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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发展改革、公安、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商务主管部门、工商、林业局(厅、委),电监会派出机构: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林业局、电监会等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的《2010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