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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盖跟我夸他的靴子。仿佛这双饱经沧桑旧得离谱的靴子是他兄弟。
“我穿了十年,还是老样子。”他斜躺着抽烟的时候说,“我用一盒子弹换来的。”
我说:“照现在来说有点亏了。”
“不。你得看是什么情况。”他摘了墨镜,用大衣里子拭了拭镜片,“当时要没有这靴子,我怕是走不出去。”
“那就值了。”我一边流泪一边说,“用害命的换保命的。”
“你还吃吗?”他坐起来,从怀里掏出塑料袋子,里面有切好的锅盔馍馍。
我把大茶缸递给他。我的眼睛疼痛难耐,感觉下一刻就会有血水流出来。
“吃完睡一觉再走好了。”他一口接一口地喝着茶,喝了一半后递给我。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赶得上。”
“我知道散布德,他肯定会睡一觉的。”
“那不一定,他这人很荒唐。”我说着也躺下,把围脖从脖颈处拉上来,蒙住了脸,然后静听呼呼的风声和金盖越来越均匀的呼吸。忍受分分秒秒来自眼睛内部的活跃。心里咒骂该死的雪。也生气自己愚蠢,居然给雪伤了眼睛。我从来都不知道被雪灼伤了眼睛会这么难受。我已经够小心了,搞不清是什么时候受的伤。昨晚半夜里感到不对劲,迷迷糊糊的没在意,今早就觉得疼,难受,泪流不止。眼泪是滚烫的,带着刺肤的诡异力量。
金盖宛如雕塑似的睡了40分钟,醒来后我们默默地吸了一根烟。他问我好点了没。“不行的话先回去,别硬撑着。”
“回去也一样,一闭上眼就不行。还不如走一走,吹吹风好受一点。”
“随你,不过就我所知是没用的。”
他认真地戴好又笨又大的狐皮手套,扶了扶墨镜。我们以不紧不慢的速度走过山坡,然后拣没有雪或者雪浅的地方走过阴坡。前面有一个牛场的窝子,没人。地窝的门被雪封住了,结冰了。小窗户也被堵了。我们围着地窝转了一圈,就知道了是谁的场窝,恶作剧地在门口撒了一泡尿,接着赶路。离会合的地点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程。金盖曾经折过的腿开始有反应了。即将翻过另一个山头时他说需要休憩一会儿。我们找了一块干燥的没有雪的草地坐下。已经没有茶水了,他捏了一块雪塞进嘴里,那雪块在他的嘴里像老鼠似的滚来滚去,好一会儿才消去。金盖哈着气说:“现在要是有一匹马就好了,我这条腿永远在找我的麻烦,上辈子可能不是我的东西。”
我检查了鞋底,用石片把沿在鞋底的泥团刮掉。然后蒙上围脖,眯了眼。只有在这种有风吹进来,有点光线却又暗淡的环境里,眼睛才闹得松一些。我不是不想回去,问题是回去的路同样漫长,我这一天忧心忡忡,更不愿意一个人走路了。
我从一条缝隙中看见外面的世界反而更真实了。
金盖问我愿不愿意听他讲一讲关于他伤腿的往事。他笑呵呵说:“它代表我的历史,我永别了一些东西。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讲,你也许是最后一个听的人。我从来没有完整地跟别人讲过。”
“为什么是最后一次?”
“前天完地说了一句话,你听见了吗?”
“哪句?”
“他说他再也不想做让自己难过的事情了。”
“他做梦呢,哪有那么美的事。”
“但有些可以自己做主的事是可以不做的。”他伸直了伤腿,目光炯炯地盯了一会儿,“就比如这条腿的事,我不说没人会从我嘴里挖出来。”
“嗯。”我暗想他是什么意思,他糊里糊涂的话是什么意思。
“没人那么干,但我就是想说。每说一次我都好像重新经历了一遍,我用这种方式提醒自己记住它。”
“为什么?”
“我每到自己麻木的时候就惊醒了,就重新讲一次。如今感到受不了了。”
“再不管了?”
“我想已经被刻到骨头上去了。”
“你讲吧,我倒要听听。”
“咱们边走边说吧。”他一瘸一拐地走。这回我走在前面,但很快就不得不停下来。我走着走着就把他给甩下了。于是我走在他后面,按照他的步调走。他断断续续地开始了讲述。
“1996年,我家老头病了。那一年转场的时候偏偏是我家的驮牛最坏的一年,反正啥都不顺,路上的磨难比石头多。呵呵。快到了的时候,就出事了。马受惊了。我的‘白一点’,那匹大黑马你知道吧?”
“知道,参加过好多比赛。”
“就是它。”金盖停下来喘气,“就在过河的时候,一头牛不知怎的把水里的一块塑料给挑了出来,我刚好在边上,红色的塑料袋刚一出水面,我的‘白一点’就吓到了,这个胆小的畜生,它接连蹦跳了几下,轻轻松松把我扔入水中,正好把这只耳朵砸在水里的石头上,从那时候开始我的这只耳朵就不行,后来就废了。”他拍拍右面的耳朵。
“原来是这样,再也治不好了?”
“根本没去医院,找赤脚医生看了,说算是废了。”他举望远镜瞄向右侧的一片灌木林,看得很仔细。
“有没有?”我说。
“没有。估计他们也是一无所获。”金盖揉捏着伤腿说。
“你的腿既然不利索,又干吗来巡山队?”
“这不是我要说么。这条腿,和巡山队的关系大着呢。”
“你来巡山队多久了?”
“很长时间了。”
“是他们打残的?”
“嗯。是他们打的。”
“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一点儿也没听说过?”
他吞吐着蓝色烟雾说:“就是1996年的事儿。”
“四年了。那年你可够倒霉的。”
“谁说不是呢?”
“用枪打的?不對,不是枪。”
“是刀。”他说,“捅了两刀,伤了筋骨。”
“你要报仇?”
他斜瞥着我:“你看呢?”
“我觉得是。”
他咳嗽着:“没那机会,那些混蛋……” “你找这些人,似乎———”
“反正都不是好东西。你以为。”他打断我的话说,“你以为我错了?”
“我们都犯了一个错误。”
“嗯?”
“我们不应该拿这把破枪。”
“至少可以装个样子,起到一些警告的作用。”
“听说你跟丢了两次?”
“当你一个人的时候,最好不要逞强,那只会害了你。”
“懂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点点头,“可真的可以完全避免吗?”
“快别做梦了。”
“嚯嚯。”
“在这里人的胆子会越来越大。也会變坏。”
“嗯。”我嘟囔道,“过几天你回去干吗?”
