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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在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地层学和类型学一直被视为本学科的主体方法论,缺乏明确的功能和层次之分。随着考古学科的逐渐发育成熟,这种论点已不合时宜。实际上,地层学乃是考古学中获取资料的一种重要手段,而类型学则应归属研究资料的方法。考古学研究资料的方法又可分两类:一类是以类型学、年代学为代表的基础方法论,旨在使离散的考古资料系统化;一类是以系统模拟和系统类比为代表的高层次方法论,旨在解释历史现象和历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