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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上独具特色的批评家,“明目张胆”地用“感情的批评主义”为作家论之批评宗旨的李长之,在“感情的型”的美学尺度下,以情感体验中的审美感知与兼容理智的作家批评实戡,标示出他1930年代作家论写作的独特魅力。显然,李长之所建构的以情感为中心、情感与识力并行不悖的作家批评范式,在丰富和拓展1930年代作家论的批评内涵的同时,亦对当时的作家论写作具有一定的体式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