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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残疾人不应受歧视,而教育应是消灭歧视的开始。接受高等教育是残疾人受教育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虽然残疾人教育工作有了很大进展,残疾学生在这几方面都得不到充分的满足。健全残疾人受高等教育权利的实现机制,必须要从树立正确的残疾人观,完善立法、执法、司法,加大对残疾学生的教育投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体制、实现学生的就业平等方面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