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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文化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新制度后的制度运行调查及研究,发现还存在资产管理、收支业务等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是文化事业单位重点侧重主体公益文化事业发展,而忽略了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务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7-0223
文化事业单位是政府公益性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龙头,其职能主要是要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坚持弘扬主旋律,发挥文艺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以公共财政为支撑,通过政府采购、以奖代补、演出补贴等方式,进行文艺美术创作研究、艺术推广与普及、学术研讨、交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挖掘整理、传承等职能。由于职能的特殊性,目前部分单位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认识仅仅是满足单位经济核算在各方面的需要,不能更好地适应预算管理、国库改革的需要,在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中,对新制度、新准则的学习不够,导致存在以下许多问题。
一、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现状
从目前来看,文化事业单位能较好地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能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以有限的资金取得较大的社会化效益,从而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基本能根据单位职能、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好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也较严格:能完整、准确地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能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地统一起来;能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能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能加强对单位自身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二、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财务核算中的问题
文化事业单位在适应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在财务管理及财务核算方面,虽然取得了许多有目共睹的成绩,但从财务管理及核算的诸多细节中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房屋租赁管理存在漏洞
一些文化事业单位除主营业务外,还对外出租闲置的房屋。有些单位没有实行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从出租房屋的招租到最终签订租赁合同,没有经过公开透明的程序,所有事项全由单位一把手说了算,财务只是负责下账登记。这样就会产生一些问题,如: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过长,有的达十年以上,这显然不能发挥国有资产最大的收益增值空间。另外,还存在承租方租金拖欠时间长,出租方催收无效又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损失等问题。
(2)文化事业单位转型公司的责权不明,应收应付账款不清
一些单位应收及应付账款数额大,项目多,未定期与债权债务人对账核实,未及时清理、催收、归还,挂账期有时长达几年、十几年;有的单位顺应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与其他法人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出资款挂在“其他应收款”项下)合伙设立新的文化公司,但出资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财务核算。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单位没有参与或很少参与新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其经营业绩不掌握,没有收到亏损或盈利的报告,这增加了经济与金融风险的可能。
(3)现金管理不完善,存在单笔现金支出数超限额的情况
由于文化事业单位的一些设备如乐器等具有专业性,往往需要异地购买,部分单位为图方便省事未使用转账结算而采用现金支付,有的单笔现金支出数甚至上万。这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4)收入和支出的票据使用不规范
文化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中包括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戏曲和举办各种美术展览,在下乡演出中和往异地运送展览作品中,
“汽车租赁费和搬运费”是经常发生的费用。但是有的未取得正规的税务局租赁运输业发票或搬运服务业发票,而以长途汽车票代替租车票据,或者以造花名表支付个人补助及报销汽车燃油费发票的形式下账。这违反了票据使用和管理办法,一定程度E造成了财务信息失真。
对于演出收入和前述的房屋出租收入,有些单位所开具的为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票据使用不规范,违反了票据管理和使用办法。
(5)演出收入收费随意性较强
有些单位的演出收入收费,从每场2000元至每场万元以上不等,价格幅度相差较大,收费随意性较强。演出台口劳务费抽成没有严格的制度规定,抽成比例随意性较大及领取手续不规范。
2.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
有些文化事业单位还存在财务核算不够规范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会计核算原则适用不正确、会计科目使用有误等。
有的单位将出租房屋时承租方所欠租金,以及单位演出收入中未及时收回的款项,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做收入处理;收到的其他政府机关(非主管局)下拨的一些晚会等演出承办费(非财政预算资金)、其他企业的文化宣传赞助款挂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未作收入处理,这都违反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的核算。
三、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1.单位负责人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
文化事业单位由于专业性很强,领导大多数都是文化艺术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日常工作侧重于主体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而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有所忽略,财务管理知识了解不深,致使财务管理跟不上业务工作发展的需要。一些单位负责人认为只要财务核算工作做好,也就是把账记好就行了,而忽视了财务核算以外的资产日常管理、经济业务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等工作及制度建设,日常工作中也没有实行严格的标准流程。同时,因文化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公益性质,资金来源大多是财政拨款,所以许多财会人员只是扮演“记账和付款员”的角色,没有参与单位决策及业务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在财务管理方面无法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进行有效监督。 2.岗位设置不合理,职责分工不明确
文化事业单位大多工作人员都是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编制有限,有些单位的财务工作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没有分离等现象。加上财会岗位需要上岗资格证,领导为了避免因轮岗不熟悉工作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关键岗位基本上无强制轮换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这都是财务管理工作产生漏洞的原因。