“我可能会出门一趟。”
我“哦”了一声。心想你骗鬼呢。我们翻过两个山头,跟着一条干枯的河床向上游移动。离目的地越来越近,他说最后休息一次。
“我第一次来巡山队后,和旦加、道尔吉他们在一起,那时候道尔吉虽然也酗酒但没有他死之前那么厉害,而旦加和现在一样,一点儿也没变。我们仨那天喝了酒,酒是从家里带来的,是谁的我记不清了。喝完酒我睡了一觉,醒来时天也亮了,拾掇一番,就去巡山了。那天他俩难受得要死,在半路上不走了,我们商量着那天我一个人去,然后我可以休息两天。于是我一个人去走完剩下的地方。所以,事情就发生在剩下的路上,我在桑赤湾里碰上那些人,他们有六个人,出来两个把我抓住了。年轻的那个人一把漂亮的匕首搭在我的脖子上,威胁我说出其他人在哪儿。另有两个人分别跑向附近的两个山头,去查看四周的动静。我看到他们给下面的人打手势,然后年轻人松开了我。我跟着他们往桑赤湾的深处走去。他们一句话也不说,我也探不出什么。等到了一个临时的营地,他们好像在商量要把我怎么办。我以为他们闹分歧了,但没有。其中过来一个戴着贼娃帽子的人,在我的大腿上捅了两刀,一刀很深,我清晰地感觉到大腿被穿透了。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不让我去报信,要是我死了,那就是活该了。”
“在荒无人烟的地方,人更容易产生邪念,胆子更大。”
他默然点头:“他们走的时候拿走了我的枪。那是我最珍爱的东西。”
“你有枪?对,你肯定有枪!但你怎么不开枪?”
“开枪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到的。”他看着我,那眼神中含有很多意思。
“然后他们一直往山上去,很快翻过去不见了。我一直眼睁睁看着他们离开,这才怒不可遏地喊叫起来,但谁听呢?嘿嘿!”
“你首先应该处理伤口。”我莫名其妙地着急,仿佛他的遭遇妨碍了我什么事。
“我用围巾把伤口扎住,但效果不大,我以为就这样完了,因为我什么都没带。但过了一会儿,血不怎么流了,我又觉得或许还能活下去,于是我找了根树枝,一瘸一拐地朝营地走。但太远了,我开始思考如何度过接下来的残酷的夜晚。”
“你晕血吗?”
“什么玩意儿?”
我改口说:“我说你怕血吗?”
“我想是有一点儿的,不然我就死了。当时有一点儿晕,其他的倒没什么,连痛都不怎么痛。”
我感同身受地说:“荒山野岭一个受伤的人,难!”
“到了后半夜,我看见手电的光。他们在山口哇哇地叫。我搭了老命地喊,才让他们知道我在哪里。”
“你应该点一堆篝火。”
“你以为他们会把火柴给我留下?”
“呃,也是。他们是专业人士。”
“我第一件事就是把道尔吉和旦加叫到跟前来,给了几巴掌。道尔吉捂着脸吭哧着,把我背上了。”
“你没说你逞能的细节。”
“算了,不说了。”
“说说嘛。”
“羞愧,不说了。”
“说来说去,这伤就是因为巡山而留下的。”
他哈哈一笑,嘲讽地说道:“怎么回事?巡山队都是我的家了,还有谁比我更上心?”
听完了他简单的故事我们一口气走了两公里多。然后在一片灌木林里躲藏起来,他用望远镜搜查西面一个山坳,神情很凝重。他拍拍我,悄然地往更隐蔽处退去。直到我们看不见那边了,他才说:“是他们。你看那片林子。”他指着从我们处身之地平行过去一公里的地方,“那里肯定有鹿,他们在对面埋伏。肯定有好枪,不然打不了这么远。”
“我什么也没看见。”
“他们很有经验,都是老手。”
“会合地不远了,咱们快过去。”但一看他的表情就明白了。现在怎么走都有被发现的可能。他们的狡猾不用怀疑,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惊动他们。返回,再迂回的话,时间上来不及。他们会待多久?我没什么好主意,只好看他怎么说。他抹了手套,而后非常耐心地检查别的地方有无异常,他爬到一簇高山柳下,在高山柳的掩护下四处搜索。我紧趴在他身后,用手捂着眼睛,抓紧时间让眼睛休息。
接下来该干什么我毫无头绪,也不想问这个。我只要跟着他就行啦。金盖两次有机会逮住盗猎者,但都没成功。按他的说法是失去了先机,他追不上,只能遗憾地放弃。但根据散布德得到的说法来看,是他太过谨慎了,等于是故意放走的。
“他从那次就已经吓破胆了。”道尔吉说起来很有一番得意的意思。我不知道他得意什么。我觉得事情并不那么简单,不然他又回巡山队干什么?散布德说,也许他还不愿意承认自己被吓破胆了。
我有些心虚地注视着金盖长长的背脊,这会儿他把望远镜对准了很远的地方,那里一片银辉闪耀。那里和我们没什么关系。
他收起望远镜,戴上墨镜说:“我没搞错的话,他们已经得手了。”
“什么时候?”
“应该是早上。他们想再干掉一个。”
我们向山坡下滑去,他提醒不要扬起雪。他在关键时刻比我敏捷,我要全力以赴才能跟得上。我们来到灌木林的另一边,离他们更远了。金盖说出他的主意:“要是再过一会儿还没有响动———我估计不会有了———到时候咱俩闹一闹。” “怎么闹?你说了不能逞强。”
“惊动他们,让他们不知道我们有多少人。”
“哦。好吧。”
“我们开一枪。枪一响,散布德他们就会过来。”
“他们可能已经在往回走了。我们迟到了两个小时。”
“我们必须试试。”
金盖带着我到他们右面的一个山梁上,是在他们的斜对面。这个角度不易被发现,我们藏在柳林里,匍匐着前进了一会儿。金盖稍稍抬头,他在找一个合适的角度,既可以清清楚楚看见他们,又不会被他们发现。他再次往前挪了一点,然后朝我点点头:“就这儿吧,你不要老是抬头,当心被发现。”
这儿周围都是雪,我们在一个刚好露出一小片草地的地方。我不敢到处看,担心眼睛的伤势加重,只好趴在那儿眯着眼。
那边有两个人站起来,似乎已经放弃了第二只猎物。隐隐约约听到说话声,其中一个声音非常尖锐,像摩托车的喇叭一样,另一个好像是在尿尿。接着又站出来两个,他们一起朝这边走来。
金盖一哼,也立马站起来,用枪对准了他们。我没动。接着我悄悄地跑向山顶,在石头后面藏起来。然后我把一个脸盆大小的圆石头向山下滚去,石头越滚越快,发出极大的动静。他们分开了趴在地上。金盖换了一个地方趴下,举枪瞄着那边。
一段长时间的沉默。金盖很有耐心,好像这么永远等下去都无所谓。对面最终还是开口了。
“对面的兄弟,那位朋友。”一个男人喊道,“我们没有枪,你看见了吗?我们没有枪。”
金盖没说话。他在等他们接着说,好从中得到一些信息。但我认为没多大用处,他们不会说他想知道的,更有可能会混淆视听。那边的人等了一会儿,又出声了:“我们没干什么。我们没有皮子。”
这时金盖说了:“那头鹿还是麝,难道是自杀的?把你们的枪扔过来。”
“我们根本没打。”
“扔出来。”金盖喊道,“你们最好搞清楚。”
“算了。麝香是你们的了。”那人说。
“我开枪叫人了,我的同伴就在附近。快交出来。”金盖看起来威风凛凛。
那边站出来一个人。
“别动,把枪扔下,然后滚!”金盖慢慢地往前走。那边的人丢下了枪,其他人站起来,分散着退去。
我替金盖捏把汗。竟然用一条破枪把他们唬走了,还缴获了一把枪和猎物。我一直躲着没动,我不相信他们只有一把枪,真正的枪手说不定就在某个地方瞄准了我或者金盖呢。
半个小时后金盖和我来到那些人待过的地方,雪地上有一个很小的脚印,看着像女人的。金盖说就是女人的。接着我们到了麝香跟前。
金盖一边抽着烟,一边检查缴获的枪:“点火,让散布德他们过来。”
“枪怎么样?”
