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国时期赋税票据因其历史价值较低,历来不受学界关注。本文对民国时期江津地方的赋税票据进行了整理分析,认为四川地区民国时期的赋税征收政策调整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以北洋政府强收地方副税、军阀混战时期防区制破坏地方税收系统并以多种名目手段大力搜刮、川政统一至抗战中期赋税增长过快、抗战后期实行田赋"三征"政策为主要特点。同时,不能将抗战后期实施的田赋"三征"政策独立看待,它与军阀混战时期的田赋预征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前后承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