3.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会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还跟不上财政和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高水平财务管理和会计人员匮乏。对于新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实施,一些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实践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多年的会计集中核算,导致会计人员业务生疏、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各方面综合素质不高。会计集中核算转轨后,核算由单位承担,财会人员对财政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深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学习不够,更缺乏理论研究。
四、加强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1.加强财务管理理念
财务管理工作是单位经济管理的核心,是文化事业单位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保证,同时也是文化事业发展的命脉,如果财务管理混乱,财务收支入不敷出,国有资产不能很好的利用与管理,就无法保证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使文化体制改革难以更好实现。这就要求文化事业单位从领导、到班子、再到业务人员,必须转变观念,两轮驱动,既对业务工作常抓不放,也要对财务管理同等重视。
2.创新财务管理的领导体制
要认真贯彻山西省委关于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相关规定,各单位明确由副职分管财务工作,明确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职责,构建起分管领导管理财务,主要领导监督财务的领导体制,对财务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在集体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及统一的财务规章制度同时,要本着“统一领导、按级负责、分工管理、财务归口”的原则,坚持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联签审批制度,严格把好经费审批关,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对因决策失误等造成重大浪费和违法违纪的,必须追究其领导责任和经济责任。
3.创新财务管理的运行机制
重点是构建财务管理的一系列制度,一要建立财务管理的决策制度,重大决策行为,要组织专题调研,进行专家评估、项目前景或效益预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或本单位长远发展走向的,要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一般财务管理行为,要经集体决策程序,经过班子办公会充分讨论,认真研究,要形成相关纪要,体现班子决策过程。对超出本单位决策范围的,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审批,防止先斩后奏;二要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按预算办事、按计划花钱”的意识,强化预算就是法规的观念,严格把好“四关”,即:把好“审批关”,所有经费审批,都必须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把好“借款关”,没有计划或超计划的开支一律不借款:把好“报销关”,凡开支项目不符合预算、金额超出预算的单据、发票一律不报销,确保预算执行符合率,增强预算约束力;三要建立大宗办公用品购置政府采购制度,加大对大额支出的监督力度,保证阳光采购,社会监督,规避暗箱操作可能滋生的腐败风险;四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把好“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使用关、管理关”,购进要认真验收,登记上帐,使用要明确使用人管理人,做到管理职责明确,单位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部门要时时跟踪,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五要建立严格的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对单位经常性支出,比如电话费、水费、加班就餐,车辆维护修理的审批、消费限额、结算办法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做到各项支出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用制度管财;六要建立财务管理的奖惩制度,对模范遵守财经纪律、坚持依法理财管财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奖励,对于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循章不严、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的要严肃查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4.创新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
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制度监督,程序监督、职能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在岗位设置上,要保证会计和出纳并设,不混岗,保证财务运行的互相监督和互相制约;在内部管理上,要重视单位财务的自查自纠,定期检查和及时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理、不应该的支出项目,及时进行财务运行的月报、预决算,保证票据不失真,记帐及时,按规定严肃审查和审批;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财务工作的内审工作,必要时可以向审计部门求援,保证每年年度都要进行一次系统内内审,确保一切经费开支都在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下。
5.创新财务队伍培养使用机制
财务人才是做好财务工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随着文化事业的不断繁荣发展,财务改革的不断深入,财务职能的不断拓展,财务队伍建设面临着诸多难题,如财务干部来源渠道不畅、能力素质亟待提高等。为此,文化基层单位要着眼履行使命的要求,大力加强财务队伍建设,为提高综合理财能力奠定人才基础。一是要合理配置财务干部。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计划财务室,配置总会计师或审计师,主导对全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在各单位配备年富力强、专业对口,有丰富财务工作经验的同志,在知识结构等方面进行合理搭配,在年龄上要保持老、中、青结合,逐步形成以老带新、以优促差、互补互助的梯次效应,既保留骨干人才,又培养年轻干部。二是要加大专业培训力度。综观同在文化系统财务干部的情况,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所学专业不对口,是三大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文化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针对基层单位财务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应在继续抓好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搞好财务人员的在岗自学和新任财务干部培训,走好在职学习与在岗培训相结合的路子。三是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财务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由于历年欠帐,不少单位财务管理岗位配置的人员都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更不用说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加强这方面人才的培养,不仅是当务之急,更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中之重,要鼓励财务人员进修学习,取得更高学历,鼓励财务人员考取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此带动整个财务人员专业素质的迅速提高。
参考文献:
[1]朱婷娟.谈加强农口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会月刊,2012(20)
[2]绦明林.浅析行政事单位财务分析状况.财政监督,2009(22)
[3]徐碧琴.浅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经界,2011(6).
