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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萨依四重奏团到了中国,可惜我只能隔江遥听。一看那节目单上有两首同自己缘分特别深的作品,不期而然地涌出了好大一堆浮想,这种杂感也就是史感。沉浸于此种史感中,我忽然好像是遥听到了上一个世纪末的“大复调”。 这两首作品,一首是德沃夏克的《美国四重奏》,但我更愿意叫它《黑人》。理由是作者还有一首《降E大调弦乐五重奏》也被人呼为《美国》。而且,《黑人》这绰号虽然在美国话里它的原文“nigger”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