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下化妆品安全与功效宣称评价

来源 :日用化学品科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kang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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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配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化妆品的安全和功效宣称评价相关法规的顺利实施,国家药监局颁布了《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和《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文章全面梳理了新法规下我国化妆品安全和功效宣称评价的要求及方法,并对企业和相关从业者提出了应对建议,为化妆品行业开展安全及功效宣称评价工作提供有益的指导与参考。
其他文献
从定量描述分析(QDA)出发,建立了沐浴类产品的感官评价方法,比较了香皂、沐浴露和磨砂膏3类共9款沐浴产品的12个感官特征。凝结层次聚类分析(AHC)和主成分分析(PCA)的分析结果表明,沐浴露和表活型身体磨砂膏的肤感接近,这类产品表现为泡沫感较好,具有适中的皮肤清洁能力,洗后皮肤偏柔滑,略有滋润感,皮肤柔软不紧绷;乳化型身体磨砂膏表现为无泡,清洁力较弱,洗后皮肤柔滑滋润,不紧绷,有平滑感;香皂表现为泡沫感一般,清洁能力较好,洗后皮肤偏艰涩,皮肤偏干燥,略有紧绷感。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与功效相关的2份配套文件《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陆续出台和实施,使我国化妆品行业正式进入功效评价时代。在新时代正在到来的时间窗口,比较了中国与欧美各国对化妆品的定义,概述了中国和欧美各国化妆品功效宣称相关法规的最新格局和进展,介绍了国内外化妆品功效评价的标准方法或评价指南,讨论了全球其他化妆品消费市场的化妆品功效监管体系带给的启示,并展望了我国化妆品法规变革背景下广大化妆品企业的机遇和挑战。