关键词: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务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7-0223
文化事业单位是政府公益性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龙头,其职能主要是要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坚持弘扬主旋律,发挥文艺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以公共财政为支撑,通过政府采购、以奖代补、演出补贴等方式,进行文艺美术创作研究、艺术推广与普及、学术研讨、交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挖掘整理、传承等职能。由于职能的特殊性,目前部分单位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认识仅仅是满足单位经济核算在各方面的需要,不能更好地适应预算管理、国库改革的需要,在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中,对新制度、新准则的学习不够,导致存在以下许多问题。
一、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现状
从目前来看,文化事业单位能较好地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能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以有限的资金取得较大的社会化效益,从而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基本能根据单位职能、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好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也较严格:能完整、准确地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能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地统一起来;能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能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能加强对单位自身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二、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财务核算中的问题
文化事业单位在适应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在财务管理及财务核算方面,虽然取得了许多有目共睹的成绩,但从财务管理及核算的诸多细节中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房屋租赁管理存在漏洞
一些文化事业单位除主营业务外,还对外出租闲置的房屋。有些单位没有实行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从出租房屋的招租到最终签订租赁合同,没有经过公开透明的程序,所有事项全由单位一把手说了算,财务只是负责下账登记。这样就会产生一些问题,如: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过长,有的达十年以上,这显然不能发挥国有资产最大的收益增值空间。另外,还存在承租方租金拖欠时间长,出租方催收无效又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损失等问题。
(2)文化事业单位转型公司的责权不明,应收应付账款不清
一些单位应收及应付账款数额大,项目多,未定期与债权债务人对账核实,未及时清理、催收、归还,挂账期有时长达几年、十几年;有的单位顺应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与其他法人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出资款挂在“其他应收款”项下)合伙设立新的文化公司,但出资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财务核算。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单位没有参与或很少参与新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其经营业绩不掌握,没有收到亏损或盈利的报告,这增加了经济与金融风险的可能。
(3)现金管理不完善,存在单笔现金支出数超限额的情况
由于文化事业单位的一些设备如乐器等具有专业性,往往需要异地购买,部分单位为图方便省事未使用转账结算而采用现金支付,有的单笔现金支出数甚至上万。这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4)收入和支出的票据使用不规范
文化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中包括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戏曲和举办各种美术展览,在下乡演出中和往异地运送展览作品中,
“汽车租赁费和搬运费”是经常发生的费用。但是有的未取得正规的税务局租赁运输业发票或搬运服务业发票,而以长途汽车票代替租车票据,或者以造花名表支付个人补助及报销汽车燃油费发票的形式下账。这违反了票据使用和管理办法,一定程度E造成了财务信息失真。
对于演出收入和前述的房屋出租收入,有些单位所开具的为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票据使用不规范,违反了票据管理和使用办法。
(5)演出收入收费随意性较强
有些单位的演出收入收费,从每场2000元至每场万元以上不等,价格幅度相差较大,收费随意性较强。演出台口劳务费抽成没有严格的制度规定,抽成比例随意性较大及领取手续不规范。
2.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
有些文化事业单位还存在财务核算不够规范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会计核算原则适用不正确、会计科目使用有误等。
有的单位将出租房屋时承租方所欠租金,以及单位演出收入中未及时收回的款项,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做收入处理;收到的其他政府机关(非主管局)下拨的一些晚会等演出承办费(非财政预算资金)、其他企业的文化宣传赞助款挂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未作收入处理,这都违反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的核算。
三、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1.单位负责人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
文化事业单位由于专业性很强,领导大多数都是文化艺术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日常工作侧重于主体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而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有所忽略,财务管理知识了解不深,致使财务管理跟不上业务工作发展的需要。一些单位负责人认为只要财务核算工作做好,也就是把账记好就行了,而忽视了财务核算以外的资产日常管理、经济业务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等工作及制度建设,日常工作中也没有实行严格的标准流程。同时,因文化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公益性质,资金来源大多是财政拨款,所以许多财会人员只是扮演“记账和付款员”的角色,没有参与单位决策及业务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在财务管理方面无法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进行有效监督。 2.岗位设置不合理,职责分工不明确
文化事业单位大多工作人员都是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编制有限,有些单位的财务工作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没有分离等现象。加上财会岗位需要上岗资格证,领导为了避免因轮岗不熟悉工作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关键岗位基本上无强制轮换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这都是财务管理工作产生漏洞的原因。
