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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80年代的定位似乎一下子复杂起来,有说是盲目的时期,有说是启蒙的年代,有说是激情岁月,有说是迷惘一代。总之,没什么定论。一个时代,大家众说纷纭,本身就凸现了它的价值,也就不会在乎什么定论。
我对80年代的全部记忆在于一个小镇,关乎一个普通小镇的人和事。如果再准确一点说,我对80年代的敏感嗅觉,来自这个小镇上的一拨接一拨的痞子们。他们是趴在80年代这件华美衣袍上的跳蚤,骚动着的是一个时代的痒与痛。
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我这样说并不要讨王朔的好,说实话,照我的市俗眼光,至今还想不明白《空中小姐》《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动物凶猛》里的美女们为什么都会奋不顾身、争先恐后地去爱上那些不争气的痞子(尽管本人后来装酷,夜读弗老爷的什么“情结”理论,对此事稍稍有点启发),仅此一点,我就不想去拍痞子王的马屁。
我要写的那个小镇上的痞子们,大概也不会去尿他们祖师爷王朔的壶,他们都是些没多少文化的闲人,闲归闲,但还不至于闲到去读小说的份。他们不懂王朔,但一点都不影响小镇上最漂亮的女孩子一跳一跳地跟在他们屁股后面。从这点看,天下痞子又他妈的好像是一家的。
我说的那个小镇,是淮河岸边的一个水陆码头。一个小镇上的痞子们,从20多年前的某一天,坐船或乘车向你走来,扮相上至少有这样的两个时期:80年代初中期,花格衬衫、嗽叭裤、大背头、小胡子;中后期,一身肥得不能再肥的军装、白球鞋、白袜子套住肥裤脚,白面无须,叔叔阿姨头(前面看像男,后面看像女)。“花格子一族”比较生猛,闹下了许多气象,后来那些作奸犯科者基本上被人民公安全歼于1983年的严打。从此匿迹于“痞坛”,但他们的一身行头,却被研究80年代的社会学家、服饰学家们把玩个不休。“肥军装一族”得以上市,是不是受了老崔的影响,不得而知。影响似乎也没有他们的兄长大,好像喜欢在学校里争王称霸,喜欢夺女孩,喜欢争大哥,勒索同学之类的小把戏,小家子气十足。
这也难怪,最横的“肥军装”们其时都在学校里强忍着性子读书,严打之后,迫于形势,小弟们都学乖了,统统龟缩在象牙塔内扎腾。比之于兄,他们最终没有几个成了气候的,最多也就在镇上的派出所里挂个号,不像他们的兄长,几个动作就让公安部大动肝火。这种比较,从人们对前后期痞子的称谓上即可见一斑:前期叫“流氓”,后期称“混混”。谁更出息,尽在此言中。
二
但我还是想着那些“肥军装”们。如果你是从80年代的课堂里坐过来的,你一定会同意我这个观点。“流氓”不是谁都能做的,但你会觉得与那些“混混”的距离其实就那么一小步。你如果是个足够坦诚的人,你也会承认,那个时候,事实上每个人都有想做“混混”的念头,而且你越是“好人”,越会被这个念头搞得痛苦不堪。你做梦都想着某天拦路截住你心仪的女孩,大声说“我爱你”,你鼓了N次勇气,但从来就没真正行动过,但你知道那朵校花所以最终结结实实地插在某个混混的自行车后座上。正是“混混”这样做了,才有这样的结果,你不做“混混”,你就只能去做N+1次的春秋大梦。
“舍不得孩子,打不了狼”,孩子与狼是80年代的两个非常有趣的意象组合,你必须作出取舍,否则你就读不懂80年代这首意象重叠的朦胧诗。整个80年代都是这个样子,就算你是在一个信息不畅的小镇上,就像我一样,你也会被纷至沓来的一些奇形怪状的观念诱惑着。你去做了,你就是那个样,相反,你就是这个样。80年代是个让人激动、徘徊、决心的年代。
90年代后,再也没有什么遮羞布可以在期待中滑落了,当什么东西都赤裸在你面前时,你不会再激动,你无须再在“当混混”与“不当混混”间作痛苦选择。狼正在退化成孩子,孩子已变成狼孩,所有事情都变得模糊起来。你能说得清谁是“混混”,谁又不是“混混”吗!社会已钢化成一台巨大的克隆机器,科技的发达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全民皆混”的心理——你在网络上装什么样的菜鸟,唱什么样的鸟歌,只要你按时付费,谁又能管得着呢?
