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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虽经多次修订,但在对通假字的注释中仍存在将同源字误释为通假字的现象。本文从中举出几例进行了辨析和匡正。
关键词:《古代汉语》 同源字 通假字 考辨
一、引言
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作为大学古代汉语教学的通用教材,经过多次修订,已补正了一些疏误,其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但在对通假字的注释方面,仍存在将同源字误释为通假字的现象。我们认为这种现象是消极的,不利于古汉语的教学和研究。现举例辨析纠正。
在进行辨析之前,我们先区分一下同源字和通假字。古汉语中所说的同源字,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音同或音近,意义相同、相近或相关,而且由同一语源孽生出来的一组字。简言之,即为“音近义通,具有同一语源的一组字”。如王力先生《同源字典》所收的“狗、驹、豹、羔”诸字,它们声音相同或相近,意义也相关。就语音而言,前三字上古均为见母侯部字,羔为见母幽部字(侯幽旁转)。就语义而言,各字分别为小犬、小马、小熊及小羊义,各字具体含义虽然不同,但贯穿各字的核心义素都是“未成年”,这一点是相同的。概括地说,同源字一般可分为两类: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同源字;意义相关的同源字。
而通假字是一种用字现象,是指语言中某个词已有专门的书写符号——本字,但古人在记录言语时并未采用本字,而是借用一个与其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记录。如“德行”义写作“得”(“得”与“德”古音同属端纽职部)、“初次出现”义写作“亲”(“亲”与“新”古音相近,“亲”古音清纽真部,“新”古音心纽真部)、“停止”义写作“弥”、“逃脱”义写作“说”、“赠送食物”写作“归”、“平均”义写作“钧”、“背叛”义写作“畔”。其本字分别为“弭”“脱”“馈”“均”“叛”。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同源字和通假字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在给古文注释时应予以明确的区分。
二、同源字误注为通假字例释
(一)阙—缺
《左传·晋灵公不君》:“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注曰:“阙,通缺,过失。”《论语·子路》:“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盍阙如也。’”注为:“阙,通缺”。“阙”和“缺”应为一组同源字。它们古音同属溪纽月部。“阙”义为皇宫门前两边的楼,中间是缺口。《说文解字》:“阙,门观也。”《释名·释宫释》:“阙、阙也,在门两旁,中央阙然为道也。”可见此句中“阙”即为“缺”义。“缺”义为器皿被碰破了缺口。《说文解字》:“缺,器破也。”《玉篇》:“缺,亏也,破也。”《集韵·月韵》:“阙,乏也。”《国语·楚语下》:“民多阙则有离叛之心。”《汉书·司马相如》:“缺王道之仪”。集注引应勋:“缺,阙也。”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阙”和“缺”古音相同,而且各自义中都有“缺口、残缺、缺少”这一义项。所以,其应为一组同源字而非通假字。
(二)衡—横
《孟子·舜发于畎亩之中》:“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注:“衡,通横,梗塞,指不顺利。”《韩非子·五蠹》:“非有分於纵横之当”。注:“衡,通横,即连横”。《论积贮疏》:“有勇力者聚征而衡击”。注:“衡,通横,威胁”。“衡”和“横”应为同源字而非通假字。而且王力先生也主张二字同源。“衡”和“横”古音同属匣纽阳部。“衡”的横向、横竖义,是其引申义,非通假义。“横”的本义是拦于门上的横木,可引申为凡横向的东西都曰横,此为古今汉语常义。“衡”的本义是为防牛顶触人而绑于牛角上的横木。《说文解字》:“衡,牛触,横大木其角。”又用为车辕前部套牲畜的横木,因其为横向木,故可引申为横向、纵横义,此应为“衡”的本义自然引申的结果。《左传·桓公九年》:“斗廉衡陈其师于巴师之中,以战,而北。”杜预注:“衡,横也。”《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中》:“天下无道,循道而行,衡塗而偾。”《诗·陈风·衡门》:“衡门之下,可以栖迟。”又《齐风·南山》:“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
(三)拊—抚
《史记·淮阴侯列传》:“旦信非得素拊循士大夫也”。注曰:“拊,通抚。拊循,抚爱”。此两字亦为同源字而非通假字。“拊”古音旁纽侯部,“抚”古音旁纽鱼部,其古音相近。《说文解字注》:“抚一曰揗也。揗本作循。金正。揗者、摩也。拊亦训揗。故抚拊或通用。”可见,两者在意义上相近。《国语·晋语八》:“叔向见司马侯之子,抚而泣之。”注:“抚,拊也。”《仪礼·郷射礼》:“左右抚矢而乘之。”注:“抚,拊之也。”刘熙《释名·释姿容》:“抚,敷也,敷手以拍之也。”《说文解字注》:“揗者,摩也。古作‘拊循’,今作‘抚循’,古今字也。《尧典》曰:‘击石拊石。’拊轻击重,故分言之。”《荀子·富国》:“拊循之。”注:“拊与抚同。”
