而北部湾海洋划界是随着现代海洋法发展,中越两国作为沿海国将主权向海洋扩展,海洋权益主张发生重叠产生的。20世纪70年代中越两国政府两次举行谈判,主要讨论了陆地边界和北部湾问题,基本上没有涉及南沙群岛问题。
从1992年开始,随着中越关系全面恢复,谈判解决边界领土问题再次提上两国外交日程。在先达成《基本原则协议》之后,19 9 4年2月和3月,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工作组和划分北部湾联合工作组先后在越南首都河内进行了第一轮谈判,随后两场谈判便正式开启了马拉松式的进程。为了把一条和平、友好、稳定的陆地边界带入21世纪,造福两国边境地区人民,促进中越关系全面发展并利于地区稳定,经过近8年的谈判,1999年12月30日在越南国家会议中心,中越双方终于完成了谈判并签署《中越陆地边界条约》。该条约于2000年7月经双方议会批准后正式生效。又经过8年时间的实地勘界立碑工作,到2008年中越两国终于拥有了一条清晰明确的陆地边界。
相较之下,北部湾的海洋划界谈判更加困难和曲折。不仅是因为这是中国第一次海洋划界谈判,更因为在谈判期间频繁发生中越海上纠纷和摩擦,严重影响了谈判气氛与进程。越南方面不断加强和扩大对争议海域的实际管理,竟然否定中国渔民在北部湾传统渔场的捕鱼权,试图造成一种既定事实。中越双方传统立场的对立和现实利益的冲突不断加剧。更进一步说,双方边境地区的渔民切身利益牵扯其中,边界问题与双方社会稳定息息相关,使得谈判变得更加复杂。令人欣喜的是,每次北部湾划界谈判遭遇严重困难,双方领导人总能适时提供有效的政治引领,不断累积的互信和凝聚的共识推动着谈判不断向前。
2000年12月,中越双方终于签署了《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协定》。2004年6月两份协定经过双方议会批准后正式生效,前者还提交至联合国备案。这标志着中国第一条海洋边界的诞生,也进一步充实了两国“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关系框架的内涵,很大程度上帮助两国人民打开了历史的心结。
以谈判经验启迪管控分歧
中越两国目前尚存一个边界难题没有解决,即南海岛礁问题。实际上,直至20世纪70年代,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无可辩驳的主权在国际上并不存在争议。从1975年起,越南才开始对南沙和西沙群岛提出领土要求。中越在此问题上的争议,主要原因在于越南方面违背了之前对中国主权的承认,而擅自变更主权诉求,从而引发一系列矛盾。
在1993年北京举行的中越政府级第一轮边界谈判上,中方针对南沙问题提出,考虑此问题非常复杂,双方可探讨在南海有关争议海域“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安全和稳定,避免因南沙群岛主权争议一时无法解决而影响两国关系的发展。南沙和西沙群岛问题并未列入当时中越边界谈判议程。
随着中越完成陆地和北部湾海洋边界划界,以及海洋在资源开发、贸易交通等方面的意义和战略价值越来越显著,中越在南海问题上的现实利益冲突越来越严峻,双方均面临着管控分歧的重大课题。对此,以往边界谈判的诸多历史经验,可以对双方在海上分歧管控方面进行启迪: 第一,充分的心理准备应对长期复杂的外交协商,维持协议稳定。以北部湾划界谈判为例,从1992年起,整个谈判历时长达8年。其间,双方共举行了2轮专家级谈判,7轮政府级谈判,3次政府代表团团长非正式会晤,18轮划分北部湾联合工作组会谈,3轮联合专家小组非正式会谈,6轮渔业专家小组会谈和7轮测绘专家小组会谈。谈判密度之高,对于中国外交而言是罕见的。这一个个数字,说明了中越协商过程有多么曲折,多么耗费时日。这期间政府领导人可能发生更换,谈判主要代表也可能随之更迭,但是谈判已经达成的共识和协定应该维持稳定,为后续协商打下基础。在如今互联网媒体活跃的信息化时代,大众舆论也更应该保持耐心,为中越协商解决最困难的争议问题营造足够的空间,避免施加不必要的压力。
第二,坚持领导人政治引领作为外交协商的主推动力。纵观整个陆地和北部湾划界谈判,双方领导人频繁会晤并达成共识,为艰难推进的谈判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此次阮富仲总书记访华期间,在同习近平总书记会晤时,双方领导人也一再确认希望加强两国领导人互访和接触,增强政治互信,通过共同努力管控好海上分歧,共同维护南海和平与稳定。在此次发表的《中越联合公报》中也特别指出:“中越政治互信是双边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双方应加强高层交往与沟通,从战略高度引领双边关系向前发展。”
