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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已建立了以家庭大农场、专业经营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为主要内容,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合作与联合为纽带,以立体式、复合型为表现形式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经营主体体系。乡村振兴战略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提出了一些新要求:第一,在尊重农民主动性、创造性的基础上,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传统小农户的平衡发展。第二,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要把尊重农业生产规律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