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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财务列报准则,但未对如何让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发挥决策有用性给出具体指引。基于此,本文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三大会计准则体系对其他综合收益会计的确认、计量进行比较,找出我国其他综合收益会计处理中的异同点,为我国其他综合收益会计处理发展给予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