站在80年代中后期的某个校园里,“肥军装们”笑容可掬地上来和你打招呼:“嘿,哥们,手头紧,借点钱哥几个花花。”你是个识相的人,立马全数奉上,万分歉意地说:“不好意思,少了点。”为首的“肥军装”上来就拍你的肩膀:“够哥们,下次还你!”你如果还想在这个学校里混,你就不会傻到真的指望他们还,你只能想着这些钱的用场。通常的开销是这样的:三分之二用来小撮一顿,这几日,正“淡得口中能生出鸟来”;三分之一买一支花献给老大的“马子”(如果还能余下三分之一的话,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你只能从“肥军装”们开销的第二种稍许得些安慰:我不也是暗恋那个靓妞吗,这钱好像也部分地花在了刀刃上——就当那支花是我送的。
“借钱花”是“混混”们的必修课,这也是他们有别于“流氓”们的地方。“流氓”的工作重心在“争名分”上,比如为“谁是大哥”,“谁是街西头的大哥”等大动干戈,不惜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混混”们要务实得多,并不在这些虚名上纠缠不清,他们也带刀动枪的,但并不真用,关键时刻,仗着它“借点钱”花花而已。显然是壮阳之物,就像他们自撰的旗号一样,嘘人也嘘自已。比如,俗气一点的,看了香港的武打片,就生搬硬套唤作“斧头帮”什么的;有人看了翁美龄的《射雕》片断,沾了些不良的雅气,就弄个“桥头三条(或一二条)龙”什么的美誉来粉饰一下。我要说的“淮西四虎”,大概是属于这一路的。
三
这个字号小小地得了些古风神韵,容易让人想起“江南七怪”一类的侠客来。“淮西四虎”当然不会有什么让人扼腕的侠义之行,否则也不会在我们那个镇上中学主持“肥军装”工作那么久。“淮西四虎”里的老大是镇东头剃头匠胡三胖的儿子胡七,这小子大有乃父风范,勒索同学起来,就像三胖同志刮脸——寸毛不留。让人大惑不解的是,这“混混”偏偏又写得一手上等的好字,而且善治印,常以篆书体“淮西四虎”示人。
有一段时间,学校里习字之风骤起,据说推动书法之事方兴末艾的是胡七这小子,根源是他的一大喜好:无论打架、勒索,字写得好的可考虑放其一马。我那时候练字的原动力是否也在此,已无从考证,但有一点,天地良心,我得替胡七这厮说句公道话,这小子的字确实令我这个校书法比赛二等奖获得者望其项背。而且我确实因为字写得有些模样,才免遭“淮西四虎”的某几次“借钱”的。但我也因此而得意过了头,竟有了几次与胡七“以书会友”的亲密之举,被班主任以“与不三不四之人交往”之罪名告回家中,害得我饱尝了一顿家父狂风暴雨般的铁拳铜掌。 胡七的书法就挂在各个班级的墙上,真草隶篆都有,你如果以为这都是各个班主任索字的结果,那胡七就不叫胡七了,胡七就愧为我校“肥军装”们之首了。胡七会神气活现地告诉你那些字,都是他让人一个晚上挂上去的,“怎么地,不服气?!”单从书法这个角度上,这么多年下来,起码我都是服气的。胡七字虽好,但从来不参加校里举办的书法比赛,这也省掉了组委会的许多麻烦。真要是参加了,给不给奖就成了问题,把奖颁给一个“混混”,舆论导向上有问题,不给,按胡七的水平,评奖人就是在泯灭艺术良知。事实上,和挂字的道理一样,参加了,胡七就不叫胡七了。但胡七不参加,其他人就算得了第一,也不敢称第一,依次类推。在镇中学里,胡七是大家心目中当之无愧的一流书法高手,但当胡七握拳,或是向你伸手时,又活脱脱一个无赖高手了。“淮西四虎”绝非虚名浪得,极盛时期,据说一个晚自习时间里,对邻校不同年级三个班的学生施行了“三光政策”(零花钱、饭菜票、零食),地毯式轰“诈”,堪称“肥军装之绝唱”。