第三,充分发挥既有谈判机制作用,充实完善谈判架构。中越双方的边界谈判,形成了三个层次的机制:首先是政府级谈判机制,通过两国各自组成的政府代表团进行谈判,轮流在两国举行并由双方团长轮流主持谈判,该机制延续至今。其次是政府级谈判机制下分别设立的联合工作组和海上问题专家小组会谈机制。再次是联合工作组下设的各专家小组等。这些既有的谈判机制,对于中越协商南海相关争议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此次《中越联合公报》也专门强调要用好中越政府边界谈判机制。
第四,谈判期间务必避免矛盾激化和冲突加剧影响谈判气氛和进程。南海争端本身就极具复杂性和挑战性,如果外交协商过程中出现两国冲突加剧,海上纠纷频发的态势,更会事倍功半甚至半途而废。近年来,中越双方围绕渔民越界捕捞而强化海上执法,造成多次严重的摩擦,严重影响彼此民众的情感,2014年发生的越南排华事件一定程度上是上述冲突诱发的极端民族主义情绪的强烈宣泄。为此,中越双方务必切实做到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维护中越关系的大局和南海的稳定。
第五,坚持划界与渔权问题不分割,主权争议不影响共同开发。过往的谈判证明,渔权问题是双方利益冲突的交汇点,是主权争端不应回避也不能绕开的问题,中越在解决主权争端问题时务必同时考虑渔权问题,在合理解决主权争议时考虑双方渔民的切身利益和传统权利,甚至可以在主权争议暂不能彻底解决前,尝试首先就渔权问题达成协定,以避免渔权冲突的加剧。渔权上的这种灵活性的做法,实际上也体现出双方共同开发海洋资源的可能性。中方一贯认为,中国对南沙和西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但是中越不同的主权立场不影响双方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此次《中越联合公报》规定,“坚持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解决办法,积极探讨不影响各自立场主张的过渡性解决办法,包括积极研究和商谈共同开发问题。”为了给共同开发提供示范,中越两国在联合公报中还特别强调:“双方一致同意,推进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工作,加强低敏感领域合作,稳步推进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积极推进该海域共同开发,年内尽早启动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共同考察。”这将为双方实现“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迈出关键而坚实的一步。
事实证明了中越两国有能力处理极端复杂的边界谈判问题,而且经过10多年的实践,相关谈判机制已经十分成熟,外交人员也富有经验。虽然南海争端问题挑战性更大,但是中越双方应该继续坚持双边协商谈判解决的正确轨道。只要坚持在国际法基础上,参照国际实践,充分尊重历史和客观事实,考虑两国人民的根本和长远的利益,以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必能在找到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的道路上最终取得实质性进展。
以互利合作构建友谊之海
最近在中国外交界,“朋友圈”一词非常流行。作为中国的全面战略伙伴,越南不仅加入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更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沿线国家,中国十分重视越南在中国周边外交中的地位和影响,并试图全面加强同越南各领域的合作,特别是经贸与互联互通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阮富仲时强调,“中方欢迎越方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愿同越方一道用好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机制,落实好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成立基础设施合作工作组和金融合作工作组,推进互联互通合作,推动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李克强总理在会见阮富仲时明确指出:“中越成立海上、陆上、金融合作三个工作组,有利于双方构建陆海统筹合作的新格局。希望双方切实按照三头并举、协同推进的原则,将彼此发展战略与规划更好对接,开展海上共同开发、陆上互联互通和金融等领域合作。”