“一把好枪!”他说。
“他们可能没子弹了,不然不会离开的。”
“管他呢。”
点燃的木柴很快浓烟滚滚。我们在另外一个小火堆上烤馍馍。我的眼睛又开始闹腾了,只要一闲下来,它就不会放过我。我特别想去追踪他们,看看有没有新的发现,但又想立刻回去,蒙头睡个一天一夜。
金盖在暮色中沉默,一根接一根地吸烟。
“这麝怎么办?”
“抬回去,交给他们。”金盖说。
“听说从明年开始森林派出所的人就不来了。”
“胡扯的,都传了几年了,还不是年年来。”
“听说这次是真的。要出新的政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是我们自己的办法最管用。”
“可不是。”我说,“实干起来才知道怎么做最好!”
我想那个小脚印,不明白女人来这儿干什么。这让我更想去追踪,想找到她,问问她。
吃了烤得焦黄酥脆的馍馍,喝了在铁茶缸里烧开的雪水。我俩斜躺着抽烟。篝火最旺的那会儿过去了,火星子飘上天,四处散去。漆黑的夜晚星星格外多,仿佛越冷,星星就越高兴,就越愿意出来亮个相。
来的是道尔吉一个人,他悄无声息地突然出现在火光中,把我惊吓得不轻。按他的说法,是在考验我们的警觉性。他认为根本不合格。然后说了独自前来的原因。“散布德追着一些脚印去了。”他看着麝香说,“我就知道这里有事。”
金盖有些生气:“难道你们没看见烟火?”
“看见了呀,所以我过来了。”
“他什么时候过来?”
“两個小时内他会返回,来不来这里我就不知道了。”
金盖把缴获的枪背上,把旧枪给了道尔吉:“你在这儿守着,我和巴图去追追看。看看能不能找到他们的老巢。”
道尔吉撇撇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他们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待着超过三天。再说今天被你一惊,他们肯定是不会回去的。”
“告诉散布德,今年能不能超过索朗扎西他们就看这次了。”
“干吗非得和他们怄气。”
“我也想知道,但他们就是这样对待我们的。你想怎么样?”
道尔吉点点头。他的脸上露出一种古怪的表情,好像发现了什么秘密似的笑起来。他自个儿哈哈笑了一会儿,然后用一种“你懂得”的眼神看着金盖。
我和金盖再次出发,行走在淡紫色的夜幕中。道尔吉点起的火光红彤彤地照耀着那边的天空和大地。
那伙人是往南走的。而我和金盖却朝东而去。金盖和白天比起来判若两人,他在黑暗中凝聚的力量和自信让我目瞪口呆。我发现他已经沉湎在了一个非常可怕的幻境中,他在自我陶醉着……
为了防止意外我出声打断了他的这种状态:“你真的能找到他们?就算找到了又能怎样。”
“嘿嘿,找到我一个一个打死他们。”他说,“一个一个干掉他们。”
“你疯了吧?”
“哈哈,别担心。”
“我想咱俩配合起来效果更好。”我忧心地说。 “你知道今晚为什么不是很冷吗,就是为了方便我们干活。”
“已经够冷了,我都冻僵了。”
“你里面穿皮夹子了吗?”
“没有。”
“那就活该了,你怎么不穿,你难道没有?”
他停下来给我看他的皮夹子,是用狼皮做的。一看就知道够暖和。
我本来觉得皮夹子是多余的,白天要是穿着走路就太热了。但我没想到连晚上也要工作,这是我始料不及的。“要不然算了,咱们回吧。我的眼睛还难受呢。”
“眼睛没事,谁没经历过这一关?过一阵子就好了。”我们站在一座垭口上,金盖让我噤声。他放开感官去捕捉,过了一会儿说:“到了这会儿咱们就不要半途而废了,坚持就是胜利啊!”
“我总觉得你在拿命开玩笑。”
“闭嘴吧小子,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那你说说具体的,说说你的细节。”
“你干脆去问问他们有没有计划好了。”他居然用嘲讽的语气说,“计划没有变化快。只有傻子才会浪费时间在狗屁计划上。”
入夜以后,他自负到了难以相处的地步。我在他的不断的变化中发现他对追踪的兴趣远远要超出这件事的本身。似乎只要他高兴(就像现在这样),其他的就显得无所谓了。所谓的报仇就是一个噱头,他很有可能在报仇的过程中将本质变异了。最让人可气的是他竟然一副享受的模样而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或者他早就明明白白的,却不割舍,装糊涂。
十年前金盖的黄金时代。他一夜间变成了游手好闲、吃喝玩乐的令人羡慕的“享受”人。他好端端的父亲突然去世了,把守得紧紧的财产全部留给了他。这些财富是500多只羊,160多头牛,32匹马,3000多亩草场和4万元的存款。另外还有放出去的两万元的高利贷。他简直富得流油了。一觉醒来,压在身上的大山没了,他觉得自己的时代来临了。他欢呼雀跃地、迫不及待地买了一台心仪已久的摩托车,又买了一身名贵的衣服。
他一点儿也不在乎老父临终前的威胁:要是你败家,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他根本就认为老父在瞎操心,他怎么会败家?这种傻事是他这么聪明的人会干的吗?因此他把父亲的骨灰撒在牧场上的时候,他还开玩笑说,你就这儿看着,看我是怎么败家的……为了显得更有诚意,他把少得可怜的骨灰撒满了牧场的角角落落。他高高兴兴地这么干了,全然不顾别人的反对。他以一句“他要求这样”,顶回了所有的声音。他发现死去的人依然有用,只要运用得好,真的不失为一个杀手锏。他打算好好利用一下,父亲生前的时候总是在利用他,现在他还回来是天经地义的。他得意的是自己的聪明才智总会在不经意间给他惊喜。
他处理完老父的所有后事,已经是晚春了。为了彻底把自己从枯燥无聊的放牧生活中解脱出来,他果断地雇了一个放羊娃。至此,他抓到了两个名声:第一个不自己挡羊的人,第一个骑了5000多元钱的摩托车的人。那段时间他走到哪里,都有人在议论他,议论他闲适的优哉游哉的生活和那台惹眼的黑色摩托车。
接下来,他骑着摩托车到处跑,到处瞧。见识世面。他的心越来越活络,越来越飘荡了。回来后觉得这里的每个人都土得掉渣,让他没有一点儿想交往的心思。至于掌家一年就花掉了老父十年也不一定能花出去的钱,他打心底里就不当一回事。他始终觉得只要自己认真起来,那些钱照样会乖乖地回到自己的口袋里来。他已经在谋划一件事情了,这是他远足后的一个重要的收获。
在他讲述的间隙,我忍不住问道:“你那一年到底花去了多少钱?”
“算上挡羊娃的工钱,大概过了三万元。”
“你哥也不管管你?”
“他早就分家了凭什么管?”
“怎么说也是哥哥。”
“那时候我们不对路,说不上三句话准吵架。”
“现在也吵?”
