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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生物资源法作为我国环境资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随着全球范围资源法的兴起和水生生物资源的持续恶化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是调整人们在水生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养护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然而我国并没有一部完整的养护管理水生生物资源活动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法》,现有的涉及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法律法规,则显得非常薄弱甚至存在众多法律空白,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工作的混乱和无序。本文主要对当前我国水生生物资源立法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