根据《中越联合公报》,中越两国还将加强政府和党高层互动、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等交流合作机制、两党合作计划、外交、国防、执法、安全、新闻、文化、教育以及旅游等领域和地方间的合作。阮富仲强调,越南高度重视发展同中国持续稳定的友好关系,是越南优先和长久政策,是战略选择。这一点颇有深意。中越之间在战略上相向而行,在命运共同体建设上共同努力,将为中越关系实现新的跨越奠定坚实的基础,也有利于将南海真正打造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所谓“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来自山水相依邻邦的一位友人的到访,为亟需回暖的中越关系带来了久违的春意。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2015年4月7日至10日对中国进行了友好访问,这也成为了在亚太区域共同体和东盟共同体加快建设进程,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日益紧密的大环境下,中越巩固传统友谊、深化互利合作,特别是打开历史心结,协力维护南海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契机。
以海陆划界求解历史心结
2015年是中越两国建交65周年,这在中越交往历史中并不算长,但是其复杂程度却不逊以往。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以毛泽东主席为首的第一代领导人,基于对共同地缘利益的认知与把握以及国际道义责任的感召,以非凡的战略视野和政治决心,做出了援助越南抗法、抗美两场独立解放战争的决策。越南领导人胡志明成为了中国人民的好朋友和家喻户晓的人物。“同志加兄弟”也成为那段弥足珍贵的历史岁月中对中越关系最好的诠释。
但是,众所周知,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越关系经历了一段严重的挫折期。双方不仅在边境地区发生大规模武装冲突,还围绕海洋岛礁的主权争议频频发生严重摩擦,两国关系一度降至历史最低点。
在任何国际关系的矛盾之中,领土问题往往是最复杂的难题,同时又是最容易牵动民族情感的。中越关系的历史渊源颇深,双方的心理情结和负担都比较重,然而要解开历史心结,稳定两国关系,推动双方合作向前发展就必须以领土问题为突破口,无论多么棘手,无论挑战多大,都必须坚持寻找到恰当合理的解决方案。只有维持边界的安宁,才能使中越关系不原地踏步甚至再次跌入低谷。
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苏联解体,国际格局发生重大变革,东亚地区的地缘政治局势也随之悄然改变。在这种
情况下,中越领导人于19 9 0年9月实现会晤,达成了“结束过去,开创未来”的共识,成为中越关系的历史转折点。随后,1991年8月,时任越共总书记杜梅和政府总理武文杰访华,中越两国实现关系正常化。在这个阶段,两国领导人已经敏锐意识到,中越要发展睦邻友好关系,就必须正视、解决边界领土问题。
中越边界领土问题,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陆地边界、北部湾海洋划界和南沙群岛问题。中越在这三个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源于不同的原因。其中陆地边界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而北部湾海洋划界是随着现代海洋法发展,中越两国作为沿海国将主权向海洋扩展,海洋权益主张发生重叠产生的。20世纪70年代中越两国政府两次举行谈判,主要讨论了陆地边界和北部湾问题,基本上没有涉及南沙群岛问题。
从1992年开始,随着中越关系全面恢复,谈判解决边界领土问题再次提上两国外交日程。在先达成《基本原则协议》之后,19 9 4年2月和3月,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工作组和划分北部湾联合工作组先后在越南首都河内进行了第一轮谈判,随后两场谈判便正式开启了马拉松式的进程。为了把一条和平、友好、稳定的陆地边界带入21世纪,造福两国边境地区人民,促进中越关系全面发展并利于地区稳定,经过近8年的谈判,1999年12月30日在越南国家会议中心,中越双方终于完成了谈判并签署《中越陆地边界条约》。该条约于2000年7月经双方议会批准后正式生效。又经过8年时间的实地勘界立碑工作,到2008年中越两国终于拥有了一条清晰明确的陆地边界。