“几个月前死了。是胃癌。”
“我都不知道。”
“除了我,谁管他。”
我们躲在一个凹地中。没有风,格外安静。安静到只要你出声了,即便再细微也能听得清清楚楚的地步。他盘腿坐着,用大手揉着膝盖,他接着说:“接下来的事……你知道吗?”
我摇头表示不清楚。
“后来我结婚又花了一些钱。卖掉了一些羊,也把剩余的存款全花光了。”
“你是什么时候离婚的?”
他示意我安静,伸着耳朵听。然后指着远处的一个方向说:“你看他们在吃饭,你看那边,天空的颜色和别的地兒不一样,是有了火光的缘故。”
我看了半晌,没瞧出有什么不一样的。他打断了我的询问:“一时半会儿他们也走不掉。我再说一说,说完了咱们就走。”
他再次沉湎于岁月的海洋中,那些往事如同浮游生物一样围绕着他,别人看不见,但他自己感受得清清楚楚。
尽管他瞧不上家乡的人,但也还没有自大到无边无际的地步。他知道要娶老婆,还是家乡的靠谱。那时候他24岁,老父在生前考虑过他的婚事,现在有两个姑娘在不出任何意外的情况下供他挑选。他见过她们,差别很明显。老父不知安的什么心思,给的选择看上去好像是不用选择的。只要脑子没毛病,任何人都会选择漂亮的那个。虽然另一个也不能说丑,但人和人就怕比较,一比较就有意思了,一比较他就彻底对另一个失去了兴趣。连稍微了解一下的兴趣也没有。这是他后来特别后悔的一件事。不过他也说了,即便当时他了解了她,知道她有很多优点,明白了她才最适合做媳妇……即便是这样,他也一定会娶漂亮的那个。谁不想自己的老婆漂漂亮亮的。而且她当时看起来也挺贤惠的。
金盖怀着天降大喜的快乐娶了漂亮的媳妇,正如他现在对她一点儿不在乎一样,当时他娶她花了几万块也是一点儿都不在乎。他甚至觉得有些委屈她了,因为他没有把自己漂亮的老婆娶到一栋新房子里来。所以在新娘对他露出甜美的笑容的时候,他一激灵,就打算盖房子。他才不管老房子其实一点儿也不老,它正是几年前老父给他盖的新房。 他的行为在别人看来就是在抓名声,就是在败家。
不过听他的言外之意,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妻子对死过人的房子充满了恐惧,这种恐惧里起初带着敬意,敬意绵绵成怨、成恨。等到初春,她便再也不肯踏进房门一步了。
他说一拆一建,又花了几万块。他随心所欲地挥霍着家产,做事从不愿意多动动脑筋。他把财富的收获寄托在根本就没谱的事情上,比如母羊产下300只羊羔,这是一笔财产,母牛产下40头小牛犊,这是一笔……再有几匹小马驹,这又是一笔……
愿望美好,只有成为现实才是真正的美好!那年春天连着刮了70天的大风,大风时而坚壁清野,时而沙尘滚滚,所有的羊羔都死了个净光。大羊也死了不少,活着的也就是在苟延残喘。接着有牛死去,有马死去,所有的畜生都是一样的,它们和人一样要看老天爷的脸色过活。所以在老天爷的怒火下泯灭于尘埃也是理所当然的。对此金盖不能责怪老天爷,因为老天爷做什么事都是有道理的。他当然也不能责怪畜生,因为它们自始至终都是没有发言权的。难道要责怪自己?但他觉得自己并无过错(他如今也好像这样想),又凭什么责罚。但罪名,总是要有去处的,他思来想去,认为罪魁祸首不是别人,正是他美丽的妻子、漂亮的老婆!他先是大吃一惊,随后越想越觉得有道理,越想越觉得自己蠢。终于某一天他受不了了,在一种灼烧的屈辱感中把她痛揍了一顿,赶走了。
他赶走她和娶她一样没有道理(这是他的原话)。他有一种原始的上当受骗的愤怒。他再也不想见到她,再也不要她了。即使她赶走他的一半财产他也在所不惜。直到这一刻他才意识到,原来日常生活居然有如此巨大的能量,他所谓的梦想就是幻想。他固执而带有惯性的潜意识频繁出来捣乱,让他应接不暇,以至于在好长一段时间内分不清生活的真伪。
也正是在那一段时间,盗猎者出现了。村里和乡政府组织牧人“自己守护自己的家园”,他和一些人来到夏营地,开始了巡山。这样过了两三年,每年冬天他都会要求来巡山隊。他在这里认清了自己的本质。但他也诧异地发现,自己又非常不幸地陷入了酒精的圈套中不能自拔。这次他可是清清楚楚的,所以他的执着和果断派上了用场,他把酒戒了。他环顾周围,一切都变了。曾经的一切过眼云烟,恍若梦一般。他再也没有了一只羊、一头牛、一匹马。他在连自己都不清楚的某一天醉醺醺地把草场租给了别人十年,得来的钱以液体的方式进入了他的身体,刺激着他、麻痹着他、迷幻着他。有谁能比得上他?他的豪放把自己给放倒了。所谓的败家子真不足以形容他的所作所为。
他再次认识了世界。认识了自己的世界。
于是他唾别了过去的生活,背起行囊进了大山,成为永远缺少人员的巡山队的最固定的一员。
他点了一堆火。由于位置巧妙地处在一片凹陷的石崖内,所以只有很少的一点火光出现在外面,而且超过一定的距离就什么也看不出来。这就是一种极为有用的本事。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火光一碰到石壁,就会产生一些变化,除非是非常有经验的人,而且还要运气好,正好在一个恰好的位置上,否则发现不了。”他平静地说。
“我应该当成一个故事随便听听呢,还是当成你真正的过去?”
“过去的可不就是故事吗?讲述过去的人,其实都是在讲一个故事。”
“有朝一日,这些故事也许就会成为传奇了。”
“我什么也没留下,但倘若以后有我的一些传说,也挺好。你说呢?”
“好气魄!我愿意帮你一把。但今天你给我讲的故事,似乎包含的意义很多。”
“在晚上讲故事,永远比别的时候更有意义。尤其在这样一个寒冷荒凉、枯寂的冬夜。”“我真不敢相信你以前是那样的人。是过去的经历让你变得像哲学家了吗?”
“要不怎么说苦难才是最好的老师呢!”
“苦难折磨人,会把一个正常人弄疯了、弄死了。”
金盖鄙夷地撇撇嘴:“好了,你去拿些木柴来。”
“我说得不对?”
“能熬过去的人才值得我们尊敬,那些没能过来的……不说也罢。”
“咱们什么时候过去看看?他们不会已经走了吧?”
“你的眼睛还疼吗?”
“疼死我了。又痒又酸,又困又疼。”
“我们回去罢!”
“好啊。”我说,“把火扑灭吗?”