但你千万不要因此而以为他们个个都是虎狼之相,相反四人的外表极其俊朗亲和,用一句已经被用得恶俗的话说,就是“邻家男孩一样”。四虎都是高二年级的,他们呼啦啦像风一样的在校园里乱刮时,像极了某个什么组合。他们的表演,我印象深刻的只一次:某冬夜,正是雪花飘飞的时候。学校熄灯不久,就见四个雪人撞进我们年级的宿舍来,径直冲到一男生床前,拎起来到雪地上就是一顿猛打。那个男生大概还没从梦里醒来,战斗已经结束,四只虎已随窗外雪花飘然而去。洁白的雪地上,只留下点点滴滴的鼻血,像坠落的梅花瓣。那个男生的不幸,在于在他身上发生了早恋,而且是姐弟恋,而且他恋上的那个高年级女生是大虎胡七的所谓女友。
这件事的底蕴是极其浪漫的,多少年后回想,迫入眼帘的只有那晚上漫天飞舞的雪花。那个男生后来在某大学教书,因为在同一城市,又是乡党,我和他常聚一起喝点家乡的大曲酒。说起当年的雪夜之灾,已不见他有纤毫的怨气。那种雪花一样至净的冲动,那种纯粹的打与被打,经年之后,差不多就是一种活化石般的温情回想了。夜雪风袭,血染雪花是80年代的意象,虽然痞子气十足,但真实得彻骨。在网络里飘着的新新人类们,大抵是体会不到真实的雪和血的。动物凶猛之后,我们只好无奈地看着有的东西恐龙一样,在我们的视野里消失。
四
有一次,我探亲回去,闲来无事在小镇上转悠,被一间理发屋的招牌吸引住——胡七发屋。几个字极其飘逸洒脱,题首还盖了一方闲章“淮西四虎”。我想胡七这小子终于改邪归正,子承父业,实在是一利国利民利己的好事,我决定进去看看。胡七好像已经没了当年的风采,但行头还在,不过已换了一身酷装,顶一头五颜六色的长发。胡七居然一眼就认出了我,拉着我对他身边一个艳俗灿烂的女子说:“这是我的哥们……”
那天,胡七向我倒了一肚子的苦水,大意是:哥们现在日子难混,刚出道的那些年青人不懂规矩,一个比一个生猛,全然不懂得尊老敬上,搞得自己像警匪片中落魄的大哥似的。“你看,这都成了什么事”胡七情绪激动地说,“有的兔崽子,坐在家里什么事不干,逢年过节,各单位就会自动将‘保护费’送上门,哪里像我们当年……”一是因为抽了胡七同志的几支烟,二是答谢当年他的“不借钱”之谊,我不遗余力地用一些“江山代有人才出”之类的陈词滥调,来安慰眼前显然是潦倒的胡七。
一段时间,“后××”的热,卖得很凶,时尚人士言必称后。我忽然就想起胡七那日的困惑,后悔没有用“后理论”开导他:我想说那应该叫“后混混现象”了。这其实又不小心踏进了当代小资主义的虚幻染缸,这是彻底的80年代与他身上真实的跳蚤——“肥军装”们所不齿的。
我想80年代是一个张扬“痞子精神”的年代,每个人都在“做混混”与“不做混混”两扇门前徘徊过。但社会留给人们的通道又过于窄小,要么是天使,要么是魔鬼,这边是真实的血,那边同样是真实的雪。所以,当你决定打量80年代时,我提醒你应该用一种“准混混”的心态与那些鲜亮的人和事对话:杀妻后自杀的童话诗人顾城,以及他的那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山海关前,让火车轰然辗过身体的海子;“一无所有”的崔健;“红高粱家族”的莫言,甚至安祥如舒婷,崇高如路遥,他们都真实而鲜活地“混”在80年代。
人的生存状态,80年代是“混”,90年代后叫“飘”。“混”是一种真实切肤的痛,是半醉的清醒;“飘”是搔肤挠痒的乐,是清醒中的无自觉。80年代走过来的人,会被“庆幸没做混混”和“后悔没做混混”的双重情感折磨着。所以,当我们用社会学的不可饶恕地揪住“淮西四虎”们时,我们的眼中却闪现出足够的温情,或者说对于那个时代,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温情。
对80年代的定位似乎一下子复杂起来,有说是盲目的时期,有说是启蒙的年代,有说是激情岁月,有说是迷惘一代。总之,没什么定论。一个时代,大家众说纷纭,本身就凸现了它的价值,也就不会在乎什么定论。
