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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村落体育以其独特的文化表征,不仅成为当代乡土社会的重要文化形态,而且还生产着乡土社会的民俗。只不过村落体育的民俗生产一方面是通过历史的传承,另一方面是文本的改写来实现的。在当下的中国文化情景中,村落体育的民俗文化具有多次话语交织的复杂局面,它已经被纳入到乡土文化建设、主流话语以及文化消费景观的范畴。
关键词:村落体育;民俗生产;文化逻辑;文化资本
村落体育以其独特的文化表征,不仅成为当代乡土社会的重要文化形态,而且因其历史和文化的因素,村落体育还生产着乡土社会的民俗。可以说,村落体育已经成为区域文化的想象性符号。然而,随着当代社会的转型和现代性话语的张扬,这些村落体育所蕴含的民俗文化,逐渐脱离自然和原生态的框架,呈现出多种文化和话语交织的复杂状态。
1 村落体育
村落就是聚落。它是指大的聚落或多个聚落形成的群体,常用作现代意义上的人口集中分布的区域,包括自然村落(自然村)、村庄区域。规模较大、居住密度高、人口众多的聚落形成“村镇”、“集镇”[1]。村落体育是指在农村村落环境中以村民为主体,以健康、休闲、娱乐为目的而开展的非生产性的身体锻炼活动,它是农村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而村落体育这一形式,是乡村社会非生产性的身体运动的统称,涵盖了历史传统的体育文化和现代体育文化。
2 村落体育的民俗生产
村落体育中的民俗是在村落体育活动中与民间风俗习惯密切相关的一种文化形态,它们广泛地村落体育的节庆活动、宗教活动和祭祀活动中。这些民俗是由一定民众所创造,受到一定的社会文化的影响,甚至融入和依附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最终以一种村落体育的形式呈现出来。因此,它既是一种体育文化,也是一种生活文化。
2.1 民俗的历史传承
村落作为我国基层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在传承民间传统体育文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村落既是农业社会中人们共同居住、生产、一个群体,此外还是一种制度性的人群组织类型生活的空间。“[3]
2.2 民俗的文本改造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转型,村落体育不仅仅是作为一种乡土社会的集体体育活动,而且还成为满足异域旅游者文化消费的行为,并且被纳入到一种关于权力政治、市场以及全球化的时空想象之中。因此,越来越多的村落体育将其民俗做了刻意的修改或突出某种地方因素,以满足各种话语形态的需要。如侗族的“花炮节“在表演过程中一直是比较随意的,但是当“花炮节“成为政府和游客所认可的“侗族传统项目“和“东方橄榄球“的文化资本后,在表演的过程中便刻意增加了民族的特色。
3 体育民俗与文化逻辑
村落体育的民俗文化“曾经被现代性话语斥之为‘落后’、‘迷信’的被改造的对象,曾经代表着现代化的过去,是古老天真、混沌蒙昧的代名词。“[4]然而,在当下的中国文化情景中,村落体育的民俗文化已然被纳入到民族国家的现代化话语之中,成为主流话语建构“新农村“的重要文化载体,成为旅游部门策划和展示的文化资本。因此,当下的村落体育的民俗问题已经成为一种区别于政治权力的新的意识形态话语。
3.1 乡村文化建设
通过村落体育的集体性活动,乡村有了一个社会交往的公共空间和公共平台,人们在这一空间里构筑了族群交往意识,密切了族群村落成员的关系,充分调动了村民对乡土文化的自我确认。各个村落的少数民族聚集在一起,参加由村落组织者组织的这些体育活动,释放平时生活中所产生的压力与烦躁,调节紧张与枯燥的生活,密切族群成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即使平时生活中产生一点小矛盾,而在广场式的狂欢情境里,大家一起呐喊、聊天,平时所出现的矛盾和隔阂就慢慢消解了。
3.2 主流话语
村落体育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更多的表现为村落生活的一种“附属物“,村落体育所包含的民俗也都只是存在于娱乐、祭祀、庙会、庆典等活动中。村落体育因此与村落传统习俗生活混为一体,长期得不到政府、学术界等各方的关注和重视,一直处于“边缘化“的境地。然而,2004年8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5年6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并启动申报工作,全国掀起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热潮,由此带动了村落体育的复兴,或者确切地说,是村落体育中的民俗元素的复兴。