“不用,把柴火都放上去。”
我说:“好啊。”
金盖没再说话,他朝黑暗中眺望。那边有一个若隐若现的亮点。
作者简介:索南才让,蒙古族,1985年生于青海省海北托勒草原,现居青海,游牧人。在《青年作家》《民族文学》《青海湖》《滇池》《文学港》《雨花》等报刊发表作品。曾获第六届青海青年文学奖,青海省“五个一”工程奖。出版小说集《存在的丰饶》《我是牧马人》,长篇小说《野色失痕》《小牧马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鲁迅文学院第34届高研班学员。
“我穿了十年,还是老样子。”他斜躺着抽烟的时候说,“我用一盒子弹换来的。”
我说:“照现在来说有点亏了。”
“不。你得看是什么情况。”他摘了墨镜,用大衣里子拭了拭镜片,“当时要没有这靴子,我怕是走不出去。”
“那就值了。”我一边流泪一边说,“用害命的换保命的。”
“你还吃吗?”他坐起来,从怀里掏出塑料袋子,里面有切好的锅盔馍馍。
我把大茶缸递给他。我的眼睛疼痛难耐,感觉下一刻就会有血水流出来。
“吃完睡一觉再走好了。”他一口接一口地喝着茶,喝了一半后递给我。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赶得上。”
“我知道散布德,他肯定会睡一觉的。”
“那不一定,他这人很荒唐。”我说着也躺下,把围脖从脖颈处拉上来,蒙住了脸,然后静听呼呼的风声和金盖越来越均匀的呼吸。忍受分分秒秒来自眼睛内部的活跃。心里咒骂该死的雪。也生气自己愚蠢,居然给雪伤了眼睛。我从来都不知道被雪灼伤了眼睛会这么难受。我已经够小心了,搞不清是什么时候受的伤。昨晚半夜里感到不对劲,迷迷糊糊的没在意,今早就觉得疼,难受,泪流不止。眼泪是滚烫的,带着刺肤的诡异力量。
金盖宛如雕塑似的睡了40分钟,醒来后我们默默地吸了一根烟。他问我好点了没。“不行的话先回去,别硬撑着。”
“回去也一样,一闭上眼就不行。还不如走一走,吹吹风好受一点。”
“随你,不过就我所知是没用的。”
他认真地戴好又笨又大的狐皮手套,扶了扶墨镜。我们以不紧不慢的速度走过山坡,然后拣没有雪或者雪浅的地方走过阴坡。前面有一个牛场的窝子,没人。地窝的门被雪封住了,结冰了。小窗户也被堵了。我们围着地窝转了一圈,就知道了是谁的场窝,恶作剧地在门口撒了一泡尿,接着赶路。离会合的地点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程。金盖曾经折过的腿开始有反应了。即将翻过另一个山头时他说需要休憩一会儿。我们找了一块干燥的没有雪的草地坐下。已经没有茶水了,他捏了一块雪塞进嘴里,那雪块在他的嘴里像老鼠似的滚来滚去,好一会儿才消去。金盖哈着气说:“现在要是有一匹马就好了,我这条腿永远在找我的麻烦,上辈子可能不是我的东西。”
我检查了鞋底,用石片把沿在鞋底的泥团刮掉。然后蒙上围脖,眯了眼。只有在这种有风吹进来,有点光线却又暗淡的环境里,眼睛才闹得松一些。我不是不想回去,问题是回去的路同样漫长,我这一天忧心忡忡,更不愿意一个人走路了。
我从一条缝隙中看见外面的世界反而更真实了。
金盖问我愿不愿意听他讲一讲关于他伤腿的往事。他笑呵呵说:“它代表我的历史,我永别了一些东西。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讲,你也许是最后一个听的人。我从来没有完整地跟别人讲过。”
“为什么是最后一次?”
“前天完地说了一句话,你听见了吗?”
“哪句?”
“他说他再也不想做让自己难过的事情了。”
“他做梦呢,哪有那么美的事。”
“但有些可以自己做主的事是可以不做的。”他伸直了伤腿,目光炯炯地盯了一会儿,“就比如这条腿的事,我不说没人会从我嘴里挖出来。”
“嗯。”我暗想他是什么意思,他糊里糊涂的话是什么意思。
“没人那么干,但我就是想说。每说一次我都好像重新经历了一遍,我用这种方式提醒自己记住它。”
“为什么?”
“我每到自己麻木的时候就惊醒了,就重新讲一次。如今感到受不了了。”
“再不管了?”
“我想已经被刻到骨头上去了。”
“你讲吧,我倒要听听。”
“咱们边走边说吧。”他一瘸一拐地走。这回我走在前面,但很快就不得不停下来。我走着走着就把他给甩下了。于是我走在他后面,按照他的步调走。他断断续续地开始了讲述。
“1996年,我家老头病了。那一年转场的时候偏偏是我家的驮牛最坏的一年,反正啥都不顺,路上的磨难比石头多。呵呵。快到了的时候,就出事了。马受惊了。我的‘白一点’,那匹大黑马你知道吧?”
“知道,参加过好多比赛。”
“就是它。”金盖停下来喘气,“就在过河的时候,一头牛不知怎的把水里的一块塑料给挑了出来,我刚好在边上,红色的塑料袋刚一出水面,我的‘白一点’就吓到了,这个胆小的畜生,它接连蹦跳了几下,轻轻松松把我扔入水中,正好把这只耳朵砸在水里的石头上,从那时候开始我的这只耳朵就不行,后来就废了。”他拍拍右面的耳朵。
“原来是这样,再也治不好了?”
“根本没去医院,找赤脚医生看了,说算是废了。”他举望远镜瞄向右侧的一片灌木林,看得很仔细。
“有没有?”我说。
“没有。估计他们也是一无所获。”金盖揉捏着伤腿说。
“你的腿既然不利索,又干吗来巡山队?”
“这不是我要说么。这条腿,和巡山队的关系大着呢。”
“你来巡山队多久了?”
“很长时间了。”
“是他们打残的?”
“嗯。是他们打的。”
“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一点儿也没听说过?”
他吞吐着蓝色烟雾说:“就是1996年的事儿。”
“四年了。那年你可够倒霉的。”
“谁说不是呢?”
“用枪打的?不對,不是枪。”
“是刀。”他说,“捅了两刀,伤了筋骨。”
“你要报仇?”
他斜瞥着我:“你看呢?”
“我觉得是。”
他咳嗽着:“没那机会,那些混蛋……” “你找这些人,似乎———”
“反正都不是好东西。你以为。”他打断我的话说,“你以为我错了?”
“我们都犯了一个错误。”
“嗯?”
“我们不应该拿这把破枪。”
“至少可以装个样子,起到一些警告的作用。”
“听说你跟丢了两次?”
“当你一个人的时候,最好不要逞强,那只会害了你。”
“懂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点点头,“可真的可以完全避免吗?”
“快别做梦了。”
“嚯嚯。”
“在这里人的胆子会越来越大。也会變坏。”
“嗯。”我嘟囔道,“过几天你回去干吗?”