(四)视—示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以孝视天下。”《汉书·霍光传》:“光以其书视丞相敞等,擢郎为九江太守。”均注曰:“视,通示”。其实,此二字应为同源关系。“视”古音属禅纽至部,“示”古音属船纽至部,两者古音相近。“视”是指自己看,而“示”是指让别人看,是“视”的使动用法的专用字,古籍中此义多由“视”字承担。《诗经·小雅·鹿鸣》:“视民不桃,君子是则是效。”郑玄笺:“视,古示字也。”孔颖达疏曰:“古之字,以目视物,以物示人,同作视字。”《庄子·列御寇》:“今使民离实学伪,非所以视民也。”《左传·定公五年》:“担而视之背。”杜注:“示,古皆作视。”《荀子·尧问》:“蒙佯狂之色,视天下以愚。”《汉书·项籍传》:“已渡,皆湛舡,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视士必死,无还心。”《史记·项羽本纪》:“乃持项王头视鲁,鲁父兄乃降。”《汉书·高帝纪》:“视项羽无东归意。”《汉书·叔孙通传》:“视天下弗复用。”其中“视”皆作“示”。可见,“视”与“示”二字音近义通,应为同源字。
(五)枝—肢
《孟子·梁惠王上》:“为长者折枝”。注曰:“枝,通肢。折枝,指按摩。”此两字也应为同源字。“枝”“肢”古音同属禅纽至部,而且两者各自所指事物有相象关系。《说文解字》:“枝,木别生条也。”“胑,体四肢也。肢,胑 或从支。”《玉篇》:“胑 ,体四胑手足也。”《释名·释形体》:“胑,枝也似本之枝格也。”
三、结语
本文只是对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中以同源字误注为通假字的现象做尝试性的辨析,对以同义词为通假字和以异体字为通假字误注的现象,我们将另文辨析。
(本文系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20091108]。)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Z].北京:中华书局,1963.
[2]王力.同源字典[Z].上海:商务印书馆,1982.
[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
(朱栋 张文林 乌鲁木齐 新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830054)
关键词:《古代汉语》 同源字 通假字 考辨
一、引言
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作为大学古代汉语教学的通用教材,经过多次修订,已补正了一些疏误,其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但在对通假字的注释方面,仍存在将同源字误释为通假字的现象。我们认为这种现象是消极的,不利于古汉语的教学和研究。现举例辨析纠正。
在进行辨析之前,我们先区分一下同源字和通假字。古汉语中所说的同源字,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音同或音近,意义相同、相近或相关,而且由同一语源孽生出来的一组字。简言之,即为“音近义通,具有同一语源的一组字”。如王力先生《同源字典》所收的“狗、驹、豹、羔”诸字,它们声音相同或相近,意义也相关。就语音而言,前三字上古均为见母侯部字,羔为见母幽部字(侯幽旁转)。就语义而言,各字分别为小犬、小马、小熊及小羊义,各字具体含义虽然不同,但贯穿各字的核心义素都是“未成年”,这一点是相同的。概括地说,同源字一般可分为两类: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同源字;意义相关的同源字。
而通假字是一种用字现象,是指语言中某个词已有专门的书写符号——本字,但古人在记录言语时并未采用本字,而是借用一个与其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记录。如“德行”义写作“得”(“得”与“德”古音同属端纽职部)、“初次出现”义写作“亲”(“亲”与“新”古音相近,“亲”古音清纽真部,“新”古音心纽真部)、“停止”义写作“弥”、“逃脱”义写作“说”、“赠送食物”写作“归”、“平均”义写作“钧”、“背叛”义写作“畔”。其本字分别为“弭”“脱”“馈”“均”“叛”。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同源字和通假字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在给古文注释时应予以明确的区分。
二、同源字误注为通假字例释
(一)阙—缺
