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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自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以来,在经济方面的一体化措施基本上是在六十年代完成的,六十年代被称为欧洲共同体历史的“黄金时代”。正是六十年代,六个创始成员国顺利地实现了一系列意义深远的措施:建立了关税同盟,实行了共同农业政策。统一的煤钢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核研究方面,开展了具有相当规模的共同研究和发展计划。在协调经济政策方面,协调了间接税,建立了共同体预算“自有资源”,初步实现了共同体内自由竞争的原则,也为人员、劳务和资本的自由流通创造了若干条件。根据共同市场的目标,应做到各成员国的商品、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