“我可能会出门一趟。”
我“哦”了一声。心想你骗鬼呢。我们翻过两个山头,跟着一条干枯的河床向上游移动。离目的地越来越近,他说最后休息一次。
“我第一次来巡山队后,和旦加、道尔吉他们在一起,那时候道尔吉虽然也酗酒但没有他死之前那么厉害,而旦加和现在一样,一点儿也没变。我们仨那天喝了酒,酒是从家里带来的,是谁的我记不清了。喝完酒我睡了一觉,醒来时天也亮了,拾掇一番,就去巡山了。那天他俩难受得要死,在半路上不走了,我们商量着那天我一个人去,然后我可以休息两天。于是我一个人去走完剩下的地方。所以,事情就发生在剩下的路上,我在桑赤湾里碰上那些人,他们有六个人,出来两个把我抓住了。年轻的那个人一把漂亮的匕首搭在我的脖子上,威胁我说出其他人在哪儿。另有两个人分别跑向附近的两个山头,去查看四周的动静。我看到他们给下面的人打手势,然后年轻人松开了我。我跟着他们往桑赤湾的深处走去。他们一句话也不说,我也探不出什么。等到了一个临时的营地,他们好像在商量要把我怎么办。我以为他们闹分歧了,但没有。其中过来一个戴着贼娃帽子的人,在我的大腿上捅了两刀,一刀很深,我清晰地感觉到大腿被穿透了。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不让我去报信,要是我死了,那就是活该了。”
“在荒无人烟的地方,人更容易产生邪念,胆子更大。”
他默然点头:“他们走的时候拿走了我的枪。那是我最珍爱的东西。”
“你有枪?对,你肯定有枪!但你怎么不开枪?”
“开枪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到的。”他看着我,那眼神中含有很多意思。
“然后他们一直往山上去,很快翻过去不见了。我一直眼睁睁看着他们离开,这才怒不可遏地喊叫起来,但谁听呢?嘿嘿!”
“你首先应该处理伤口。”我莫名其妙地着急,仿佛他的遭遇妨碍了我什么事。
“我用围巾把伤口扎住,但效果不大,我以为就这样完了,因为我什么都没带。但过了一会儿,血不怎么流了,我又觉得或许还能活下去,于是我找了根树枝,一瘸一拐地朝营地走。但太远了,我开始思考如何度过接下来的残酷的夜晚。”
“你晕血吗?”
“什么玩意儿?”
我改口说:“我说你怕血吗?”
“我想是有一点儿的,不然我就死了。当时有一点儿晕,其他的倒没什么,连痛都不怎么痛。”
我感同身受地说:“荒山野岭一个受伤的人,难!”
“到了后半夜,我看见手电的光。他们在山口哇哇地叫。我搭了老命地喊,才让他们知道我在哪里。”
“你应该点一堆篝火。”
“你以为他们会把火柴给我留下?”
“呃,也是。他们是专业人士。”
“我第一件事就是把道尔吉和旦加叫到跟前来,给了几巴掌。道尔吉捂着脸吭哧着,把我背上了。”
“你没说你逞能的细节。”
“算了,不说了。”
“说说嘛。”
“羞愧,不说了。”
“说来说去,这伤就是因为巡山而留下的。”
他哈哈一笑,嘲讽地说道:“怎么回事?巡山队都是我的家了,还有谁比我更上心?”
听完了他简单的故事我们一口气走了两公里多。然后在一片灌木林里躲藏起来,他用望远镜搜查西面一个山坳,神情很凝重。他拍拍我,悄然地往更隐蔽处退去。直到我们看不见那边了,他才说:“是他们。你看那片林子。”他指着从我们处身之地平行过去一公里的地方,“那里肯定有鹿,他们在对面埋伏。肯定有好枪,不然打不了这么远。”
“我什么也没看见。”
“他们很有经验,都是老手。”
“会合地不远了,咱们快过去。”但一看他的表情就明白了。现在怎么走都有被发现的可能。他们的狡猾不用怀疑,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惊动他们。返回,再迂回的话,时间上来不及。他们会待多久?我没什么好主意,只好看他怎么说。他抹了手套,而后非常耐心地检查别的地方有无异常,他爬到一簇高山柳下,在高山柳的掩护下四处搜索。我紧趴在他身后,用手捂着眼睛,抓紧时间让眼睛休息。
接下来该干什么我毫无头绪,也不想问这个。我只要跟着他就行啦。金盖两次有机会逮住盗猎者,但都没成功。按他的说法是失去了先机,他追不上,只能遗憾地放弃。但根据散布德得到的说法来看,是他太过谨慎了,等于是故意放走的。
“他从那次就已经吓破胆了。”道尔吉说起来很有一番得意的意思。我不知道他得意什么。我觉得事情并不那么简单,不然他又回巡山队干什么?散布德说,也许他还不愿意承认自己被吓破胆了。
我有些心虚地注视着金盖长长的背脊,这会儿他把望远镜对准了很远的地方,那里一片银辉闪耀。那里和我们没什么关系。
他收起望远镜,戴上墨镜说:“我没搞错的话,他们已经得手了。”
“什么时候?”
“应该是早上。他们想再干掉一个。”
我们向山坡下滑去,他提醒不要扬起雪。他在关键时刻比我敏捷,我要全力以赴才能跟得上。我们来到灌木林的另一边,离他们更远了。金盖说出他的主意:“要是再过一会儿还没有响动———我估计不会有了———到时候咱俩闹一闹。” “怎么闹?你说了不能逞强。”
“惊动他们,让他们不知道我们有多少人。”
“哦。好吧。”
“我们开一枪。枪一响,散布德他们就会过来。”
“他们可能已经在往回走了。我们迟到了两个小时。”
“我们必须试试。”
金盖带着我到他们右面的一个山梁上,是在他们的斜对面。这个角度不易被发现,我们藏在柳林里,匍匐着前进了一会儿。金盖稍稍抬头,他在找一个合适的角度,既可以清清楚楚看见他们,又不会被他们发现。他再次往前挪了一点,然后朝我点点头:“就这儿吧,你不要老是抬头,当心被发现。”
这儿周围都是雪,我们在一个刚好露出一小片草地的地方。我不敢到处看,担心眼睛的伤势加重,只好趴在那儿眯着眼。
那边有两个人站起来,似乎已经放弃了第二只猎物。隐隐约约听到说话声,其中一个声音非常尖锐,像摩托车的喇叭一样,另一个好像是在尿尿。接着又站出来两个,他们一起朝这边走来。
金盖一哼,也立马站起来,用枪对准了他们。我没动。接着我悄悄地跑向山顶,在石头后面藏起来。然后我把一个脸盆大小的圆石头向山下滚去,石头越滚越快,发出极大的动静。他们分开了趴在地上。金盖换了一个地方趴下,举枪瞄着那边。
一段长时间的沉默。金盖很有耐心,好像这么永远等下去都无所谓。对面最终还是开口了。
“对面的兄弟,那位朋友。”一个男人喊道,“我们没有枪,你看见了吗?我们没有枪。”
金盖没说话。他在等他们接着说,好从中得到一些信息。但我认为没多大用处,他们不会说他想知道的,更有可能会混淆视听。那边的人等了一会儿,又出声了:“我们没干什么。我们没有皮子。”
这时金盖说了:“那头鹿还是麝,难道是自杀的?把你们的枪扔过来。”
“我们根本没打。”
“扔出来。”金盖喊道,“你们最好搞清楚。”
“算了。麝香是你们的了。”那人说。
“我开枪叫人了,我的同伴就在附近。快交出来。”金盖看起来威风凛凛。
那边站出来一个人。
“别动,把枪扔下,然后滚!”金盖慢慢地往前走。那边的人丢下了枪,其他人站起来,分散着退去。
我替金盖捏把汗。竟然用一条破枪把他们唬走了,还缴获了一把枪和猎物。我一直躲着没动,我不相信他们只有一把枪,真正的枪手说不定就在某个地方瞄准了我或者金盖呢。
半个小时后金盖和我来到那些人待过的地方,雪地上有一个很小的脚印,看着像女人的。金盖说就是女人的。接着我们到了麝香跟前。
金盖一边抽着烟,一边检查缴获的枪:“点火,让散布德他们过来。”
“枪怎么样?”