3.3 文化消费景观
与村落体育和其中的民俗不再被权力政治一味地贬损为“落后“、“迷信“、“原始“、“蒙昧“的同时,村落体育及其民俗元素成为向外来旅游者展示本土形象的旅游资源。各种村落体育的表演经过包装、策划,吸引了一批有一批来自国内外的游客。如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等地的“龙船节“、哈尼族的“六月节“、藏族的“朝山节“、锡伯族的“杜因拜专扎坤“节、云南僳僳族的“刀竿“节、广西壮族的“陀螺节“、贵州黎平地区侗族的“摔跤节“、苗族的“爬山节“等各种村落体育及其民俗。与此同时,中国大地(尤其是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迅速建起了数不胜数的民俗体育村、民俗体育园、民俗体育博览会等。如中国·延边“图们江杯“民俗体育大赛、上海虹口区的“精武体育“展等。这些村落体育的民俗事项被知识分子发明出来,都成为一种可供消费的文化景观。他们以一种标准化的方式,使得村落体育及内含的民俗元素成为一种文化产品。在这一文化的再生产过程中,无论是采用主题展览、博物馆、公园的形式,抑或采取原生自然式的体育旅游,都首先着眼于文化资本与市场逻辑。今天的许多村落体育中的许多民俗文化实际上已经沦为一种仪式的表演,失去了民俗生活所具有的历史感与当下性,而仅仅是为了实现外来者的感官体验与情感体验,其实是一种同质化的大众文化。因此,村落体育以传统和现代的方式生产的民俗文化,最终成为商业社会的一种文化工业,成为发达地区人们寻异猎奇的对象和地区间的文化想象。
参考文献
[1]王裕临.村落民俗体育文化考略[J].农业考古,2010(3):333.
[2]郭修金,虞重干.村落体育的主要特征与社会功能探析-山东临沂沈泉庄的实地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7(3):34.
[3]刘铁梁.村落:民俗传承的生活空间[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6(6):43.
作者简介:刘建强(1976-),男,山东莱芜人,副教授,硕士,毕业于上海体育学院,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
关键词:村落体育;民俗生产;文化逻辑;文化资本
村落体育以其独特的文化表征,不仅成为当代乡土社会的重要文化形态,而且因其历史和文化的因素,村落体育还生产着乡土社会的民俗。可以说,村落体育已经成为区域文化的想象性符号。然而,随着当代社会的转型和现代性话语的张扬,这些村落体育所蕴含的民俗文化,逐渐脱离自然和原生态的框架,呈现出多种文化和话语交织的复杂状态。
1 村落体育
村落就是聚落。它是指大的聚落或多个聚落形成的群体,常用作现代意义上的人口集中分布的区域,包括自然村落(自然村)、村庄区域。规模较大、居住密度高、人口众多的聚落形成“村镇”、“集镇”[1]。村落体育是指在农村村落环境中以村民为主体,以健康、休闲、娱乐为目的而开展的非生产性的身体锻炼活动,它是农村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而村落体育这一形式,是乡村社会非生产性的身体运动的统称,涵盖了历史传统的体育文化和现代体育文化。
2 村落体育的民俗生产
村落体育中的民俗是在村落体育活动中与民间风俗习惯密切相关的一种文化形态,它们广泛地村落体育的节庆活动、宗教活动和祭祀活动中。这些民俗是由一定民众所创造,受到一定的社会文化的影响,甚至融入和依附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最终以一种村落体育的形式呈现出来。因此,它既是一种体育文化,也是一种生活文化。
2.1 民俗的历史传承
村落作为我国基层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在传承民间传统体育文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村落既是农业社会中人们共同居住、生产、一个群体,此外还是一种制度性的人群组织类型生活的空间。“[3]