《左传·晋灵公不君》:“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注曰:“阙,通缺,过失。”《论语·子路》:“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盍阙如也。’”注为:“阙,通缺”。“阙”和“缺”应为一组同源字。它们古音同属溪纽月部。“阙”义为皇宫门前两边的楼,中间是缺口。《说文解字》:“阙,门观也。”《释名·释宫释》:“阙、阙也,在门两旁,中央阙然为道也。”可见此句中“阙”即为“缺”义。“缺”义为器皿被碰破了缺口。《说文解字》:“缺,器破也。”《玉篇》:“缺,亏也,破也。”《集韵·月韵》:“阙,乏也。”《国语·楚语下》:“民多阙则有离叛之心。”《汉书·司马相如》:“缺王道之仪”。集注引应勋:“缺,阙也。”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阙”和“缺”古音相同,而且各自义中都有“缺口、残缺、缺少”这一义项。所以,其应为一组同源字而非通假字。
(二)衡—横
《孟子·舜发于畎亩之中》:“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注:“衡,通横,梗塞,指不顺利。”《韩非子·五蠹》:“非有分於纵横之当”。注:“衡,通横,即连横”。《论积贮疏》:“有勇力者聚征而衡击”。注:“衡,通横,威胁”。“衡”和“横”应为同源字而非通假字。而且王力先生也主张二字同源。“衡”和“横”古音同属匣纽阳部。“衡”的横向、横竖义,是其引申义,非通假义。“横”的本义是拦于门上的横木,可引申为凡横向的东西都曰横,此为古今汉语常义。“衡”的本义是为防牛顶触人而绑于牛角上的横木。《说文解字》:“衡,牛触,横大木其角。”又用为车辕前部套牲畜的横木,因其为横向木,故可引申为横向、纵横义,此应为“衡”的本义自然引申的结果。《左传·桓公九年》:“斗廉衡陈其师于巴师之中,以战,而北。”杜预注:“衡,横也。”《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中》:“天下无道,循道而行,衡塗而偾。”《诗·陈风·衡门》:“衡门之下,可以栖迟。”又《齐风·南山》:“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
(三)拊—抚
《史记·淮阴侯列传》:“旦信非得素拊循士大夫也”。注曰:“拊,通抚。拊循,抚爱”。此两字亦为同源字而非通假字。“拊”古音旁纽侯部,“抚”古音旁纽鱼部,其古音相近。《说文解字注》:“抚一曰揗也。揗本作循。金正。揗者、摩也。拊亦训揗。故抚拊或通用。”可见,两者在意义上相近。《国语·晋语八》:“叔向见司马侯之子,抚而泣之。”注:“抚,拊也。”《仪礼·郷射礼》:“左右抚矢而乘之。”注:“抚,拊之也。”刘熙《释名·释姿容》:“抚,敷也,敷手以拍之也。”《说文解字注》:“揗者,摩也。古作‘拊循’,今作‘抚循’,古今字也。《尧典》曰:‘击石拊石。’拊轻击重,故分言之。”《荀子·富国》:“拊循之。”注:“拊与抚同。”
(四)视—示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以孝视天下。”《汉书·霍光传》:“光以其书视丞相敞等,擢郎为九江太守。”均注曰:“视,通示”。其实,此二字应为同源关系。“视”古音属禅纽至部,“示”古音属船纽至部,两者古音相近。“视”是指自己看,而“示”是指让别人看,是“视”的使动用法的专用字,古籍中此义多由“视”字承担。《诗经·小雅·鹿鸣》:“视民不桃,君子是则是效。”郑玄笺:“视,古示字也。”孔颖达疏曰:“古之字,以目视物,以物示人,同作视字。”《庄子·列御寇》:“今使民离实学伪,非所以视民也。”《左传·定公五年》:“担而视之背。”杜注:“示,古皆作视。”《荀子·尧问》:“蒙佯狂之色,视天下以愚。”《汉书·项籍传》:“已渡,皆湛舡,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视士必死,无还心。”《史记·项羽本纪》:“乃持项王头视鲁,鲁父兄乃降。”《汉书·高帝纪》:“视项羽无东归意。”《汉书·叔孙通传》:“视天下弗复用。”其中“视”皆作“示”。可见,“视”与“示”二字音近义通,应为同源字。
(五)枝—肢
《孟子·梁惠王上》:“为长者折枝”。注曰:“枝,通肢。折枝,指按摩。”此两字也应为同源字。“枝”“肢”古音同属禅纽至部,而且两者各自所指事物有相象关系。《说文解字》:“枝,木别生条也。”“胑,体四肢也。肢,胑 或从支。”《玉篇》:“胑 ,体四胑手足也。”《释名·释形体》:“胑,枝也似本之枝格也。”
三、结语
本文只是对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中以同源字误注为通假字的现象做尝试性的辨析,对以同义词为通假字和以异体字为通假字误注的现象,我们将另文辨析。
(本文系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20091108]。)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Z].北京:中华书局,1963.
[2]王力.同源字典[Z].上海:商务印书馆,1982.
[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
(朱栋 张文林 乌鲁木齐 新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83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