“一把好枪!”他说。
“他们可能没子弹了,不然不会离开的。”
“管他呢。”
点燃的木柴很快浓烟滚滚。我们在另外一个小火堆上烤馍馍。我的眼睛又开始闹腾了,只要一闲下来,它就不会放过我。我特别想去追踪他们,看看有没有新的发现,但又想立刻回去,蒙头睡个一天一夜。
金盖在暮色中沉默,一根接一根地吸烟。
“这麝怎么办?”
“抬回去,交给他们。”金盖说。
“听说从明年开始森林派出所的人就不来了。”
“胡扯的,都传了几年了,还不是年年来。”
“听说这次是真的。要出新的政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是我们自己的办法最管用。”
“可不是。”我说,“实干起来才知道怎么做最好!”
我想那个小脚印,不明白女人来这儿干什么。这让我更想去追踪,想找到她,问问她。
吃了烤得焦黄酥脆的馍馍,喝了在铁茶缸里烧开的雪水。我俩斜躺着抽烟。篝火最旺的那会儿过去了,火星子飘上天,四处散去。漆黑的夜晚星星格外多,仿佛越冷,星星就越高兴,就越愿意出来亮个相。
来的是道尔吉一个人,他悄无声息地突然出现在火光中,把我惊吓得不轻。按他的说法,是在考验我们的警觉性。他认为根本不合格。然后说了独自前来的原因。“散布德追着一些脚印去了。”他看着麝香说,“我就知道这里有事。”
金盖有些生气:“难道你们没看见烟火?”
“看见了呀,所以我过来了。”
“他什么时候过来?”
“两個小时内他会返回,来不来这里我就不知道了。”
金盖把缴获的枪背上,把旧枪给了道尔吉:“你在这儿守着,我和巴图去追追看。看看能不能找到他们的老巢。”
道尔吉撇撇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他们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待着超过三天。再说今天被你一惊,他们肯定是不会回去的。”
“告诉散布德,今年能不能超过索朗扎西他们就看这次了。”
“干吗非得和他们怄气。”
“我也想知道,但他们就是这样对待我们的。你想怎么样?”
道尔吉点点头。他的脸上露出一种古怪的表情,好像发现了什么秘密似的笑起来。他自个儿哈哈笑了一会儿,然后用一种“你懂得”的眼神看着金盖。
我和金盖再次出发,行走在淡紫色的夜幕中。道尔吉点起的火光红彤彤地照耀着那边的天空和大地。
那伙人是往南走的。而我和金盖却朝东而去。金盖和白天比起来判若两人,他在黑暗中凝聚的力量和自信让我目瞪口呆。我发现他已经沉湎在了一个非常可怕的幻境中,他在自我陶醉着……
为了防止意外我出声打断了他的这种状态:“你真的能找到他们?就算找到了又能怎样。”
“嘿嘿,找到我一个一个打死他们。”他说,“一个一个干掉他们。”
“你疯了吧?”
“哈哈,别担心。”
“我想咱俩配合起来效果更好。”我忧心地说。 “你知道今晚为什么不是很冷吗,就是为了方便我们干活。”
“已经够冷了,我都冻僵了。”
“你里面穿皮夹子了吗?”
“没有。”
“那就活该了,你怎么不穿,你难道没有?”
他停下来给我看他的皮夹子,是用狼皮做的。一看就知道够暖和。
我本来觉得皮夹子是多余的,白天要是穿着走路就太热了。但我没想到连晚上也要工作,这是我始料不及的。“要不然算了,咱们回吧。我的眼睛还难受呢。”
“眼睛没事,谁没经历过这一关?过一阵子就好了。”我们站在一座垭口上,金盖让我噤声。他放开感官去捕捉,过了一会儿说:“到了这会儿咱们就不要半途而废了,坚持就是胜利啊!”
“我总觉得你在拿命开玩笑。”
“闭嘴吧小子,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那你说说具体的,说说你的细节。”
“你干脆去问问他们有没有计划好了。”他居然用嘲讽的语气说,“计划没有变化快。只有傻子才会浪费时间在狗屁计划上。”
入夜以后,他自负到了难以相处的地步。我在他的不断的变化中发现他对追踪的兴趣远远要超出这件事的本身。似乎只要他高兴(就像现在这样),其他的就显得无所谓了。所谓的报仇就是一个噱头,他很有可能在报仇的过程中将本质变异了。最让人可气的是他竟然一副享受的模样而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或者他早就明明白白的,却不割舍,装糊涂。
十年前金盖的黄金时代。他一夜间变成了游手好闲、吃喝玩乐的令人羡慕的“享受”人。他好端端的父亲突然去世了,把守得紧紧的财产全部留给了他。这些财富是500多只羊,160多头牛,32匹马,3000多亩草场和4万元的存款。另外还有放出去的两万元的高利贷。他简直富得流油了。一觉醒来,压在身上的大山没了,他觉得自己的时代来临了。他欢呼雀跃地、迫不及待地买了一台心仪已久的摩托车,又买了一身名贵的衣服。
他一点儿也不在乎老父临终前的威胁:要是你败家,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他根本就认为老父在瞎操心,他怎么会败家?这种傻事是他这么聪明的人会干的吗?因此他把父亲的骨灰撒在牧场上的时候,他还开玩笑说,你就这儿看着,看我是怎么败家的……为了显得更有诚意,他把少得可怜的骨灰撒满了牧场的角角落落。他高高兴兴地这么干了,全然不顾别人的反对。他以一句“他要求这样”,顶回了所有的声音。他发现死去的人依然有用,只要运用得好,真的不失为一个杀手锏。他打算好好利用一下,父亲生前的时候总是在利用他,现在他还回来是天经地义的。他得意的是自己的聪明才智总会在不经意间给他惊喜。
他处理完老父的所有后事,已经是晚春了。为了彻底把自己从枯燥无聊的放牧生活中解脱出来,他果断地雇了一个放羊娃。至此,他抓到了两个名声:第一个不自己挡羊的人,第一个骑了5000多元钱的摩托车的人。那段时间他走到哪里,都有人在议论他,议论他闲适的优哉游哉的生活和那台惹眼的黑色摩托车。
接下来,他骑着摩托车到处跑,到处瞧。见识世面。他的心越来越活络,越来越飘荡了。回来后觉得这里的每个人都土得掉渣,让他没有一点儿想交往的心思。至于掌家一年就花掉了老父十年也不一定能花出去的钱,他打心底里就不当一回事。他始终觉得只要自己认真起来,那些钱照样会乖乖地回到自己的口袋里来。他已经在谋划一件事情了,这是他远足后的一个重要的收获。
在他讲述的间隙,我忍不住问道:“你那一年到底花去了多少钱?”
“算上挡羊娃的工钱,大概过了三万元。”
“你哥也不管管你?”
“他早就分家了凭什么管?”
“怎么说也是哥哥。”
“那时候我们不对路,说不上三句话准吵架。”
“现在也吵?”
