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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0月3日至24日,我参加了财政部科研所组织的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为期三周的培训、考察活动。在此期间,我们听取了德国专家的讲座,参观了工商企业、私人农场和银行等基层单位,走访了德国财政部所属的“处理未决产权委员会”。通过以上活动,对德国的财政体制、金融政策以及两德统一后对原东德国有企业的的改造等诸方面的问题,有了较深入的经验和教训,做好我们的事情,择其概要,仅对其财政体制及国有企业改造问题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