相较之下,北部湾的海洋划界谈判更加困难和曲折。不仅是因为这是中国第一次海洋划界谈判,更因为在谈判期间频繁发生中越海上纠纷和摩擦,严重影响了谈判气氛与进程。越南方面不断加强和扩大对争议海域的实际管理,竟然否定中国渔民在北部湾传统渔场的捕鱼权,试图造成一种既定事实。中越双方传统立场的对立和现实利益的冲突不断加剧。更进一步说,双方边境地区的渔民切身利益牵扯其中,边界问题与双方社会稳定息息相关,使得谈判变得更加复杂。令人欣喜的是,每次北部湾划界谈判遭遇严重困难,双方领导人总能适时提供有效的政治引领,不断累积的互信和凝聚的共识推动着谈判不断向前。
2000年12月,中越双方终于签署了《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协定》。2004年6月两份协定经过双方议会批准后正式生效,前者还提交至联合国备案。这标志着中国第一条海洋边界的诞生,也进一步充实了两国“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关系框架的内涵,很大程度上帮助两国人民打开了历史的心结。
以谈判经验启迪管控分歧
中越两国目前尚存一个边界难题没有解决,即南海岛礁问题。实际上,直至20世纪70年代,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无可辩驳的主权在国际上并不存在争议。从1975年起,越南才开始对南沙和西沙群岛提出领土要求。中越在此问题上的争议,主要原因在于越南方面违背了之前对中国主权的承认,而擅自变更主权诉求,从而引发一系列矛盾。
在1993年北京举行的中越政府级第一轮边界谈判上,中方针对南沙问题提出,考虑此问题非常复杂,双方可探讨在南海有关争议海域“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安全和稳定,避免因南沙群岛主权争议一时无法解决而影响两国关系的发展。南沙和西沙群岛问题并未列入当时中越边界谈判议程。
随着中越完成陆地和北部湾海洋边界划界,以及海洋在资源开发、贸易交通等方面的意义和战略价值越来越显著,中越在南海问题上的现实利益冲突越来越严峻,双方均面临着管控分歧的重大课题。对此,以往边界谈判的诸多历史经验,可以对双方在海上分歧管控方面进行启迪: 第一,充分的心理准备应对长期复杂的外交协商,维持协议稳定。以北部湾划界谈判为例,从1992年起,整个谈判历时长达8年。其间,双方共举行了2轮专家级谈判,7轮政府级谈判,3次政府代表团团长非正式会晤,18轮划分北部湾联合工作组会谈,3轮联合专家小组非正式会谈,6轮渔业专家小组会谈和7轮测绘专家小组会谈。谈判密度之高,对于中国外交而言是罕见的。这一个个数字,说明了中越协商过程有多么曲折,多么耗费时日。这期间政府领导人可能发生更换,谈判主要代表也可能随之更迭,但是谈判已经达成的共识和协定应该维持稳定,为后续协商打下基础。在如今互联网媒体活跃的信息化时代,大众舆论也更应该保持耐心,为中越协商解决最困难的争议问题营造足够的空间,避免施加不必要的压力。
第二,坚持领导人政治引领作为外交协商的主推动力。纵观整个陆地和北部湾划界谈判,双方领导人频繁会晤并达成共识,为艰难推进的谈判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此次阮富仲总书记访华期间,在同习近平总书记会晤时,双方领导人也一再确认希望加强两国领导人互访和接触,增强政治互信,通过共同努力管控好海上分歧,共同维护南海和平与稳定。在此次发表的《中越联合公报》中也特别指出:“中越政治互信是双边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双方应加强高层交往与沟通,从战略高度引领双边关系向前发展。”
第三,充分发挥既有谈判机制作用,充实完善谈判架构。中越双方的边界谈判,形成了三个层次的机制:首先是政府级谈判机制,通过两国各自组成的政府代表团进行谈判,轮流在两国举行并由双方团长轮流主持谈判,该机制延续至今。其次是政府级谈判机制下分别设立的联合工作组和海上问题专家小组会谈机制。再次是联合工作组下设的各专家小组等。这些既有的谈判机制,对于中越协商南海相关争议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此次《中越联合公报》也专门强调要用好中越政府边界谈判机制。
第四,谈判期间务必避免矛盾激化和冲突加剧影响谈判气氛和进程。南海争端本身就极具复杂性和挑战性,如果外交协商过程中出现两国冲突加剧,海上纠纷频发的态势,更会事倍功半甚至半途而废。近年来,中越双方围绕渔民越界捕捞而强化海上执法,造成多次严重的摩擦,严重影响彼此民众的情感,2014年发生的越南排华事件一定程度上是上述冲突诱发的极端民族主义情绪的强烈宣泄。为此,中越双方务必切实做到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维护中越关系的大局和南海的稳定。