“几个月前死了。是胃癌。”
“我都不知道。”
“除了我,谁管他。”
我们躲在一个凹地中。没有风,格外安静。安静到只要你出声了,即便再细微也能听得清清楚楚的地步。他盘腿坐着,用大手揉着膝盖,他接着说:“接下来的事……你知道吗?”
我摇头表示不清楚。
“后来我结婚又花了一些钱。卖掉了一些羊,也把剩余的存款全花光了。”
“你是什么时候离婚的?”
他示意我安静,伸着耳朵听。然后指着远处的一个方向说:“你看他们在吃饭,你看那边,天空的颜色和别的地兒不一样,是有了火光的缘故。”
我看了半晌,没瞧出有什么不一样的。他打断了我的询问:“一时半会儿他们也走不掉。我再说一说,说完了咱们就走。”
他再次沉湎于岁月的海洋中,那些往事如同浮游生物一样围绕着他,别人看不见,但他自己感受得清清楚楚。
尽管他瞧不上家乡的人,但也还没有自大到无边无际的地步。他知道要娶老婆,还是家乡的靠谱。那时候他24岁,老父在生前考虑过他的婚事,现在有两个姑娘在不出任何意外的情况下供他挑选。他见过她们,差别很明显。老父不知安的什么心思,给的选择看上去好像是不用选择的。只要脑子没毛病,任何人都会选择漂亮的那个。虽然另一个也不能说丑,但人和人就怕比较,一比较就有意思了,一比较他就彻底对另一个失去了兴趣。连稍微了解一下的兴趣也没有。这是他后来特别后悔的一件事。不过他也说了,即便当时他了解了她,知道她有很多优点,明白了她才最适合做媳妇……即便是这样,他也一定会娶漂亮的那个。谁不想自己的老婆漂漂亮亮的。而且她当时看起来也挺贤惠的。
金盖怀着天降大喜的快乐娶了漂亮的媳妇,正如他现在对她一点儿不在乎一样,当时他娶她花了几万块也是一点儿都不在乎。他甚至觉得有些委屈她了,因为他没有把自己漂亮的老婆娶到一栋新房子里来。所以在新娘对他露出甜美的笑容的时候,他一激灵,就打算盖房子。他才不管老房子其实一点儿也不老,它正是几年前老父给他盖的新房。 他的行为在别人看来就是在抓名声,就是在败家。
不过听他的言外之意,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妻子对死过人的房子充满了恐惧,这种恐惧里起初带着敬意,敬意绵绵成怨、成恨。等到初春,她便再也不肯踏进房门一步了。
他说一拆一建,又花了几万块。他随心所欲地挥霍着家产,做事从不愿意多动动脑筋。他把财富的收获寄托在根本就没谱的事情上,比如母羊产下300只羊羔,这是一笔财产,母牛产下40头小牛犊,这是一笔……再有几匹小马驹,这又是一笔……
愿望美好,只有成为现实才是真正的美好!那年春天连着刮了70天的大风,大风时而坚壁清野,时而沙尘滚滚,所有的羊羔都死了个净光。大羊也死了不少,活着的也就是在苟延残喘。接着有牛死去,有马死去,所有的畜生都是一样的,它们和人一样要看老天爷的脸色过活。所以在老天爷的怒火下泯灭于尘埃也是理所当然的。对此金盖不能责怪老天爷,因为老天爷做什么事都是有道理的。他当然也不能责怪畜生,因为它们自始至终都是没有发言权的。难道要责怪自己?但他觉得自己并无过错(他如今也好像这样想),又凭什么责罚。但罪名,总是要有去处的,他思来想去,认为罪魁祸首不是别人,正是他美丽的妻子、漂亮的老婆!他先是大吃一惊,随后越想越觉得有道理,越想越觉得自己蠢。终于某一天他受不了了,在一种灼烧的屈辱感中把她痛揍了一顿,赶走了。
他赶走她和娶她一样没有道理(这是他的原话)。他有一种原始的上当受骗的愤怒。他再也不想见到她,再也不要她了。即使她赶走他的一半财产他也在所不惜。直到这一刻他才意识到,原来日常生活居然有如此巨大的能量,他所谓的梦想就是幻想。他固执而带有惯性的潜意识频繁出来捣乱,让他应接不暇,以至于在好长一段时间内分不清生活的真伪。
也正是在那一段时间,盗猎者出现了。村里和乡政府组织牧人“自己守护自己的家园”,他和一些人来到夏营地,开始了巡山。这样过了两三年,每年冬天他都会要求来巡山隊。他在这里认清了自己的本质。但他也诧异地发现,自己又非常不幸地陷入了酒精的圈套中不能自拔。这次他可是清清楚楚的,所以他的执着和果断派上了用场,他把酒戒了。他环顾周围,一切都变了。曾经的一切过眼云烟,恍若梦一般。他再也没有了一只羊、一头牛、一匹马。他在连自己都不清楚的某一天醉醺醺地把草场租给了别人十年,得来的钱以液体的方式进入了他的身体,刺激着他、麻痹着他、迷幻着他。有谁能比得上他?他的豪放把自己给放倒了。所谓的败家子真不足以形容他的所作所为。
他再次认识了世界。认识了自己的世界。
于是他唾别了过去的生活,背起行囊进了大山,成为永远缺少人员的巡山队的最固定的一员。
他点了一堆火。由于位置巧妙地处在一片凹陷的石崖内,所以只有很少的一点火光出现在外面,而且超过一定的距离就什么也看不出来。这就是一种极为有用的本事。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火光一碰到石壁,就会产生一些变化,除非是非常有经验的人,而且还要运气好,正好在一个恰好的位置上,否则发现不了。”他平静地说。
“我应该当成一个故事随便听听呢,还是当成你真正的过去?”
“过去的可不就是故事吗?讲述过去的人,其实都是在讲一个故事。”
“有朝一日,这些故事也许就会成为传奇了。”
“我什么也没留下,但倘若以后有我的一些传说,也挺好。你说呢?”
“好气魄!我愿意帮你一把。但今天你给我讲的故事,似乎包含的意义很多。”
“在晚上讲故事,永远比别的时候更有意义。尤其在这样一个寒冷荒凉、枯寂的冬夜。”“我真不敢相信你以前是那样的人。是过去的经历让你变得像哲学家了吗?”
“要不怎么说苦难才是最好的老师呢!”
“苦难折磨人,会把一个正常人弄疯了、弄死了。”
金盖鄙夷地撇撇嘴:“好了,你去拿些木柴来。”
“我说得不对?”
“能熬过去的人才值得我们尊敬,那些没能过来的……不说也罢。”
“咱们什么时候过去看看?他们不会已经走了吧?”
“你的眼睛还疼吗?”
“疼死我了。又痒又酸,又困又疼。”
“我们回去罢!”
“好啊。”我说,“把火扑灭吗?”
“不用,把柴火都放上去。”
我说:“好啊。”
金盖没再说话,他朝黑暗中眺望。那边有一个若隐若现的亮点。
作者简介:索南才让,蒙古族,1985年生于青海省海北托勒草原,现居青海,游牧人。在《青年作家》《民族文学》《青海湖》《滇池》《文学港》《雨花》等报刊发表作品。曾获第六届青海青年文学奖,青海省“五个一”工程奖。出版小说集《存在的丰饶》《我是牧马人》,长篇小说《野色失痕》《小牧马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鲁迅文学院第34届高研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