我对80年代的全部记忆在于一个小镇,关乎一个普通小镇的人和事。如果再准确一点说,我对80年代的敏感嗅觉,来自这个小镇上的一拨接一拨的痞子们。他们是趴在80年代这件华美衣袍上的跳蚤,骚动着的是一个时代的痒与痛。
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我这样说并不要讨王朔的好,说实话,照我的市俗眼光,至今还想不明白《空中小姐》《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动物凶猛》里的美女们为什么都会奋不顾身、争先恐后地去爱上那些不争气的痞子(尽管本人后来装酷,夜读弗老爷的什么“情结”理论,对此事稍稍有点启发),仅此一点,我就不想去拍痞子王的马屁。
我要写的那个小镇上的痞子们,大概也不会去尿他们祖师爷王朔的壶,他们都是些没多少文化的闲人,闲归闲,但还不至于闲到去读小说的份。他们不懂王朔,但一点都不影响小镇上最漂亮的女孩子一跳一跳地跟在他们屁股后面。从这点看,天下痞子又他妈的好像是一家的。
我说的那个小镇,是淮河岸边的一个水陆码头。一个小镇上的痞子们,从20多年前的某一天,坐船或乘车向你走来,扮相上至少有这样的两个时期:80年代初中期,花格衬衫、嗽叭裤、大背头、小胡子;中后期,一身肥得不能再肥的军装、白球鞋、白袜子套住肥裤脚,白面无须,叔叔阿姨头(前面看像男,后面看像女)。“花格子一族”比较生猛,闹下了许多气象,后来那些作奸犯科者基本上被人民公安全歼于1983年的严打。从此匿迹于“痞坛”,但他们的一身行头,却被研究80年代的社会学家、服饰学家们把玩个不休。“肥军装一族”得以上市,是不是受了老崔的影响,不得而知。影响似乎也没有他们的兄长大,好像喜欢在学校里争王称霸,喜欢夺女孩,喜欢争大哥,勒索同学之类的小把戏,小家子气十足。
这也难怪,最横的“肥军装”们其时都在学校里强忍着性子读书,严打之后,迫于形势,小弟们都学乖了,统统龟缩在象牙塔内扎腾。比之于兄,他们最终没有几个成了气候的,最多也就在镇上的派出所里挂个号,不像他们的兄长,几个动作就让公安部大动肝火。这种比较,从人们对前后期痞子的称谓上即可见一斑:前期叫“流氓”,后期称“混混”。谁更出息,尽在此言中。
二
但我还是想着那些“肥军装”们。如果你是从80年代的课堂里坐过来的,你一定会同意我这个观点。“流氓”不是谁都能做的,但你会觉得与那些“混混”的距离其实就那么一小步。你如果是个足够坦诚的人,你也会承认,那个时候,事实上每个人都有想做“混混”的念头,而且你越是“好人”,越会被这个念头搞得痛苦不堪。你做梦都想着某天拦路截住你心仪的女孩,大声说“我爱你”,你鼓了N次勇气,但从来就没真正行动过,但你知道那朵校花所以最终结结实实地插在某个混混的自行车后座上。正是“混混”这样做了,才有这样的结果,你不做“混混”,你就只能去做N+1次的春秋大梦。
“舍不得孩子,打不了狼”,孩子与狼是80年代的两个非常有趣的意象组合,你必须作出取舍,否则你就读不懂80年代这首意象重叠的朦胧诗。整个80年代都是这个样子,就算你是在一个信息不畅的小镇上,就像我一样,你也会被纷至沓来的一些奇形怪状的观念诱惑着。你去做了,你就是那个样,相反,你就是这个样。80年代是个让人激动、徘徊、决心的年代。
90年代后,再也没有什么遮羞布可以在期待中滑落了,当什么东西都赤裸在你面前时,你不会再激动,你无须再在“当混混”与“不当混混”间作痛苦选择。狼正在退化成孩子,孩子已变成狼孩,所有事情都变得模糊起来。你能说得清谁是“混混”,谁又不是“混混”吗!社会已钢化成一台巨大的克隆机器,科技的发达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全民皆混”的心理——你在网络上装什么样的菜鸟,唱什么样的鸟歌,只要你按时付费,谁又能管得着呢?