3.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会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还跟不上财政和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高水平财务管理和会计人员匮乏。对于新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实施,一些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实践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多年的会计集中核算,导致会计人员业务生疏、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各方面综合素质不高。会计集中核算转轨后,核算由单位承担,财会人员对财政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深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学习不够,更缺乏理论研究。
四、加强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1.加强财务管理理念
财务管理工作是单位经济管理的核心,是文化事业单位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保证,同时也是文化事业发展的命脉,如果财务管理混乱,财务收支入不敷出,国有资产不能很好的利用与管理,就无法保证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使文化体制改革难以更好实现。这就要求文化事业单位从领导、到班子、再到业务人员,必须转变观念,两轮驱动,既对业务工作常抓不放,也要对财务管理同等重视。
2.创新财务管理的领导体制
要认真贯彻山西省委关于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相关规定,各单位明确由副职分管财务工作,明确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职责,构建起分管领导管理财务,主要领导监督财务的领导体制,对财务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在集体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及统一的财务规章制度同时,要本着“统一领导、按级负责、分工管理、财务归口”的原则,坚持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联签审批制度,严格把好经费审批关,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对因决策失误等造成重大浪费和违法违纪的,必须追究其领导责任和经济责任。
3.创新财务管理的运行机制
重点是构建财务管理的一系列制度,一要建立财务管理的决策制度,重大决策行为,要组织专题调研,进行专家评估、项目前景或效益预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或本单位长远发展走向的,要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一般财务管理行为,要经集体决策程序,经过班子办公会充分讨论,认真研究,要形成相关纪要,体现班子决策过程。对超出本单位决策范围的,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审批,防止先斩后奏;二要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按预算办事、按计划花钱”的意识,强化预算就是法规的观念,严格把好“四关”,即:把好“审批关”,所有经费审批,都必须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把好“借款关”,没有计划或超计划的开支一律不借款:把好“报销关”,凡开支项目不符合预算、金额超出预算的单据、发票一律不报销,确保预算执行符合率,增强预算约束力;三要建立大宗办公用品购置政府采购制度,加大对大额支出的监督力度,保证阳光采购,社会监督,规避暗箱操作可能滋生的腐败风险;四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把好“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使用关、管理关”,购进要认真验收,登记上帐,使用要明确使用人管理人,做到管理职责明确,单位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部门要时时跟踪,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五要建立严格的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对单位经常性支出,比如电话费、水费、加班就餐,车辆维护修理的审批、消费限额、结算办法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做到各项支出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用制度管财;六要建立财务管理的奖惩制度,对模范遵守财经纪律、坚持依法理财管财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奖励,对于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循章不严、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的要严肃查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4.创新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
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制度监督,程序监督、职能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在岗位设置上,要保证会计和出纳并设,不混岗,保证财务运行的互相监督和互相制约;在内部管理上,要重视单位财务的自查自纠,定期检查和及时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理、不应该的支出项目,及时进行财务运行的月报、预决算,保证票据不失真,记帐及时,按规定严肃审查和审批;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财务工作的内审工作,必要时可以向审计部门求援,保证每年年度都要进行一次系统内内审,确保一切经费开支都在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下。
5.创新财务队伍培养使用机制
财务人才是做好财务工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随着文化事业的不断繁荣发展,财务改革的不断深入,财务职能的不断拓展,财务队伍建设面临着诸多难题,如财务干部来源渠道不畅、能力素质亟待提高等。为此,文化基层单位要着眼履行使命的要求,大力加强财务队伍建设,为提高综合理财能力奠定人才基础。一是要合理配置财务干部。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计划财务室,配置总会计师或审计师,主导对全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在各单位配备年富力强、专业对口,有丰富财务工作经验的同志,在知识结构等方面进行合理搭配,在年龄上要保持老、中、青结合,逐步形成以老带新、以优促差、互补互助的梯次效应,既保留骨干人才,又培养年轻干部。二是要加大专业培训力度。综观同在文化系统财务干部的情况,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所学专业不对口,是三大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文化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针对基层单位财务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应在继续抓好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搞好财务人员的在岗自学和新任财务干部培训,走好在职学习与在岗培训相结合的路子。三是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财务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由于历年欠帐,不少单位财务管理岗位配置的人员都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更不用说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加强这方面人才的培养,不仅是当务之急,更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中之重,要鼓励财务人员进修学习,取得更高学历,鼓励财务人员考取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此带动整个财务人员专业素质的迅速提高。
参考文献:
[1]朱婷娟.谈加强农口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会月刊,2012(20)
[2]绦明林.浅析行政事单位财务分析状况.财政监督,2009(22)
[3]徐碧琴.浅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经界,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