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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也日益加快,大量的农用地转化为城市用地与建设用地,造成了大量的失地农民生活陷入困境。究其原因,乃是立法滞后、政府行为不规范造成的。文章提出明确界定"公共利益"内涵、建立"征收"、"征购"双轨制及其相关程序的建议,以规范政府行为,切实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