站在80年代中后期的某个校园里,“肥军装们”笑容可掬地上来和你打招呼:“嘿,哥们,手头紧,借点钱哥几个花花。”你是个识相的人,立马全数奉上,万分歉意地说:“不好意思,少了点。”为首的“肥军装”上来就拍你的肩膀:“够哥们,下次还你!”你如果还想在这个学校里混,你就不会傻到真的指望他们还,你只能想着这些钱的用场。通常的开销是这样的:三分之二用来小撮一顿,这几日,正“淡得口中能生出鸟来”;三分之一买一支花献给老大的“马子”(如果还能余下三分之一的话,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你只能从“肥军装”们开销的第二种稍许得些安慰:我不也是暗恋那个靓妞吗,这钱好像也部分地花在了刀刃上——就当那支花是我送的。
“借钱花”是“混混”们的必修课,这也是他们有别于“流氓”们的地方。“流氓”的工作重心在“争名分”上,比如为“谁是大哥”,“谁是街西头的大哥”等大动干戈,不惜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混混”们要务实得多,并不在这些虚名上纠缠不清,他们也带刀动枪的,但并不真用,关键时刻,仗着它“借点钱”花花而已。显然是壮阳之物,就像他们自撰的旗号一样,嘘人也嘘自已。比如,俗气一点的,看了香港的武打片,就生搬硬套唤作“斧头帮”什么的;有人看了翁美龄的《射雕》片断,沾了些不良的雅气,就弄个“桥头三条(或一二条)龙”什么的美誉来粉饰一下。我要说的“淮西四虎”,大概是属于这一路的。
三
这个字号小小地得了些古风神韵,容易让人想起“江南七怪”一类的侠客来。“淮西四虎”当然不会有什么让人扼腕的侠义之行,否则也不会在我们那个镇上中学主持“肥军装”工作那么久。“淮西四虎”里的老大是镇东头剃头匠胡三胖的儿子胡七,这小子大有乃父风范,勒索同学起来,就像三胖同志刮脸——寸毛不留。让人大惑不解的是,这“混混”偏偏又写得一手上等的好字,而且善治印,常以篆书体“淮西四虎”示人。
有一段时间,学校里习字之风骤起,据说推动书法之事方兴末艾的是胡七这小子,根源是他的一大喜好:无论打架、勒索,字写得好的可考虑放其一马。我那时候练字的原动力是否也在此,已无从考证,但有一点,天地良心,我得替胡七这厮说句公道话,这小子的字确实令我这个校书法比赛二等奖获得者望其项背。而且我确实因为字写得有些模样,才免遭“淮西四虎”的某几次“借钱”的。但我也因此而得意过了头,竟有了几次与胡七“以书会友”的亲密之举,被班主任以“与不三不四之人交往”之罪名告回家中,害得我饱尝了一顿家父狂风暴雨般的铁拳铜掌。 胡七的书法就挂在各个班级的墙上,真草隶篆都有,你如果以为这都是各个班主任索字的结果,那胡七就不叫胡七了,胡七就愧为我校“肥军装”们之首了。胡七会神气活现地告诉你那些字,都是他让人一个晚上挂上去的,“怎么地,不服气?!”单从书法这个角度上,这么多年下来,起码我都是服气的。胡七字虽好,但从来不参加校里举办的书法比赛,这也省掉了组委会的许多麻烦。真要是参加了,给不给奖就成了问题,把奖颁给一个“混混”,舆论导向上有问题,不给,按胡七的水平,评奖人就是在泯灭艺术良知。事实上,和挂字的道理一样,参加了,胡七就不叫胡七了。但胡七不参加,其他人就算得了第一,也不敢称第一,依次类推。在镇中学里,胡七是大家心目中当之无愧的一流书法高手,但当胡七握拳,或是向你伸手时,又活脱脱一个无赖高手了。“淮西四虎”绝非虚名浪得,极盛时期,据说一个晚自习时间里,对邻校不同年级三个班的学生施行了“三光政策”(零花钱、饭菜票、零食),地毯式轰“诈”,堪称“肥军装之绝唱”。
