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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旨在表明以实证主义为取向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保持着巨大的方法论分野,这是由社会行动之客观限定与主观方面共同造成的结果.社会行动的不稳定决定了,既不能够将其高度形式化,即把行动简单化约为结构的微观产物,也不能把行动完全等同于主观的内心投射,即把它视为个体自由意志的直接外化.制度文化作为客观限定,很难以还原论的角度落到行动者选择层面,而主观方面的意识流与情感释放,同样经受了理性的心理过滤,故亦不能够将主观意义化约为行动本身.这意味着不仅宏观的结构形式之于行动是不完全的,而且个体主观意义之于行动的发生亦是如此.行动及其主观意义在操作化上面临双重困难.对社会行动研究来说,从行动者出发的意义及其主观诠释是不完全的,并且在社会学的解释学层面,研究本身即为一种建构,它之于驱动行动对象的丰富意义产生了某种偏离.在行动研究的客观方面,简化论虽保证了其形式科学性,但理性主义的叙事特征及研究方法只能将现实高度裁剪.在行动研究的主观方面,主体间性构成了主观移情的最大障碍.所以必须充分认识到社会科学研究的限度所在,这样才存在突破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