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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几任领导同志在论述执政理念时,都突出了为人民服务。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大力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体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