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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妇女在怀孕期间,用药不当而引起胎儿畸形,称为药物致畸。据报道,许多婴儿器官畸形,与孕妇妊娠3—8周期间用药有关。目前已经明确下列各种药物,在妊娠期服用,对胎儿有致畸作用。 镇静类药物 如巴比妥类药,妊娠早期服用,可致胎儿短指(趾)、鼻孔连通等畸形;服用苯妥英钠,胎儿可出现先天性心脏病、唇裂及腭裂等畸形。 镇痛类药物 阿斯匹林、非那西丁,以及含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