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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入WTO以来,为解决国内能源短缺的局面,我国加大对海外能源直接投资,但海外能源直接投资资金多、风险大、周期长,以有世界各国对能源投资的各种风险都有所评估和防范。其中我国政治风险的法律应对远远不能应对当前国际能源投资的政治风险,应当从母国政府能源法律和制度创立完善入手,全面提高能源直接投资政治风险的法律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