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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暴恐犯罪出现了主体构成复杂化、"年轻化"以及境内外加紧勾结等新特征。这既与境外因素的刺激,也与境内滋生"土壤"的存在有关。对此,应从"预防性"刑事立法、区域国际反恐合作、国边境有效管控、涉恐资金阻截以及情报工作创新等多角度出发,着力创设反暴恐犯罪的立体式综合防治体系,从而在治理暴恐犯罪的基础上实现犯罪预防的最终目的。这对切实提升当前反恐工作水平而言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