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房屋拆迁权的行使是否合法 ,是一个被立法和理论研究遗忘的问题 ,其合法性应从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两个方面评定。拆迁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是判定拆迁是否符合实体要件 ,以及是否被滥用的唯一标准。公共利益的层次性 ,是解决房屋拆迁权冲突的法理依据。行政救济是房屋拆迁权合法的程序要件 ,应当在房屋拆迁前实施行政听政制度 ,并允许拆迁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