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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解放大讨论应当在法治中国这个语境下进行,以便寻求制度层面上的呼应与支撑。从法律角度理解:思想解放的主体是中国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致力于构建均衡的权利与权力体系是思想解放的内容,做到"还权于民";客体上,一种和谐的社会关系是思想解放的最终指向,以达成"藏富于民"的共富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