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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建委、各州、地建设局,西宁市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青海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映。原《青海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青建法[2004]28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