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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辩护是刑事诉讼研究领域中比较新兴的法学概念,在实现程序正义,规范公检法机关人员行为以及保障人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司法实践对这一辩护方式已经觉醒,但没有建立专门的程序辩护制度。法官不参与立法;法官与案件间接存在利害关系;民众普遍惧怕权威,只同情被害人以及当前中国乡土社会结构是制约我国程序性辩护发展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