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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赋予了特定生态建设功能的水源区城镇,在"城中村"改造中必须借鉴中外实践经验,把绿色发展作为旧城改造与更新的价值追求;坚持以人为本,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以政府为主导,着力维护公共利益,构建绿色发展的政治环境;同时,要合理利用资源,实现创意提升与循环发展,认真担负起城镇化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双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