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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现代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过程中,法律的逻辑性问题受到了普遍的关注,从而促使了法律逻辑学的产生.然而,由于对法律逻辑的性质、特点、研究对象等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关于法律逻辑学的定位问题成为建构科学的法律逻辑学体系,促进法律逻辑学发展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法律逻辑学发展的历史和对法津逻辑形式化的局限性分析的角度,对法律逻辑学形式化定位予以否定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