但你千万不要因此而以为他们个个都是虎狼之相,相反四人的外表极其俊朗亲和,用一句已经被用得恶俗的话说,就是“邻家男孩一样”。四虎都是高二年级的,他们呼啦啦像风一样的在校园里乱刮时,像极了某个什么组合。他们的表演,我印象深刻的只一次:某冬夜,正是雪花飘飞的时候。学校熄灯不久,就见四个雪人撞进我们年级的宿舍来,径直冲到一男生床前,拎起来到雪地上就是一顿猛打。那个男生大概还没从梦里醒来,战斗已经结束,四只虎已随窗外雪花飘然而去。洁白的雪地上,只留下点点滴滴的鼻血,像坠落的梅花瓣。那个男生的不幸,在于在他身上发生了早恋,而且是姐弟恋,而且他恋上的那个高年级女生是大虎胡七的所谓女友。
这件事的底蕴是极其浪漫的,多少年后回想,迫入眼帘的只有那晚上漫天飞舞的雪花。那个男生后来在某大学教书,因为在同一城市,又是乡党,我和他常聚一起喝点家乡的大曲酒。说起当年的雪夜之灾,已不见他有纤毫的怨气。那种雪花一样至净的冲动,那种纯粹的打与被打,经年之后,差不多就是一种活化石般的温情回想了。夜雪风袭,血染雪花是80年代的意象,虽然痞子气十足,但真实得彻骨。在网络里飘着的新新人类们,大抵是体会不到真实的雪和血的。动物凶猛之后,我们只好无奈地看着有的东西恐龙一样,在我们的视野里消失。
四
有一次,我探亲回去,闲来无事在小镇上转悠,被一间理发屋的招牌吸引住——胡七发屋。几个字极其飘逸洒脱,题首还盖了一方闲章“淮西四虎”。我想胡七这小子终于改邪归正,子承父业,实在是一利国利民利己的好事,我决定进去看看。胡七好像已经没了当年的风采,但行头还在,不过已换了一身酷装,顶一头五颜六色的长发。胡七居然一眼就认出了我,拉着我对他身边一个艳俗灿烂的女子说:“这是我的哥们……”
那天,胡七向我倒了一肚子的苦水,大意是:哥们现在日子难混,刚出道的那些年青人不懂规矩,一个比一个生猛,全然不懂得尊老敬上,搞得自己像警匪片中落魄的大哥似的。“你看,这都成了什么事”胡七情绪激动地说,“有的兔崽子,坐在家里什么事不干,逢年过节,各单位就会自动将‘保护费’送上门,哪里像我们当年……”一是因为抽了胡七同志的几支烟,二是答谢当年他的“不借钱”之谊,我不遗余力地用一些“江山代有人才出”之类的陈词滥调,来安慰眼前显然是潦倒的胡七。
一段时间,“后××”的热,卖得很凶,时尚人士言必称后。我忽然就想起胡七那日的困惑,后悔没有用“后理论”开导他:我想说那应该叫“后混混现象”了。这其实又不小心踏进了当代小资主义的虚幻染缸,这是彻底的80年代与他身上真实的跳蚤——“肥军装”们所不齿的。
我想80年代是一个张扬“痞子精神”的年代,每个人都在“做混混”与“不做混混”两扇门前徘徊过。但社会留给人们的通道又过于窄小,要么是天使,要么是魔鬼,这边是真实的血,那边同样是真实的雪。所以,当你决定打量80年代时,我提醒你应该用一种“准混混”的心态与那些鲜亮的人和事对话:杀妻后自杀的童话诗人顾城,以及他的那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山海关前,让火车轰然辗过身体的海子;“一无所有”的崔健;“红高粱家族”的莫言,甚至安祥如舒婷,崇高如路遥,他们都真实而鲜活地“混”在80年代。
人的生存状态,80年代是“混”,90年代后叫“飘”。“混”是一种真实切肤的痛,是半醉的清醒;“飘”是搔肤挠痒的乐,是清醒中的无自觉。80年代走过来的人,会被“庆幸没做混混”和“后悔没做混混”的双重情感折磨着。所以,当我们用社会学的不可饶恕地揪住“淮西四虎”们时,我们的眼中却闪现出足够的温情,或者说对于那个时代,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