2.2 民俗的文本改造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转型,村落体育不仅仅是作为一种乡土社会的集体体育活动,而且还成为满足异域旅游者文化消费的行为,并且被纳入到一种关于权力政治、市场以及全球化的时空想象之中。因此,越来越多的村落体育将其民俗做了刻意的修改或突出某种地方因素,以满足各种话语形态的需要。如侗族的“花炮节“在表演过程中一直是比较随意的,但是当“花炮节“成为政府和游客所认可的“侗族传统项目“和“东方橄榄球“的文化资本后,在表演的过程中便刻意增加了民族的特色。
3 体育民俗与文化逻辑
村落体育的民俗文化“曾经被现代性话语斥之为‘落后’、‘迷信’的被改造的对象,曾经代表着现代化的过去,是古老天真、混沌蒙昧的代名词。“[4]然而,在当下的中国文化情景中,村落体育的民俗文化已然被纳入到民族国家的现代化话语之中,成为主流话语建构“新农村“的重要文化载体,成为旅游部门策划和展示的文化资本。因此,当下的村落体育的民俗问题已经成为一种区别于政治权力的新的意识形态话语。
3.1 乡村文化建设
通过村落体育的集体性活动,乡村有了一个社会交往的公共空间和公共平台,人们在这一空间里构筑了族群交往意识,密切了族群村落成员的关系,充分调动了村民对乡土文化的自我确认。各个村落的少数民族聚集在一起,参加由村落组织者组织的这些体育活动,释放平时生活中所产生的压力与烦躁,调节紧张与枯燥的生活,密切族群成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即使平时生活中产生一点小矛盾,而在广场式的狂欢情境里,大家一起呐喊、聊天,平时所出现的矛盾和隔阂就慢慢消解了。
3.2 主流话语
村落体育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更多的表现为村落生活的一种“附属物“,村落体育所包含的民俗也都只是存在于娱乐、祭祀、庙会、庆典等活动中。村落体育因此与村落传统习俗生活混为一体,长期得不到政府、学术界等各方的关注和重视,一直处于“边缘化“的境地。然而,2004年8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5年6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并启动申报工作,全国掀起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热潮,由此带动了村落体育的复兴,或者确切地说,是村落体育中的民俗元素的复兴。
3.3 文化消费景观
与村落体育和其中的民俗不再被权力政治一味地贬损为“落后“、“迷信“、“原始“、“蒙昧“的同时,村落体育及其民俗元素成为向外来旅游者展示本土形象的旅游资源。各种村落体育的表演经过包装、策划,吸引了一批有一批来自国内外的游客。如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等地的“龙船节“、哈尼族的“六月节“、藏族的“朝山节“、锡伯族的“杜因拜专扎坤“节、云南僳僳族的“刀竿“节、广西壮族的“陀螺节“、贵州黎平地区侗族的“摔跤节“、苗族的“爬山节“等各种村落体育及其民俗。与此同时,中国大地(尤其是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迅速建起了数不胜数的民俗体育村、民俗体育园、民俗体育博览会等。如中国·延边“图们江杯“民俗体育大赛、上海虹口区的“精武体育“展等。这些村落体育的民俗事项被知识分子发明出来,都成为一种可供消费的文化景观。他们以一种标准化的方式,使得村落体育及内含的民俗元素成为一种文化产品。在这一文化的再生产过程中,无论是采用主题展览、博物馆、公园的形式,抑或采取原生自然式的体育旅游,都首先着眼于文化资本与市场逻辑。今天的许多村落体育中的许多民俗文化实际上已经沦为一种仪式的表演,失去了民俗生活所具有的历史感与当下性,而仅仅是为了实现外来者的感官体验与情感体验,其实是一种同质化的大众文化。因此,村落体育以传统和现代的方式生产的民俗文化,最终成为商业社会的一种文化工业,成为发达地区人们寻异猎奇的对象和地区间的文化想象。
参考文献
[1]王裕临.村落民俗体育文化考略[J].农业考古,2010(3):333.
[2]郭修金,虞重干.村落体育的主要特征与社会功能探析-山东临沂沈泉庄的实地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7(3):34.
[3]刘铁梁.村落:民俗传承的生活空间[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6(6):43.
作者简介:刘建强(1976-),男,山东莱芜人,副教授,硕士,毕业于上海体育学院,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