第五,坚持划界与渔权问题不分割,主权争议不影响共同开发。过往的谈判证明,渔权问题是双方利益冲突的交汇点,是主权争端不应回避也不能绕开的问题,中越在解决主权争端问题时务必同时考虑渔权问题,在合理解决主权争议时考虑双方渔民的切身利益和传统权利,甚至可以在主权争议暂不能彻底解决前,尝试首先就渔权问题达成协定,以避免渔权冲突的加剧。渔权上的这种灵活性的做法,实际上也体现出双方共同开发海洋资源的可能性。中方一贯认为,中国对南沙和西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但是中越不同的主权立场不影响双方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此次《中越联合公报》规定,“坚持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解决办法,积极探讨不影响各自立场主张的过渡性解决办法,包括积极研究和商谈共同开发问题。”为了给共同开发提供示范,中越两国在联合公报中还特别强调:“双方一致同意,推进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工作,加强低敏感领域合作,稳步推进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积极推进该海域共同开发,年内尽早启动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共同考察。”这将为双方实现“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迈出关键而坚实的一步。
事实证明了中越两国有能力处理极端复杂的边界谈判问题,而且经过10多年的实践,相关谈判机制已经十分成熟,外交人员也富有经验。虽然南海争端问题挑战性更大,但是中越双方应该继续坚持双边协商谈判解决的正确轨道。只要坚持在国际法基础上,参照国际实践,充分尊重历史和客观事实,考虑两国人民的根本和长远的利益,以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必能在找到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的道路上最终取得实质性进展。
以互利合作构建友谊之海
最近在中国外交界,“朋友圈”一词非常流行。作为中国的全面战略伙伴,越南不仅加入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更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沿线国家,中国十分重视越南在中国周边外交中的地位和影响,并试图全面加强同越南各领域的合作,特别是经贸与互联互通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阮富仲时强调,“中方欢迎越方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愿同越方一道用好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机制,落实好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成立基础设施合作工作组和金融合作工作组,推进互联互通合作,推动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李克强总理在会见阮富仲时明确指出:“中越成立海上、陆上、金融合作三个工作组,有利于双方构建陆海统筹合作的新格局。希望双方切实按照三头并举、协同推进的原则,将彼此发展战略与规划更好对接,开展海上共同开发、陆上互联互通和金融等领域合作。”
根据《中越联合公报》,中越两国还将加强政府和党高层互动、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等交流合作机制、两党合作计划、外交、国防、执法、安全、新闻、文化、教育以及旅游等领域和地方间的合作。阮富仲强调,越南高度重视发展同中国持续稳定的友好关系,是越南优先和长久政策,是战略选择。这一点颇有深意。中越之间在战略上相向而行,在命运共同体建设上共同努力,将为中越关系实现新的跨越奠定坚实的基础,也有利于将南海真正打造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