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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是农村金融产业的主导力量,对农村金融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农村信用社改制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后,在农村商业银行法人更替的问题上依然沿用了省级信用联社主导更替的方式。本文从委托代理理论出发,通过对农村商业银行法人更替问题的论述,建立了一个混合委托代理模型,分析这个模型对于农商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本文认为省联社应该弱化对于农商行法人更替的主导,强化农商行本身的独立性,这是具有经济意义与产权意义的合理性制度性安排,也是促进农村金融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