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矿产资源作为国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面临严重的挑战。虽然我国在《宪法》、《矿产资源法》和一系列行政规章、部门规章中列明对矿产资源的保护条例,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以资源安全为保护目的,或有的法规涉及保护矿产资源安全,但可操作性较差,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没有形成统一的资源安全法律保障体系,不利于矿产资源安全。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矿产资源安全法律保障及不足之处,提出了从完善矿产资源安全法律保障体系、矿产资源安全管理体制及法律责任三个方面加强对矿产资源安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